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女子殺夫藏屍冰櫃一年多,自首是否會免死?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3月19日,蘇州一名女子疑似殺夫並藏屍冰櫃的事情引發關注。

有網友在短視頻稱,自己32歲的兒子,被妻子殺害並藏屍冰櫃,期間還用死者的手機騙取自己20萬元。



圖/家屬爆料視頻截圖

據了解,視頻發布者係被害人龐某偉的父親。龐某偉的哥哥龐力(化名)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目前,警方還在調查中,家屬還未拿到屍檢報告。警方對家屬稱,龐某偉是在2021年12月20日左右死亡的。

“我們完全沒有想到,他出事這麽久了。”龐力說。

3月20日,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通報稱,查某麗投案自首稱,其因家庭矛盾,將丈夫龐某偉殺害,並將屍體藏於家中冰櫃。案發後,查某麗被刑事拘留。當日,警方對查某麗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失聯一年多,家人以為其進了傳銷組織

事件案發於蘇州市姑蘇區驛東苑,這是龐某偉生前和妻子查某麗居住的地方。

龐力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目前,房屋已被貼上封條,龐某偉的嶽父嶽母帶著3歲多的外孫女在外居住。



事發小區受害者住戶。圖/央廣網

龐力回憶,事發前的2021年11月25日,他還同龐某偉及父母4人回了安徽淮南老家。12月初,龐某偉還去過一次父母家,後來,家人便再也沒有見過他。

此後的一段時間中,家人因為聯係不到龐某偉,還於2022年3月左右去派出所報了案。

“警方說要讓配偶來報案,她(查某麗)就說龐某偉生意投資失敗,外出務工躲債了。”

在龐某偉失聯的一年多中,家人曾多次尋找龐某偉未果。龐力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雖然沒有找到龐某偉,但是龐某偉的微信朋友圈會不時更新,其中會有一些組織活動的照片。

“我們一度以為,弟弟是被騙進了傳銷或者其他不良組織。”龐力說。

直到最近,龐力才知道,是查某麗利用龐某偉的手機更新了動態。

就在今年春節期間,查某麗還帶著女兒見了龐某偉一家人,她除了消瘦很多,其他並無異常。

龐力回憶,在飯店吃飯時,並沒有多說話,也沒有特意聊到龐某偉的話題,一來是家人一直懷疑查某麗隱瞞了實情,但又問不出什麽話,心裏很是不滿,二來是還有其他親戚,也不是很方便多聊。

直到今年3月9日下午,龐力收到了警方的通知,才得知了弟弟遇害的消息。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了解到,藏匿龐某偉的冰櫃被遮擋起來,放在夫妻兩人臥室的牆角邊。



圖/姑蘇公安微警務

“是今年3月,龐某偉嶽母進去打掃衛生,因為好奇打開後,才發現的。”龐力說。

“之前查某麗還搬過一次家,把冰櫃也搬了出去”,龐力回憶,大概在2022年夏季,查某麗請了搬家公司,從姑蘇區驛東苑小區搬到了相城區的一間2層公寓,住了幾個月後,又搬回了自己家裏。

龐力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查某麗搬家時,家人並不知情,他們通過龐某偉嶽母才得知消息。

期間,龐力曾和父母去公寓看了侄女,“當時門是壞的,門後頂著大紙箱,我們敲了很久沒人來,就自己推門進去了。”

“那次待了不出半個小時就走了”,龐力說,他們進屋後,查某麗才從二樓下來洗漱,看上去很不高興。

在公寓一層,龐力看到了纏了膠帶的冰櫃,“當時覺得剛搬家的話也很正常,沒往(裝屍體)這方麵想”。

3月11日,龐力和家人在殯儀館見到了龐某偉的遺體。

“他是掙紮的那種狀態,手是抬起來的,腿微蜷,身上還是冰凍的狀態,沒有看到特別明顯的外傷,現在還沒確定到底是怎麽死亡的。”

女方曾借錢打賞男主播?

據龐力介紹,龐某偉在蘇州市務工多年。幾年前,龐某偉曾在蘇州開了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工作期間與查某麗相識戀愛,後來領取了結婚證,並在2020年10月1日補辦了婚禮。

中國新聞周刊通過天眼查數據證實,2020年1月,龐某偉注冊成立了蘇州上華居房地產經濟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他是公司唯一股東,擔任執行董事,查某麗則任公司監事。2021年9月19日,該公司狀態從存續變更為注銷。

同年9月17日,龐某偉與查某麗共同成立蘇州說食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查某麗持51%的股份,龐某偉持49%的股份並任執行董事一職。

龐力稱,在弟弟成家的這幾年中,自己並沒有聽過兩人鬧矛盾的情況,“倆人在一起,看不出來有糾紛或者不和睦,不過查某麗比較內向,不愛說話。”

