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僅33天兒媳詐騙婆婆50萬元!丈夫還幫了不小忙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10月9日,記者從芝罘公安分局獲悉,9月30日晚上9點,煙台奇山派出所走進一名怒不可遏的報案人,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她怒告的對象竟是結婚僅33天且還沒過門的兒媳婦!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據警方介紹,9月16日,報案人劉芬的兒子王東回家說起這樣一件事:兒媳杜音的堂哥杜源做家裝生意,最近一段時間資金周轉遇到困難,想倒借點錢救救急。劉芬一問需要50萬,當場就直擺手,手上是有幾個閑錢,但這是老兩口的養老錢。而王東受了媳婦之托哪能就此罷休?磨嘰之下劉芬一看也不能就此抹了兒媳的麵子,好在借期隻有10天,最後還是點了頭。

9月18日下午4點,杜音領著堂哥來了。出借人與借用人都在場,雙方打了借條“簽字畫押”並相約借期至9月30日。當天,50萬元就打進了借用人杜源的賬戶上。





9月30日,還錢期限已到,劉芬便打電話給杜源。電話那頭杜源滿口應允,“大姨你盡管放心,下午3點之前還款給你。”可過了3點半,對方還一直沒動靜,劉芬再次撥通電話。哪知道這時候杜源竟改了口:“大姨,實話告訴你,這個錢我一分都沒拿!我根本就不是杜源!”

這個電話讓劉芬頓時驚倒,借錢時一邊是自家兒媳婦,一邊是拿著身份證複印件的兒媳婦堂哥杜源,白紙黑字,3點打電話時還說沒問題,怎麽過了半個小時竟說沒拿錢,還自稱是假的?想揭開真相,還得從兒媳杜音與王東的閃婚說起。

杜音與王東相識於八年前,今年8月初,兩人再次見麵。之後便頻繁聯係,在此期間,杜音以還房貸為由向王東借過11萬元。8月28日兩人在一起聊天,不知道誰提了一句“咱們一塊過日子吧!”結果一拍即合,次日二人便到民政局領了結婚證。婚後隻要杜音開口要錢,王東都會痛快的給她,零零散散的也有三四十萬。9月16日,杜音便說堂哥急用錢開始催促王東回家去借。

那麽,婆婆的50萬又究竟去了哪裏?原來杜音是一個“賭君子”,她大量的錢財都用在網絡買彩上,也因此債台高築。為了填窟窿,她最終盯上了婆婆的錢袋。為使“借錢”目的達到,她先是以買保險名義取得堂哥的身份證複印件,要來堂哥賬戶,因害怕此事被家人知道,隻能再找朋友“假杜源”頂替“真堂哥”來到借錢現場......而到手的50萬又被其買彩揮霍一空!這一切,不僅婆婆、丈夫不知內情,其堂哥以及頂替堂哥的朋友也均被蒙在鼓裏。



婆媳聊天記錄。

奇山派出所薑警官介紹,該起案件發生在婆媳之間案情複雜,接報案後民警做了大量調查取證工作。當事人劉芬來派出所報案也是被逼急了,畢竟嫌疑人是自己的兒媳婦。目前,杜音涉嫌詐騙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文中人為化名)

法律鏈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