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退休老師趁妻洗臉將其勒死 自殺時手被電燒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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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民警帶走前,陳某跪在妻子張某的靈堂前,磕頭懺悔。

陳某今年63歲,四川南充營山縣人,曾當過30年民辦學校老師,還當過村幹部,是村民眼中的文化人。過去30年裏,他留在村裏,妻子外出打工,幾乎隻有春節回家時才一家人團聚。今年春節前夕,常年在外的妻子再次回到距營山縣城60多公裏的老家村落,之後再也沒外出打工,結束了夫妻二人過去幾十年因打工導致的分居生活。

悲劇,在兩人結束長期分居,共同生活4個月後發生。2021年5月31日早晨,陳某用一根尼龍繩將正在洗臉的妻子勒死,然後到自家屋後魚塘邊手握電線自殺未遂,電流燒焦了其手掌,但他隻是短暫昏倒。而在前一天下午,他就曾嚐試過手握電線自殺,未果。

村民和親屬們都想不通,這對平時在外人麵前看起來關係和睦的夫妻,最後竟會迎來這樣一個悲慘的結局。案發後,陳某向警方供述,殺害妻子的原因是妻子性格強勢,自己一直生活在壓抑中。紅星新聞記者采訪了解到,其實,同樣的話在悲劇發生的20多天前,陳某也曾跟二弟陳先生提到過,稱自己有些受不了妻子的性格。當時,感覺大哥精神上有些不對的陳先生,還特意通知兩個侄兒回家。但兩個孩子回家後,一家人在一起似乎又看不出有什麽矛盾。幾天後,陳某的兩個兒子再次外出,半個多月後,悲劇發生……

“他們兩口子(大哥、大嫂)就是不願意交流,不願意把埋藏在心裏的苦擺在桌麵上,心平氣和地談,也不想通過旁人來調解。”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說,案發後,經司法鑒定,大哥陳某被診斷為適應障礙,長期抑鬱反應,作案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11月28日,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前段時間,此案已作出一審判決,陳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家人目前沒有打算上訴。



陳某

慘劇——

他趁妻子洗臉時勒死對方

兩次自殺未果,最終向警方自首

決定自殺前,陳某先給住在鎮上的二弟陳先生打了個電話。

通話記錄顯示,陳某打電話的時間是2021年5月31日早上9點47分,通話時長28秒,電話裏,陳某告訴二弟,家裏出事了,讓他趕快回來。電話裏,陳某沒有告訴二弟,幾個小時前,他用一根繩子勒死了自己的妻子。

據陳某事後交代,5月31日早上5點半左右,他和妻子張某先後起床洗漱,在妻子洗臉的時候,他想到妻子對自己太壓迫了,便想殺了妻子然後自殺。之後,陳某拿起旁邊一根約1米長的尼龍繩,從後麵勒住了妻子的脖子……殺害妻子後,他將妻子的屍體搬運至臥室的床上。

這一切發生時,在另一間臥室睡覺的父親並沒聽到動靜。陳某告訴民警,他趁煮早飯的間隙開始寫遺書,然後去叫89歲的父親起床吃飯。父子二人吃飯時,老父親曾疑惑兒媳張某為何沒一起吃早飯。陳某撒謊說妻子身體不舒服,在睡覺。

早飯過後,等老父親回到臥室繼續睡覺後,陳某又坐下來修改了幾次遺書,他在遺書中承認是自己殺害妻子,稱自己對不起家庭……陳某將寫好的遺書放在堂屋桌子上,用煙壓著。

一切安排好後,陳某決定去屋後握住平時給魚塘抽水用的電線自殺,但他擔心父親一旦發現自己觸電,肯定會來救,父親也會被電擊,如果二弟趕回來了,就可以阻止父親涉險……於是他撥通了二弟的電話。

但和前一天下午一樣,陳某這次自殺仍未果。電流僅燒焦了他的手掌,他隨後昏倒在地。他告訴民警,自己想不起倒地後是如何迷迷糊糊走回家裏的。

當二弟陳先生和妻子趕回村裏時,看到大哥陳某獨自坐在堂屋前,神情恍惚。“大嫂去哪裏了?”陳先生問。

陳某沒說話。陳先生和妻子隨後進屋找,之後在大哥臥室的床上發現了大嫂張某的屍體,張某的脖子上還套著尼龍繩,陳先生當時猜測大嫂是上吊自殺,趕緊為大嫂做心肺複蘇,但為時已晚。

