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被紮破心髒命喪手術台!家屬控操作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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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 4 歲女童

在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

因骨髓穿刺術失誤

命喪手術台

引發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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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規培生操作失當

紮破心髒致女孩殞命

劉先生告訴記者,去年底,他 4 歲的女兒發燒一直未退,便帶到廈門某醫院檢查,住院二十多天,孩子恢複正常後出院。今年 3 月,他帶女兒到醫院去複查,發現血象異常,但未找出病因。

3 月 13 日,劉先生帶孩子到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進行複查,孩子被診斷出患有白血病。此後,便在該院進行治療。



5 月 15 日

評估化療療效

醫生在給女孩做骨髓穿刺術時

意外發生了

孩子進操作間十多分鍾後,隻聽得操作間中突然嚎叫了一聲,過沒多久就無聲響。隨後。一大撥護士衝進操作間,他們夫妻倆意識到出事了,也跟著衝進去,隻見孩子臉色蒼白,全身發涼,甚至大小便失禁。

" 孩子就這樣沒了,她還沒來得及見到世界的美好。" 劉先生對於這一結果難以接受。據他回憶,經前兩階段治療,女兒已恢複得很好,跟正常人幾乎沒兩樣。

劉先生認為,孩子的死是規培生操作失誤所致。" 當時在操作間做手術並非值班醫生,而是交給規培生去做。第一個規培生紮到心壁,位置不對;接著第二個規培生打針,又紮到心包,位置距離實際位置偏差十幾公分。"



更讓劉先生生氣又不解的是:" 當時女兒生命垂危,為何沒把我女兒帶到 ICU 搶救,而是在沒有任何搶救設備的操作室做心肺複蘇,做了 40 分鍾。"

針對劉先生關於 " 規培生施術 " 的說法,院方表示,手術是有操作資質的醫務人員操作。

屍檢報告認定:

醫院存在過失,56%~95% 之間

劉先生表示:" 事發當時,醫院不承認自身責任,讓我們趕快做屍檢。事情發生後,他們都沒有道歉,沒有打慰問電話。"

5 月 18 日,在多部門的調解下,醫院以及家屬方委托福建南天鑒定有限公司司法鑒定所進行屍檢。

7 月 1 日

該機構正式出報告結果

報告顯示醫方存在三點不足:

1、醫方告知欠充分。骨髓穿刺可以選擇髂前上棘、髂後上棘、胸骨、腰椎棘突等,其中胸骨後有心髒及其相應的大血管,選擇胸骨穿刺,若操作不當,容易損傷心髒及相應大血管,未見醫方的 " 骨髓穿刺術知情同意書 " 中有是否選擇 " 胸骨穿刺 " 的告知內容。屬於告知欠充分。

2、醫方術前準備欠充分。在 " 骨穿記錄 " 中,未有 " 將骨穿針固定在適當長度(如:固定骨穿針長度為 1 厘米的描述)" 的描述,故認為,術前準備有不足之處,欠充分。

3、術中操作欠規範。從屍檢及病理組織學檢驗見,心髒有針孔狀出血區,符合生前所致,故認為醫務人員在穿刺過程中操作欠規範,穿刺針穿越胸骨傷及縱隔區軟組織及相應血管和心髒。



據此

最終的鑒定意見為

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在為劉某某(劉先生女兒)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劉某某的損害後果(死亡)存在因果關係,過錯係主要原因,其醫療過錯在損害後果(死亡)中的原因大小(參與度)在 56%~95% 之間。



院方稱 " 正在走司法途徑 "

" 屍檢報告出來後,事實已然清楚,然而院方並不積極處理。" 劉先生表示,7 月初,醫院有關人員打來電話,承認他們有一定過失,願賠付 5 萬元。又過了幾天後,院方表示願負一半的責任,家屬對此並不接受。

此後,醫院再沒主動聯係家屬,並且家屬主動打電話,院方也不接。見院方不積極處理,劉先生表示:" 不得已才走民事案件司法程序。"



記者將劉先生有關疑問

轉給院方

為何手術交給兩個規培生做?

兩個規培生是否有行醫資格證?

屍檢報告出來,是否尊重結果?

為何對這事未做任何道歉?

對此,院方除了表示手術是有操作資質的醫務人員操作外,不願多做回複,隻稱 " 正在走司法途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

willows 發表評論於
兒科標準就是胸骨穿刺,但是,兒童最麻煩,會亂動,所以,術前固定,非常重要,就是兩邊都有人。本身,非常簡單的事,位置很好找,就是沒固定好孩子的身體。她動了,才導致位置變了,插到心髒,還是醫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