34歲幹部挪用570萬公款買彩票獲刑十年半:癡迷中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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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廉潔四川”發布了四川省甘孜州巴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出納李斌的犯罪細節:作為一名年輕幹部,34歲的他為了買彩票,先後挪用570餘萬元公款,最終獲刑10年半。

▲甘孜州巴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出納李斌

李斌是四川巴塘人,1989年出生,2007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甘孜州巴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納。

“在一次次挪用住房公積金、保險金和維修資金後,我不僅無心照顧家庭,內心也備受煎熬,失眠已是常態。睡不著覺的時候,我就一個人跑去河邊發呆,每天都後悔不已,甚至想過跳河一了百了。”李斌的懺悔錄中,每一個文字都書寫了他無盡的悔意。

首次買彩票中獎四千,開啟瘋狂的“彩票人生”

李斌出生於一個普通家庭,2009年退伍後,在巴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初入職場的李斌踏實肯幹,認真刻苦,單位裏的領導和同事都對他給予好評,幾次年底考核都獲評“優秀”等次。在工作上一帆風順的同時,李斌步入了婚姻殿堂,並在婚後育有兩個兒子,夫妻二人工作穩定,生活美滿。當時,在外人眼中,李斌就是讓人“豔羨”的“人生贏家”。

那麽,李斌又是如何走向“歧途”的呢?

▲李斌稱,他第一次購買彩票時中了4000多元

原來,李斌偶然一次路過彩票店時,聽到人們在店內歡呼雀躍。出於好奇,他進入彩票店,並在熟人的指導下買入了人生中的第一張“快樂12”彩票。沒想到第一次購買彩票,李斌竟然就中了4000多元,“差不多快趕上那時候2個月的工資了。”

李斌被突如其來的“餡餅”砸昏了頭腦,飄飄然的感覺從腳底直衝大腦,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樂。就此,初嚐“甜頭”的李斌開啟了他的“彩票人生”。

接下來的幾天,他試水般又買了幾次“快樂12”彩票,也幸運地中了幾次小獎。於是,李斌從偶爾買到天天買,從每日購彩花銷幾十元到上萬元,漸漸在彩票的世界中迷失了自我……

癡迷中大獎,曾一天花費十餘萬買彩票

為了提升購買彩票的效率,李斌不僅將其在巴塘縣經常光顧的兩家彩票店老板添加為微信好友,而且還將位於妻子老家得榮縣、姐姐工作地雅安市的兩家遠在百裏外的彩票店老板加為好友。

“隨時隨地將‘靈感’突現的數字轉化為彩票上的數字,不浪費每一個中獎的概率。”打開微信、輸入號碼、期待開獎,這樣無數次重複的操作讓李斌樂此不疲,甚至如同吃飯一樣成為了他生活中的“必需品”。在“指尖購彩”高效率的“加成”下,李斌有時候甚至一天就能花出10萬餘元在彩票“大業”上。

時不時的中獎,也為李斌冠上了當地“彩票專家”的稱號,他沉溺在彩票帶來的虛無獲得感之中,越陷越深。

但是,高額的投入之下,李斌的工資已經不夠支付他的購彩開銷,讓他成為了彩票店的“賒賬熟客”。2018年3月,在彩票店老板一次次催促支付賒賬款項信息的“轟炸”下,長期從事出納工作的李斌將目光投向了單位公款。

從財政大平台將錢轉入自己賬戶,再通過微信支付前期購買彩票欠下的錢,短短幾分鍾的操作,李斌緊張得手心冒汗。但是當時的李斌想到自己作為“彩票專家”,中大獎後必然能夠將公款“安然無恙”歸還,從此幹起了監守自盜的“營生”。

利用出納身份,3年多時間挪用570餘萬獲刑十年半

一麵瘋狂“線上購彩”,一麵將單位資金視為“提款機”,李斌心中的“大獎夢”從未停歇。

2018年3月至12月,短短9個月,李斌利用自己作為出納的身份,通過將財政大平台中的公積金和各類保險金轉入自己的賬戶,在每月繳納單位職工公積金和各類保險時,直接通過對公賬戶裏的其餘資金支付。就這樣,他先後將95萬餘元公款轉到自己的卡裏,為自己的彩票事業“添磚加瓦”。

2018年底,通過早先在工作中的努力獲得領導信任的李斌,開始代管某小區的維修資金賬戶。李斌以“支付工程款”的虛假名義挪用10萬元維修資金後,他發現鮮少有人過問該賬戶,便更加肆無忌憚。

2019年7月,為掩蓋挪用公積金和各類保險金的事實,李斌“拆東牆補西牆”,用自己剛中的獎金和小區維修資金填補對公賬戶中公積金和各類保險的漏洞。

隨著資金缺口越來越大,李斌隻期盼著更高的投入能讓他獲取更多的“回報”,以扭轉單位虧空賬戶的“頹勢”。2020年1月,他再次把手伸向了對公賬戶,越陷愈深、無法掙脫。

直到2021年,“快樂12”彩票停售,李斌才“大夢初醒”。但這時,他挪用的資金合計已高達570多萬元(其中對公賬戶中的各類專項資金150萬餘元,房屋維修資金420萬餘元)。等待李斌的沒有不勞而獲的美夢成真,隻有違法犯罪的殘酷現實。

▲李斌被捕

2022年8月,李斌接受巴塘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11月,李斌因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3年5月,李斌因犯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經李斌一案,巴塘縣紀委監委高度重視,對案發單位領導班子及相關人員開展追責問責,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人。為做好案件查辦後半篇文章,該縣紀委監委全過程監督重大案件專題民主生活會,督促案發單位以案促改,及時整改單位內控機製不健全、財務監管漏洞等問題,加大日常檢查和談心提醒頻次,推動問題早發現、早處置。

巴塘縣紀委常委、監委委員朱浩表示,李斌作為一名年輕幹部,在本該陽光進取的時期走上一條不歸路。年輕幹部思想敏銳、思維活躍,但由於缺乏定力、缺少自控,麵對誘惑,很容易犯迷糊,總幻想不勞而獲、以小博大、一夜暴富。李斌的價值觀也因此錯位,“本”和“根”動搖了,其他東西就會趁虛而入。

從李斌案件中不難看出,單位對年輕幹部如果重使用、輕監管,加上相關製度的缺失,就可能給年輕幹部鋌而走險留下可操作的空間。組織應該不遺餘力地幫助年輕幹部把好成長的“方向盤”、係好廉潔的“安全帶”,引導年輕幹部樹立正確理想信念,培養健康情趣,把廉潔從業的“第一粒扣子”扣嚴扣正,清清白白做人、幹幹淨淨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