陳先生隨後打電話通知大哥的兩個兒子,謊稱他們的母親喝農藥自殺,正在搶救。陳先生說,兩個侄兒平時在外省打工,如果將大嫂死亡的消息告訴他們,兩個侄兒開車回來的路上肯定不安全。

後來,陳先生又打電話通知了大嫂娘家的一個兄弟,他說大嫂上吊死了。但對方覺得事情可疑,建議報警。當陳先生去鎮上買了一些料理大嫂後事的物品返回村裏時,警方已趕到村裏。

警方現場勘查後向陳某提出,在其兩個兒子回來後會對其妻子張某進行屍檢。當晚,民警在陳某家中值守。6月1日,陳某的兩個兒子趕回村裏,中午時分,在警方決定對死者進行屍檢時。陳某向警方自首,稱妻子張某是被自己用繩子勒死的。

法醫後來的屍檢結果亦顯示:死者張某係被他人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經司法鑒定,陳某為適應障礙,長期抑鬱反應

動機——

交代:妻子性格強勢,生活在壓迫下

曾對弟弟說“實在受不了了,不想活了”

熟悉陳某夫婦的村民們想不通,這對平時看起來關係和睦的夫妻,最後竟會迎來這樣一個悲慘的結局。

陳某告訴辦案民警,妻子性格強勢,今年春節後便一直留在家裏,家裏的錢也一直由妻子保管,自己哪怕用幾毛錢都要記賬。妻子平時在家裏負責煮飯,但生活條件開得並不好,家裏平時很少吃肉,自己和父親都瘦了很多。

更讓陳某難以接受的是,妻子每天都會給自己安排各種各樣的農活、家務活,而自己做了後,妻子總說自己做得不好,平時衣服髒了,妻子會要求自己換上她喜歡的衣服……這些日常瑣事,讓陳某感覺“一直生活在妻子的壓迫之下”。

這些話,在悲劇發生的20多天前,陳某也曾跟二弟陳先生提到過,稱自己有些受不了妻子的性格了。

陳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回憶,5月8日中午,大哥陳某因生病在鎮上衛生院輸液,到了中午時分,自己帶了飯菜去衛生院,大哥一邊吃飯一邊再三叮囑他,“回去後不要說送飯的事情,不然你大嫂知道了會吵得我受不了的”。

“我給你送飯,她為什麽要吵你?”陳先生感到不解。陳某說,妻子張某會覺得送飯這件事是自己給二弟添麻煩了,為什麽要讓二弟送飯。

陳先生說,大嫂張某是一個很勤勞、閑不慣的人,但大嫂性格太強勢了,對大哥管得也嚴,不管天晴下雨都要幹活,大哥有時閑下來抽根煙,大嫂都要安排一兩個活讓大哥去幹,“就是沒得活都要給你找活路幹那種,我大嫂就是一個閑不下來的人”。

在村民眼中,陳某也是一個勤勞的人,在村裏種了很多莊稼,養牛,養魚。陳先生說,之前兩人長期分居,大哥常年一個人在村裏生活,自己安排自己每天該幹什麽,很自由,而大嫂回來的這幾個月,那種性格上的強勢,讓常年獨自生活的大哥感到很壓抑,很不適應。

這一天中午,陳先生和大哥交流了很多,大哥跟他提到和張某一起生活實在受不了了,不想活了。

“他給我說了好多回不想活了,我還開導他。”陳先生說。

婚姻——

結婚37年 妻子常年在外打工多年

他曾當30年民辦教師,是村裏“文化人”

然而,陳某和妻子之間的這些矛盾,幾乎沒有外人知道。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老父親、兄弟姐妹甚至兒女眼中,大哥和大嫂都是一對看起來關係和睦的夫妻,看不出有多大的矛盾。

據了解,陳某和妻子於1984年結婚。婚後,妻子張某常年在外打工,最近幾年,又在外省幫兒子帶孩子,幾乎隻有每年春節的時候才回家團聚。據村民們介紹,陳某是村裏的能幹人,高中文化,是他們這一輩人中少有的文化人。陳先生說,哥哥曾在當地民辦學校當了30年左右的民辦教師,後來又當過村幹部。即便當民辦教師期間,陳某仍在村裏種了不少莊稼,還養了幾頭牛。案發前,陳某家裏還有一口魚塘,平時他還要割草喂魚。

