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穿國旗裙引爭論 網友:不可把國旗坐屁股下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sh/news/2009/08-26/U125P4T8D1836280F107DT20090826174751.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
西安女子穿國旗裙引發爭論 是玷汙形象還是愛到極致

  五星紅旗在中國人的心中是神聖的,是國旗班戰士雙手捧護的,是少先隊員敬禮注視著的,是在天安門廣場上高高飄揚的。然而十幾天前,五星紅旗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映入人們的眼簾——短裙,穿在女人身上的短裙。是玷汙?還是時尚?是違法還是愛國?一場網絡論戰由此展開……

  新聞聚焦

  西安美女穿國旗裙上街

  “昨日在西安大雁塔廣場見到一個女人太可恨了!竟然用我們的國旗做裙子!真想上去一把把國旗扯掉!”

  這是網友“新聞獵人”在西部網論壇裏發布的《氣憤!西安美女,你怎麽能把國旗當做遮羞布?》一帖,帖子下的幾張照片中,一名年輕女子或是背影或是側臉,麵容不清,但是下身穿著的短裙卻十分紮眼,那顯然是國旗的圖案,甚至讓人感覺就是用國旗裁剪的。這一消息迅速在網上傳播,引起網友的極大關注。

  其實,身著國旗裝並非是什麽稀奇事,在“水立方”舉行的第六屆中國泳裝設計大賽總決賽上,就有美女模特身披國旗圖案設計的泳裝在水立方婀娜漫步,當時也引起了網友的激烈討論。

  七嘴八舌

  支持者:沒有比她更愛國的了

  對於發帖者“新聞獵人”的“憤世嫉俗”,有網友認為是小題大做,上綱上線。河南洛陽的網友認為,大家應該以多元的眼光看問題。美國不是很多人在穿帶有他們國旗圖案的衣服嗎?沒必要大驚小怪。

  網友[1]說:“穿國旗怎麽了,球場上幾百號大老爺們兒還把國旗畫臉上呢,畫臉上行穿身上就不行?誰能把國旗在臉上畫一輩子,還不是球踢完了回家洗洗就衝進下水道了。臉上畫國旗身上穿國旗說明心裏有國家。”

  北京網易網友則認為女子穿國旗是一種愛國的表現:“這說明她認為國旗是美的,所以才穿上它。沒有比她更愛國的了。”

  質疑者:不可把國旗坐屁股下

  “為什麽中國用紅色做國旗,那可是許多先輩用鮮血換來的,來之不易,請對國旗保持應有的尊敬!”

  “國旗不該亂穿,國旗畢竟代表一個國家、代表整個中國人,保持該有的尊嚴絕不能被誰侵犯。”質疑穿國旗短裙行為的網友更看重的是國旗的象征意義不容侵犯。

  網友“愛的信箱”說,總而言之,不可以拿國旗做裙子坐在屁股下,這是玷汙國旗!

  不僅如此,也有網友從法律的角度衡量穿國旗的行為。

  網友良鳴殊說,穿國旗短裙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國旗法》規定:“不得升掛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該女子的行為,在客觀上既可以視為一種特殊的國旗“升掛”行為,但其將國旗當做短裙穿在身上,就無法保證國旗不“破損”、不“汙損”和不 “褪色”。而且該女子以國旗遮蔽下體並將這一行為展示於公共場合,明顯屬於“玷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行為。

  律師分析

  穿著國旗製作的衣服不違反法律

  在網上對國旗短裙事件的調查中,51.9%的網友認為女子穿國旗短裙不得體,不可容忍。47.9%的人認為沒必要大驚小怪,這在西方國家很正常,愛國不愛國,存在於人們的心中。

  而在3萬餘名網友對模特穿國旗比基尼走秀一事的投票調查中,58%的網友反對,認為將國旗圖案印在比基尼上實屬不敬,是玷汙國旗。另有38.5%的網友則投了支持票,表示國旗比基尼無傷大雅,隻要不用作商標和廣告,不惡搞,在時裝上印上國旗圖案以示愛國,不算違法。

  北京市匯源律師事務所餘昌明律師表示,國旗、國徽是國家的象征和標誌,代表著國家的主權與尊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國徽。我國《憲法》和《國旗法》、《國徽法》的頒布與實施從立法上為製作、懸掛及使用國旗以及如何處置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行為提供了應有的法律保障。

  我國國旗法第十八條規定,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該法第十九條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此,國旗法對含有國旗圖案材質的布料能否製作衣物並沒有做出禁止性規定,按照法理法無禁止即可為之,所以穿著國旗製作的衣服並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如果在製作衣物的過程中沒有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的行為,也並不違法。

  律師提醒

  公然侮辱國旗是犯罪

  穿著國旗雖不違法,但是如果到了公然侮辱國旗的程度,那不僅是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規定,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餘昌明律師說,從這一法條上理解,構成侮辱國旗、國徽罪的行為必須發生在公眾場合。如黨和國家機關、政府部門、外交部、司法機關、軍事機關等重要機構的辦公場所。出入境的機場、港口、火車站和其他邊境口岸、邊境海防哨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學校、重大集會、體育賽事、外交活動等公眾場所。而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侮辱國旗的行為是有主觀故意,在眾目睽睽之下,或者是受侮辱後的國旗能夠使眾人看到。

  侮辱國旗、國徽的行為應達到一定的程度才構成犯罪。比如造成影響的大小;數量及次數的多少;出於何種目的;手段是否惡劣;案發後的態度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可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世界上許多國家也將侮辱國旗、國歌、國徽的行為處以監禁或金錢上的懲罰。

  國旗裝處置不當易觸法
  最後,餘昌明律師表示,雖然穿著國旗製作的衣服的行為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但他認為此種做法並不妥當。

  不同的衣物種類,不同人員穿著勢必引起審美觀念的碰撞,不當的穿著對於大眾情感來說是一種傷害。

  另外衣物是日用消耗品,勢必發生褪色、破損,在處理破舊衣物的過程中勢必涉及毀損、玷汙事件的發生,處置不當也會引起違法事實的發生。 (記者 孫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