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因在地鐵站停留太久,被加收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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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一市民在乘坐地鐵時,因在站內停留 4 小時,除車費外,還被收取了 15 元的 " 超時費 ",消息一度衝上熱搜。

在地鐵待太久被收 " 超時費 " 有網友稱曾遇相同情況

據該市民發布的截圖顯示,乘車路線為 10 號線的 " 上李朗——五和 "。該乘車段途經 8 站,票價 4 元。

在社交平台上,也有其他市民發布了自己在地鐵站內因超時而額外支付費用的情況。

深圳地鐵官方回應:付費區停留超時,需補交票款

據了解,深圳地鐵官方微博和公眾號都曾提醒乘客,驗票進閘後,乘車最長時間為 210 分鍾,付費區停留超過 210 分鍾,屬於超時,需補交票款

4 月 13 日,深圳地鐵官方微博再次發文,表示發生超時的情況時,乘客需要按目前深圳市地鐵全線網普通車廂最高單程票價 15 元補交票款

文中進一步提到,目前深圳市地鐵線網中的最長路徑站點為沙田站——海上田園東站,全程約 91.7 公裏,包含換乘時間在內的乘車時間約為 114 分鍾。

另外,有媒體發現,在深圳地鐵出入口處等位置牆上均粘貼了地鐵票務相關規定。

據深圳地鐵官網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乘坐城市軌道交通自入閘時起超過規定時限的,乘客應當按照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票款,但因運營單位原因造成超時乘車的除外。

那麽,其他的城市情況如何呢?

多個城市有類似規定 限定時間長短不一

資料顯示,北京、廣州、蘇州等城市地鐵都有相關規定,各城市根據自身情況製定具體細則。

廣州地鐵:

乘車時限為 270 分鍾

廣州地鐵規定進閘後須在 270 分鍾內出閘,超時出閘的,將按照出閘站所在線網的最高票價收取。

重慶地鐵:

超出 180 分鍾收費 7 元

根據《重慶市軌道交通乘坐規則》(2019 年第二次修訂)第三條規定:" 自進入進站閘機起至出站時止,每次乘車時限為 180 分鍾;超過 180 分鍾的,應按線網最高票價另交車費;但因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原因導致的超時除外。"

北京地鐵:

實行 "4 小時 " 辦法

北京地鐵 2014 年開始實行 "4 小時 " 辦法,即乘客從刷卡進地鐵站計算,一次行程在付費區內最多停留 4 小時,超過 4 小時的按單程最低票價補交超時車費出站,即 3 元起步價,不限超時時間。

蘇州地鐵:

超過 120 分鍾自動扣超時費 8 元

乘客使用 " 蘇 e 行 "APP 乘車在付費區時長超過 120 分鍾,係統扣除行程費用的同時,將自動扣除超時費用 8 元。除此之外,在《蘇州市軌道交通票務規則》第十五條明確:" 各類票卡驗卡進站後,出站時超過 120 分鍾的,需以現金形式補交線網最高票價票款(軌交原因導致的除外)。"

天津地鐵:

超過 180 分鍾按線網最高票價 11 元收費

此前,天津地鐵也特別提醒乘客注意超時問題。如果乘客在線網內停留時間超過 180 分鍾,在出站時將按照線網最高票價即 11 元加收超時費用,而不再按照單線路標準扣費。

此外,上海地鐵、昆明地鐵、大連地鐵等均有相關規定,超時費各不相同。

而對於深圳地鐵是否應該收取超時費,網友們看法不一:有網友認為,這樣的做法可以防止某些人 " 占便宜 "。

也有網友認為,有時候通勤距離較遠、不小心坐反方向、在站台上突然接打電話、處理工作等情況,都很容易超出 3.5 小時的時限。

你被收過 " 超時費 " 嗎?你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