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明知患艾滋病等嚴重性病仍賣淫 被判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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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等嚴重性病,仍進行賣淫活動,構成傳播性病罪,近日,三都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一起傳播性病罪案件。


經審理查明,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間,被告人蒙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況下,仍多次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之規定,構成傳播性病罪。


三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蒙某某犯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法條速遞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以傳播性病罪定罪,從重處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認定為刑法第九十五條第三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所指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範措施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

艾滋病防範措施


潔身自愛,不賣淫、嫖娼,避免婚前、婚外性行為。

2.使用安全套是性生活中最有效的預防性病和艾滋病的措施之一。

3.嚴禁吸毒,不與他人共用注射器。

4.不要擅自輸血和使用血製品,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5.不要借用或共用牙刷、剃須刀、刮臉刀等個人用品,不紋身。

6.避免直接與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和尿液接觸。

7.在接觸HIV病毒感染者後,24小時以內服用艾滋病阻斷藥,即便超過24小時,也要進行預防性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