龐力提到,弟弟一家條件並不差,有車有房,弟媳查某麗家裏還有拆遷房。房產公司開了幾年,後來,夫妻兩人還私下接了一些視頻刷單的活,常去做直播。

“做美食探店、賓館試睡那些,寫評論什麽的,相當於也是一個主播。”龐力說。

在龐某偉失聯過程中,查某麗曾利用龐某偉的手機,以投資失敗、店麵租金等理由向家人借錢。

龐力覺得,夫妻原本是最親密的關係,但弟弟失聯後,他們一直無法從查某麗處得到有用的信息,這讓他耿耿於懷,所以並沒有給對方借出一分錢。

“但是我父母加上弟弟,借給了查某麗總共有20萬左右,每次都是幾千、幾萬的借。”龐力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

案發後,龐某偉的同事對龐力表示,夫妻二人鬧糾紛的原因,是龐某偉提出了離婚,但這一信息並未得到警方的證實。

龐某偉的同事在接受媒體時曾表示,從2021年12月下旬開始,他們也聯係不到龐某偉,但直到2022年1月,他還在工作群裏發過言。

而龐某偉的朋友對媒體提到,查某麗喜歡給一男性主播刷禮物,龐某偉在失蹤前還曾借錢為妻子還債。

“查某麗喜歡給一個男主播刷禮物,經常占據榜一的位置。”龐某偉的朋友對媒體表示。

網傳查某麗給該男主播打賞了30萬元人民幣。隨後,中國新聞周刊多次聯係該男主播所在的傳媒公司,但電話均未接通。

此前,該傳媒公司蘇州分公司相關代表對媒體表示,案件發生後,他們與該男主播了解了情況後得知,該男主播並未收到過30萬元人民幣的打賞,並且龐某偉遇害的時間在查某麗認識男主播之前。

自首,“必須”從輕麽?

關於藏屍於冰櫃的細節,某市檢察院法醫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將屍體放入凍櫃,會減少屍體腐敗後發出的味道,從而減少屍體被發現的幾率。

“屍體被放入凍櫃冷藏這麽長時間,可能會造成一些自身腐敗,或導致屍體自身某些疾病難以判斷,但即便如此,通過法醫屍檢對於作案手段的調查並不會受到影響。”

“無論是外傷致死,還是中毒致死,冷凍後依然可以被檢查出來。”該法醫說。

3月20日晚間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的通報稱,查某麗投案自首。不少網友留言表示疑惑,自首情節是否會對量刑有影響?

針對該案,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荊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是法定從輕情節,但是,自首不代表就可以免除死刑。

《刑法》規定,對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並不是“必須”從輕。

查某麗最終是否會被判處死刑?在張荊看來,還有很多關鍵因素。

其一,被害人是否有過錯?如果被害人有過錯,可適當減輕加害人的刑罰。假如龐某偉如有家庭暴力、外遇、賭博吸毒等過錯,則本案就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此情節會影響到對查某麗的量刑。

其二,查某麗是否為預謀殺人?與預謀殺人相對應的是激情殺人,即加害人本無任何故意殺人動機,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進而將他人殺死。業界公認激情殺人的主觀惡性不如有預謀的故意殺人大。

雖然我國刑法中並沒有激情殺人的條款,但司法實踐中,對於激情殺人的量刑確實和預謀殺人有所區別。如果查某麗是毫無預謀一時失手的激情殺人,其被判處死刑的幾率就會降低。

其三,是否取得諒解?如果龐某偉的父母基於種種因素表示諒解了查某麗,請求對她輕判,則查某麗被判處死刑的幾率也會降低。

其四,是否有悔罪表現?如果查某麗到案後如實供述,真誠認罪悔罪,充分賠償,深刻懺悔,積極接受教育與改造,她也會少一個取死的理由。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則認為,查某麗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並且利用龐某偉手機和社交賬號,騙取其公婆及親屬錢財,涉嫌詐騙罪,可對查某麗兩種犯罪行為實行數罪並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趙良善表示,結合本案案情,查某麗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惡劣、主觀惡意極大,若在未取得龐某偉家屬諒解或者不具有其他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情況下,可對查某麗判處死刑。

LaoG 發表評論於
沒那麽多理由,當然要殺人償命!沒有懸念。
俺是農民 發表評論於
當時接著自首,免死的可能性遠遠大於現在。
走過歲月 發表評論於
人們很容易從一些社會現象,或奇聞異事來推斷國家治理水準。
譬如讀水滸裏醉打蔣門神血濺鴛鴦樓林衝誤闖白虎堂看出社會的黑暗,潘金蓮毒死武大看出道德敗壞。
不知道後世看到當今中國亂象會如何想象,"民不聊生“?
topten 發表評論於
如果被害人沒有過錯, 對這種極毒的人,不應該免死。 可憐了他們的女兒
Indignant 發表評論於
蛇蠍心腸,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