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藍”說明霧霾可以解決 該亮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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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霾還沒走。昨天的霾還在朋友圈裏,明天的霾已在空氣質量預報中,而今天的霾,就在窗外——但我們不能永遠借助淺淺一麵窗簾,將自己、家人與白茫茫的世界,相隔離。

於是,那彌漫在我們鼻腔中的,這幾日也彌漫在我們心裏。

指責、質疑、呼籲......輿論場上各方人物戰作一團。但是比抱怨或“逃離北上廣”更重要的,是找出原因,提出對策。2017年了,難道我們隻能期盼等風來?


這個對策的根本是什麽?在長安君看來,是兩個最簡單不過的字——

法治。

為什麽這麽說?且聽長安君道來——


盡管對霧霾發生的具體原因,目前還是眾說紛紜,但有一點是確定的——

它是工業時代的時髦病。“奧運藍”、“APEC藍”和“閱兵藍”一再提醒我們,高能耗、高汙染企業產出的每一點GDP,都可能在以消耗環境為代價。它們也同時告訴所有的圍觀者:“看似是無解的時代之痛的霧霾,其實,是可以解決的。”

關鍵所在,並不是什麽超越常人的智慧,而僅僅是依法履職的決心。

這裏,長安君想提示一件事:在一片爭議聲中,也許沒有多少人曾記得圍繞大氣汙染,國家已經針對性地出台了多少部法律。2015年3月,《環境保護法》通過修訂,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長出牙齒”的環保基本法,首次引入汙染企業責任人的治安拘留、按日計罰,並首次提出,環境問題與幹部考核的“烏紗帽”相掛鉤。


同一年9月,《大氣汙染防治法》又通過了修訂,“控車減煤”、“重典處罰”成為亮點。法律特別明確:“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氣汙染事故的,按汙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計罰”。換句話說,誰在用環境牟利,誰就要為環境買單。

而在此前的2013年9月,國務院便早已印發《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這份俗稱“大氣十條”的文件,對大氣汙染的成因、應對、治理目標與責任作了係統全麵的規定。“加快推進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建設”;“嚴控高耗能、高汙染行業新增產能”;“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等具體部署,在今天看來,仍不無借鑒意義。

然而,一個悖論凸顯:為了狙擊霧霾,咱們的法律條文不可謂不多、不細,但環顧四周,霧霾問題似乎依然無解。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


為什麽?

因為,法治的內涵,不僅包括精巧的立法,更包括不折不扣的執行。所以才會有法諺雲: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

環顧四周,為了利益或出於惰性,而漠視法律的環境汙染之舉,並不鮮見。

咱們隻舉媒體公開報道的例子:2015年11月,廣州市一皮革廠因汙染被查封,企業老板竟然撕下封條,偷偷開工,並狡辯“是工人不懂法,自行撕開了封條”;無獨有偶,2016年2月,江蘇省高郵市一化工廠因廢水pH值超標,被當地環保部門處以603元罰款,區區603元,不及其違法所得的零頭......一旦遭遇“執法不嚴”,無論多少“史上最嚴”的條文,都難免被傳染上軟骨病。而從這次來勢洶洶的霧霾看,類似例子,決非個案。


執法不嚴背後,當然自有“苦衷”。比如,汙染企業事關數百萬人的就業,事關當地GDP,“一旦徹底關停,傷筋動骨的代價誰能承擔得起?”這種邏輯,在不少主政者身上,並不鮮見。於是,有汙染被視作“發展的代價”、富貴病。“先汙染再治理”甚至“汙染後不治理”,成為了一些地方領導怠於承擔法律責任的盾牌。

但主政者須知:

環境與發展,絕不是單選題。

始終相信那句話:“發展的問題,終要靠發展來解決。”人民需要你做的,不是“用汙染換民生”,而是引導產業升級,讓GDP變得綠色而充滿科技含量。既然今天,中國是站在西方發達國家治理霧霾的肩膀上解決問題,那麽在曆史教訓麵前,就更不應重蹈覆轍,而該集聚一切智慧,為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健康“謀福祉”。


法治,還意味著更好的監督。

要徹底治理霧霾,法律不能將環境的未來,全部押在執法者的決心身上。2012年,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修改,引入了公益訴訟製度。今年7月,“全國首起霧霾案”在山東德州宣判:環保組織將當地一家排汙企業告上法庭,被告由於超標向大氣排放煙粉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被法院判決賠償損失2198萬餘元。

法律通過訴訟亮劍,能讓監督長出“牙齒”。這是霧霾重重之中,法治,帶給大眾的一束光。


法治,也意味著保障你參與和表達的權利。

很多人不了解的是,40年前,日本的霧霾問題同樣嚴峻。二戰之後,日本經濟複蘇的副產品就是嚴重的大氣汙染,東京“白晝難見太陽”,城市能見度隻有30-50米。而這場“霧霾狙擊戰”的直接推進者,就是民眾和政府雙方。民眾紛紛在政府及環保組織支持下,針對汙染企業發起了一係列公益訴訟,成效顯著。“誰汙染,誰治理“應該成為社會共識,也應該成為輿論監督的依據,日本霧霾問題由淺入深得到關注、重視與解決,於此密不可分。如今,日本已經是亞洲空氣質量最高的國家之一。


霧霾最終消散,必是積沙成塔之事。但點滴民意的匯聚,都離不開法治對建議權、訴訟權的一路護航。

連日霧霾中,朋友圈裏有人在抱怨,有人在“炫耀”,有人在遷徙,有人在呼籲。大家的選擇各異,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地球村裏,沒有人能獨善其身。即使遷移到了別處,高汙染、高耗能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不變,很難確保,哪裏就是“永恒的淨土”。而很多人對腳下的土地仍戀戀不舍,更因為這裏有我們的父母、孩子和家,我們生於斯長於斯,這裏是我們的根。

既然如此,不如一起捍衛好腳下的土地,和它之上的空氣。減少汽車排量、致電舉報偷排乃至隨手關門,都是可以為“減霾”做的小事。驅霾,政府責無旁貸,每個人也都在這個問題上“同呼吸,共命運”。

還記得那句話嗎?“你所站立的那個地方,正是你的中國。你怎麽樣,中國便怎麽樣。你是什麽,中國便是什麽。你有光明,中國便不黑暗。”


為驅霾,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