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灘“頭號法梟”落馬 王岐山19大前釋放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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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5月25日,中紀委官方消息通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中紀委監察部官網5月25日發布消息稱,陳旭違規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大搞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長期搞迷信活動。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多年來,上海當地對陳旭的舉報一直不斷,就包括指稱其插手幹預案件(圖源:VCG)

有消息指陳旭與2016年3月落馬的上海市仲裁委員會原副主任汪康武關係密切,兩人案子高度交叉。

陳旭係繼上海市原副市長艾寶俊之後落馬的“第二虎”,也是上海政法係的“首虎”。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5歲的陳旭,是上海市人,長期任職上海政法係統。曆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長、上海市一中院院長、上海市政法委副書記、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等職務。2016年1月,陳旭卸任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4月23日,大陸新浪微博曾出現《港商上海裕通房地產公司法人任駿良舉報上海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的圖文帖。帖子揭發陳旭是一個利用司法權力為惡勢力巧取豪奪充當保護傘的政法界高官。帖子稱,陳旭曾涉四人連環命案。

上海灘“頭號法梟”案 王岐山釋放哪些信號


北京時間2017年5月26日,被大陸媒體稱為上海灘“頭號法梟”的中國官員——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被宣布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並以涉嫌受賄罪移送司法。

這距離上海政法“首虎”陳旭落馬僅僅85天。

據中國大陸媒體《法製晚報》旗下微信公號“觀海解潮”報道,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通報中稱陳旭是“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而這個提法首次用在省部級及以上落馬官員上。

早在2014年4月,中紀委就提出要重點查處4類官員:十八大後還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的、民眾反映強烈的、處重要崗位且未來可能提升的。位列首位的就是“十八大後還不收斂不收手的”。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紀委強力反腐,“拍蠅打虎”無數。但樹立上海灘政法首虎陳旭這第一個“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除了這是中紀委獨特的反腐工作方法,此舉其實還向外界釋放了多重信號。



王岐山在中共十九大召開前夕再一次吹響反腐集結號(圖源:新華社)

首先,“樹立典型”被認為是中共“特有”的有效方法。觀察人事認為,中國官場反腐問題上,一旦抓住典型,敲山震虎,起到最大的震懾作用,就是抓住了“綱”,綱舉目張,後續工作能夠順勢推行。

將“老虎級”的陳旭樹立為“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就是要起到上述方法論作用。分析認為,挽弓挽強、擒賊擒王,熟諳曆史的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把“抓典型”這個方法真正用出了威力。

其次,此舉釋放的更為關鍵的信號,是它的時機。今年是中共十九大之年,年初以來中共全黨上下緊鑼密鼓投入十九大籌備工作。

這時候就有一種聲音放出來,說十九大召開在即,要減少震蕩,還是“安定團結”為主。這被認為體現出中國腐敗與反腐敗鬥爭的某種膠著狀態。此時中紀委樹立第一個“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的省部級典型,王岐山再度向外界表明持續高強度反腐的決心。

再次,此次被樹立為貪腐“不收斂不收手”典型的陳旭,是政法係統大老虎。

中紀委通報中,陳旭罪狀的第一條,“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規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大搞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

北京政治觀察人士分析,雖然中共仍在努力全麵清除前常委周永康的流毒和影響,但是經曆過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中國司法係統,仍是腐敗重災區。也正是因為這個係統的官員手握法律公器、懂得法律,因而違法貪腐也更為隱蔽,知法犯法的危害也更加巨大和深遠。

中共欲實現依法治國的國家戰略,司法係統的反腐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上海灘“頭號法梟”陳旭這個“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的樹立,因此也就具有不一般的信號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