2021年春節前幾天,陳某的妻子張某回到村裏與家人團聚後沒再外出,留在村裏和丈夫陳某以及公公一起生活,結束了夫妻二人過去幾十年因打工和照看孫子導致的分居生活。

陳先生在想,如果大嫂張某今年沒有留在老家,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陳先生說,5月8日那一天中午,是他最後一次跟大哥很深入地交流,他當時覺得大哥精神上可能已經出現問題,他當晚打電話給大哥的兩個兒子,讓他們趕緊回來一趟,開導一下大哥的思想。

兩個兒子很快從省外趕回來,並在老家待了幾天。陳先生說,在孩子麵前,大哥和大嫂之間的關係似乎又很正常,看不出有什麽矛盾。期間,兩個兒子曾打算將母親接到外麵去生活一段時間,但張某拒絕了。

“他們兩口子(大哥、大嫂)就是不願意說,不願意把埋藏在心裏的苦擺在桌麵上來談,也不願意通過旁人來調解。”陳先生說,兩個侄兒在老家待了幾天後,再次外出打工。

陳某後來交代,妻子後來因為兩個兒子回來勸導他們的事情責怪過他,覺得給兒子添麻煩。他還稱,在兩個兒子離開老家後,他覺得跟妻子一起生活實在很痛苦,於是想到自殺,但他沒告訴兩個兒子關於家裏的事情,怕兩個兒子擔心。

5月30日下午,在殺害妻子的前一天,陳某曾去到魚塘邊嚐試手握電線自殺但未果,電流隻是將他擊傷。之後,他回到家裏。

第二天早晨,悲劇發生……



陳某(中)在被民警帶走前,跪在母親的墓前(視頻截圖)

懺悔——

在妻子靈堂前磕頭懺悔

被控故意殺人一審獲刑無期

6月1日,陳某在家中向警方自首並交代了殺害妻子的經過後,請求民警讓他去妻子的靈堂前以及母親的墓前燒紙祭奠,民警答應了他的請求。

63歲的陳某跪在妻子的靈堂前,磕頭懺悔,稱來世再做夫妻,之後又去母親的墓前祭奠母親,並說“對不起,給你丟臉了”。

在被警方帶走前,陳某將兩個兒子以及自己的兄弟親人叫到麵前交代後事,他覺得對不起家人,對不起兒子兒媳還有孫子,稱自己“在當時那個情況下,也迫於無奈,違背了家庭原則”。他說,雖然自己再勤勞,但過大於功,過錯多,功掙得少。他請幾個兄弟要將89歲的老父親照顧好,好好善待父親。

陳某還告訴家人,錢無論掙得多與少,兩個人一定要在一起,不管掙錢多少,兩個人一定要寬容、理解、信任、幫助、依靠,“少了這五樣,很難成為一個美好的家庭”。

後經司法鑒定,陳某被診斷為適應障礙,長期抑鬱反應,作案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事後,陳某被公訴機關指控犯故意殺人罪。

檢方的起訴書顯示,陳某與被害人張某於1984年結婚,婚後張某外出務工,兩人很少在一起。今年春節前,張某回到老家跟陳某一起生活,因陳某覺得張某性格強勢,一直生活在張某的壓迫之下,逐漸產生了自殺的想法,曾於案發前一天下午在屋後的魚塘邊手握電線自殺,但自殺未成功。5月31日淩晨5時許,陳某、張某起床後,陳某看見妻子在屋外麵街基上洗臉時,產生了殺死張某後再自殺的想法,之後陳某在橫堂屋外拿了一根白色的繩子,走到張某的身後,將繩子纏在張某的脖子將張某勒死後,把張某的屍體抬到臥室的床上,再用被子把張某的屍體蓋住。陳某給其兄弟打電話叫其回家,又到屋後麵魚塘邊再次握電線自殺,但自殺未成功。

11月28日,陳某的二弟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案不久前已一審宣判,陳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家人和大哥本人沒有打算上訴。陳先生說,哥哥也是一個文化人,他希望哥哥在獄中好好改造,也希望此事能警示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