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盜賊即將第四次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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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了生活這個樣子。”2012年6月,因偷竊電動車被民警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接受廣西當地媒體采訪時,用不思悔改的語氣進行了如此般地表述。

該采訪視頻,在4年後的2016年7月突然在網絡上躥紅,引起關注。

上遊新聞(報料微信:shangyounews)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周某在2007年至2015年先後因盜竊罪、搶劫罪“四進宮”,最後一次刑期將於2020年4月18日執行完畢,如無特殊情況,現年36歲的周某即將刑滿釋放。



▲2012年6月,因偷竊電動車被民警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接受廣西當地媒體采訪時語出驚人。視頻截屏

周某綽號“阿三”,廣西南寧人,小學文化,無業。在媒體刊播的視頻中,周某稱喜歡賭錢,有時輸到一分錢都不剩。沒有錢之後就偷竊電動車,然後拿著贓款出入KTV、玩遊戲機。

法律文書記載周某第一次獲刑是在2007年6月4日,周某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興寧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滿釋放;2012年10月10日,周某第二次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3年12月5日刑滿釋放;2015年1月23日,周某第三次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2015年6月16日刑滿釋放。

刑滿釋放後的周某,並沒有改過自新,而是再次伸出了罪惡的雙手。

2015年8月14日淩晨,周某夥同他人在南寧盜走五輛電動車;2015年9月24日至25日期間,周某夥同他人在南寧市盜走一輛電動車。

司法機關還查明,在此之前的2014年9月21日,周某夥同他人到南寧市大烏新村盜竊電動車時,與車主發生衝突,周某同夥使用鋼釺威脅車主,致車主的右後側肩胛骨受傷。

2016年9月19日,南寧興寧區法院以周某犯搶劫罪、盜竊罪,兩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並處罰金10000元。

目前,互聯網上出現了周某即將出獄的消息。

4月10日,柳州監獄工作人員告訴上遊新聞記者,周某確實在柳州監獄服刑,由於周某關注度較高,已有人向柳州監獄電詢周的信息,但詳細情況不便透露。

南寧市興寧區法院工作人員向上遊新聞記者證實,周某即將於4月18日從柳州監獄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