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姐最近看到一則新聞,很是氣憤。
“我在珠峰被強奸了。”
事件中的受害女孩,在某次去西藏旅行的途中,遇到了男A。
之後,男A又找了2個男人,一同拚車去珠峰。
一路上,3個男人經常當著女孩的麵,開一些令人不適的黃色笑話,A甚至還會有意無意地去摸她的手。
因為此時已經在車上,女孩隻能暫時忍耐。
然而,她不知道,這隻是噩夢的前兆。
淩晨三點多,珠峰大本營。
幾人看完星星後,睡在大通鋪裏。
男A便趁此機會,瘋狂地摸女孩的胸和下體,並且在女孩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強行侵犯了她。
驚慌害怕的女孩隻想早點下山回家,不敢報警追究。
但這一念之差,卻讓噩夢又一次降臨。
第二天,女孩去找男A拿回身份證時,再次慘遭侵犯。
她一進門,就被男A粗暴撲倒,怎麽推也推不開。
幾番掙紮,女孩最後才僥幸找到機會逃離。
痛定思痛之下,她終於鼓起勇氣報警。
可惜,已經太遲了。
因為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很多現場證據已被破壞,調查結果和證據鏈都不完整,警方遺憾的告訴她:
無法立案。
更令人不齒的是,知道無法立案後,男A發布了一則個人聲明。
聲明中,他承認兩人確實發生了關係,但不承認強奸。
事情曝光後,洶湧而來的羞辱和質疑快要把女孩淹沒了:
“是時間太短不滿意吧?”
“人家脫你褲子你會不知道?”
“既然被強奸了,那為什麽沒有第一時間報警?”
無恥下流,不堪入目。
因為女孩沒有及時逃離,所以她就活該被侵犯?
因為女孩沒有第一時間報警,所以她就活該被羞辱?
最應該被譴責的是觸犯法律的強奸犯!
與其譴責受害者,何不想想,她們到底為什麽不敢報警?
每一次女性受侵害案發生,總有一大堆“受害者有罪論”來勢洶洶。
人們總習慣於在悲劇中,揪出受害者的弱點,擲以最殘忍的譴責。
還記得在山西太原乘坐火車的旅客小萱嗎?
遭到“鹹豬手”猥褻時,她忍著惡心拿出手機冷靜錄像,勇敢報警。
被問及作惡原因時,猥瑣男極為囂張,更是屎盆子扣到受害人小萱身上:
“我就是故意的,因為她沒反應,然後造成我有點邪念。”
南郵畢業生趙南溪,在自助餐廳迷奸女同學小雪。
可因為男方是海歸精英,各方麵履曆非常優秀,部分網友為其打抱不平: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還不是喜歡趙南溪,才和他出來約會。”
“單獨和一個男人吃飯就應該知道會發生什麽事。”
“有道理哈,一個巴掌拍不響。”
日本女孩伊藤詩織,慘遭媒體界大佬山口敬之下藥侵犯。
她公開講述自己的遭遇,反被刁難、指責,成了日本社會的恥辱:
“她肯定是個妓女。”
“她靠跟人睡覺獲得利益。”
“婊子。”
有人認為,伊藤詩織的起訴行為是對山口及其家人的極大不尊重,“男性才是受到巨大傷害的一方”。
日本社會中的某些權威女士甚至公開表示,被強奸是她自己的錯。
成千上萬條惡毒的評論,如同張牙舞爪的惡魔,吞噬掉了她們所有的勇氣和希望。
這些人,撕開別人疼痛的傷口,咧出了最燦爛的笑容。
他們吐出的一柄柄利刃,浸透了受害者的血淚。
電影《難以置信》,講述了一個真實的連環強奸案件。
18歲女孩瑪麗,被劫匪入室強奸了。
瑪麗報警後,警官科倫對她進行了筆錄詢問。瑪麗被迫回憶起當晚遭受侵害的一係列的細節,被反綁、威脅、拍照、性侵達數小時。
剛錄完筆錄,又有兩名警探來到瑪麗家中,請她再複述一遍經過。
接著,又把她帶回警局,再度審問細節。
隨後,瑪麗又被帶到醫院,進行全身檢查,包括下體,並被各種角度拍照。
……
經曆了十幾二十次“二次傷害”後,瑪麗精神逐漸恍惚,對犯罪事實產生了記憶模糊,變得懦弱、膽怯。
因為頻繁審問造成證詞的前後矛盾,加上現場證據缺失,警方開始質疑她撒謊。
最後,案子撤銷了。
市政府起訴她報假案,媒體曝光了她謊稱被強奸的新聞,她的朋友也開始指責並疏遠她,她還因此丟了工作。
強奸犯逍遙法外,而本是受害者的她,卻麵臨著社會一次又一次的“輪奸”。
來自社會的第二次性侵,徹底堵上了她的求生之路。
為什麽這麽多女性被侵害後選擇沉默,不願報警?
原因在這裏。
因為她們除了遭到強奸犯的性侵,還要承受來自社會的“二次傷害”。
因為報警之後,她們需要對抗的,不再隻是一個強奸犯,而是整個世界。
即使報警後可能會遭遇社會輿論的羞辱和謾罵,但是法律必定會給予人渣相應的懲罰。
如果不幸遭到侵犯,一定要及時報警。
最重要的操作有兩點,
一是保留證據,二是預防疾病。
1、保留證據
①及時報警
萬一被性侵,建議在盡早報警,並進行法醫檢查。也可以找一家權威法醫鑒定機構,或有人體損傷鑒定機構掛靠的三甲醫院進行檢查。
注意越快越好,因為隨著事件推移,證據的價值可能會削弱,軀體損傷的愈合,與侵害人有關的血液精液證據的消失,會讓舉證更難。
②保存痕跡
保持案發現場原狀,保留所有可能含有侵害人DNA以及能證明暴力的物品或痕跡。如毛發、指紋、指甲殘留的皮屑,現場擦拭過的紙巾、避孕套等等。
千萬不要洗/換/抖衣服,不要洗頭/洗澡/洗手,不要漱口/刷牙。
如果懷疑自己被下迷藥或灌酒,需要告知醫生,進行體內藥物、酒精檢測。
2、預防疾病
除了保留證據,受害者還要注意預防性傳播疾病。
通過單一的、不戴套的性接觸感染性病的風險為5-10%,因此受害者需要及早進行阻斷治療。
越早服用阻斷藥物,阻斷率越高,治療難度也越低,如淋病、梅毒、H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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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說:不要再對受害者進行審判了。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有時候,輕飄飄的一句話就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隨手寫下的一句評論,就可能讓人粉身碎骨,跌進深淵。
轉發出去,請給她們一絲絲報警的勇氣。
不要再讓社會的第二次性侵,徹底堵上她們的求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