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副院長'召開媒體發布會 稱沒侵犯女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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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北京大學明倫學院”的副院長王子涵被媒體報道深夜性侵犯下女下屬事件之後,網友對此事群情激奮,紛紛譴責王子涵的行為,並有人在網上給他起了個外號“王叫獸”。

今天,該事件的男主角王子涵來到鄭州,向媒體講述真相。

召開媒體說明會,要為自己討清白

今天下午,該事件男主角王子涵來到鄭州,舉辦一個《淚墮中州,悲情子涵——媒體說明會》,欲為自己討清白。

王子涵首先對自己打女下屬的行為表示譴責,並通過媒體向受害人小王(化名)鄭重道歉。

王子涵說,2月26日,當天帶新入職不久的女下屬到鄭州講課,在鄭州期間,由於女下屬的一些行為讓他非常不滿意,曾當眾斥責過她。當天晚上10時許,在他們入住未來大酒店裏,女下屬小王在王子涵下塌的1001房間與其發生了爭執,惱怒的王子涵抬手扇了她一耳光,後又打了她一拳。“打過之後,自己後悔了,又連扇自己幾個耳光。”王子涵說,當時也沒有怎麽想,後來警察就來了。對此,記者從處理該事的未來路派出所民警那裏得到證實。

事件發生後,王子涵被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當事雙方簽訂了一份《調解協議書》。王子涵說,協議書簽過之後,自己就回到了賓館,也沒再過問此事,等到 3月3日才從網上發現,自己已經成了一名性侵女下屬的“名人”了,自己腦袋一下就瞢了。“這一下子讓自己名聲掃地,給我一個毀滅性打擊。”他說,這幾天自己最害怕自己獨處,也不知道怎麽生活。

作為一位頗有名氣的資深講師,在北京和長春都有自己的業務,為什麽偏偏到鄭州來開說明會呢?王子涵這樣解釋,由於自己壓力太大,事件發生地又在鄭州,我應該首先向當地的媒體說清楚。

是北大的副院長還是企業的負責人?

事件隻所以如此轟動,也跟“北大副院長”的身份有關。王子涵說,我也不想多說,你可以到北京大學官方網站查閱發布的聲明,同時,北大明倫企業研究院和自己本人也通過媒體發表了聯合聲明。

記者未能從北京大學網站上找到有關聲明,但據一直跟蹤報道的新文化報找到相關說明:北大新聞中心在校園網主頁發表聲明稱,經調查,北京大學沒有“明倫學院”這一機構設置,也沒有所謂“北京大學明倫學院副院長王子涵”其人。

王子涵說,北大明倫企業研究院和本人委托律師在《新文化報》上發表了聯合聲明。聲明稱,北大明倫企業研究院屬學術研討機構,與北大無直接關係,社會上的謠傳和為北大帶來的名譽損失深表歉意。

據媒體報道,王子涵的身份是北大明倫企業研究院的副院長,北大明倫企業研究院其實是一個公司性質的單位,與北大無任何關係。

王子涵說,其實自己曾是北大客座教授,現在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其他有關身份問題就不願多說了。對於媒體報道的曾自稱是“北京大學明倫學院”副院長,是因為自己太過氣憤,一時失去理智。

是否存在強奸或強奸未遂?民警:證據不足

是否存涉嫌強奸或強奸未遂也成為本次事件的關鍵。記者為此采訪了當天出警辦案的民警。

辦案民警說,當晚10點多鍾,接110指揮中心指派,說有一女子(小王)電話求救,稱有人不讓她走了!隨後110指揮中心指派當天值班巡邏的特巡警一大隊民警趕赴現場,到事發現場後,報案人又稱被強奸了。由於涉及強奸案,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又派出了刑偵7中隊的民警抵達現場。“打人方承認自己因工作氣憤動手打了報案人,但對於報案人稱王子涵涉嫌強奸或是強奸未遂,卻拿不出證據,無法立案。”辦案民警說,為此刑偵7中隊的民警調查了很長時間,同時還連夜與分局的案審中隊聯係,雙方一致認定涉嫌強奸或是強奸未遂都不能成立。

由於報案人舉證不成立,無法立案,當晚就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請求。據辦案民警稱,報案人又主動提出了調解,在經雙方同意調解的前提下,雙方簽定了《調解協議書》。內容如下:2009年2月26日22時許,在鄭州市金水區未來大酒店1001房間甲乙雙方發生打架,乙方(王子涵)將甲方(小王)左眼左臉左耳打成輕微傷,後經雙方自願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一切費用四萬元整。二:甲方不再因此此追究乙方的任何法律責任。三、此協議為一次性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四:雙方不能因此事產生其他爭端。

王子涵說,我別無所求,就想為自己討一個清白。同時還再三囑托記者,一定要將小王的名字隱去,她還年輕,未來的路還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