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孩為父子生3孩案一審宣判,“公公”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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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記者 王瑞文)河南少女小茉失蹤6年為一對父子生3孩案,持續引發關注。今日(1月21日),新京報記者從小茉代理律師趙良善處獲悉,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於昨日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奸罪判處“公公”鄭某敏有期徒刑15年,並判決鄭某敏民事賠償3萬餘元。趙良善表示,家屬對此判決並不滿意,將申請驛城區檢察院提起抗訴。



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一審判決書。 受訪者供圖

女孩患精神疾病,為父子生三孩

新京報此前報道,小茉的母親李玉介紹,小茉出生不久後其父親不知去向。2011年,李玉因犯罪被判入獄,當時13歲的小茉於不久後輟學。2012年,14歲的小茉與哥哥發生矛盾後離家出走並失蹤。

2016年7月,李玉刑滿釋放,得知小茉已走失好幾年,隨後開始尋找。2018年1月,李玉在駐馬店某小區貼傳單時找到失蹤了6年的小茉。此時,小茉已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

小茉離家出走後被鄭某敏帶回家中,鄭某敏安排自己的兒子鄭某牛與小茉以夫妻名義同居。2014年1月,鄭某敏與小茉發生性關係,同年11月,小茉生下一名男孩。經鑒定,孩子父親為鄭某敏。2016年8月,小茉又生下一對雙胞胎,經鑒定,孩子父親為鄭某牛。

2018年11月21日,駐馬店警方對鄭某敏刑事立案,並對鄭某敏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12月6日,駐馬店檢方以涉嫌強奸罪批捕鄭某敏。鄭某牛因患有精神疾病,未被警方控製。

2019年10月31日,驛城區法院開庭審理鄭某敏涉嫌強奸一案。

一審判決“公公”有期徒刑15年

小茉代理律師趙良善提供給新京報記者一份由驛城區法院出具的一審判決書,其顯示,法院經審理認為,鄭某敏強行與精神發育遲滯的未成年被害人發生性關係,並唆使其子鄭某牛對小茉實施性侵害,導致小茉先後與父子二人生育三個子女,其行為構成強奸罪,犯罪情節惡劣,並造成嚴重後果。公訴機關對鄭某敏犯強奸罪的指控罪名成立,應予支持。鄭某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係主犯,依法應對全部犯罪後果承擔刑事責任。

對此,驛城區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鄭某敏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此外,有關附帶民事方麵,法院判決鄭某敏賠償3萬餘元。

趙良善表示,被害人家屬對一審判決並不滿意,將向驛城區檢察院申請提起抗訴。

此外,針對附帶民事判決,趙良善稱,被害人家屬也將提起上訴,要求支持傷殘補助金、精神撫慰金、後續治療費等損失,“特別是孩子的撫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