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庭審涉嫌說謊 疑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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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所提供的陳冠希庭審情況來分析,陳冠希在法庭上的證詞並不足以全信,難逃說謊嫌疑,具體分析如下:

    疑點一:2006年維修電腦時,以為將照片放入“回收站”就已經刪除

  陳冠希在法庭上表示,2006年夏天,他將電腦送去維修時,將照片放入“回收站”,就已經以為刪除幹淨。陳冠希的這種近似於電腦文盲的說法顯然站不住腳,且看以下事實:

  (1)2002年,香港電訊盈科主席李澤楷透露,根據該公司的一份研究顯示,香港在電腦、寬頻及互聯網三方麵的普及率,整體位列全球第三,超越日本。第一、二位則由韓國及美國占據。此外,2005年,香港15—24歲青少年使用電腦的比率高達97.2%。

  (2)陳冠希家境優越。陳冠希的父親陳澤民是香港有名望的富商,與楊受成、成龍等人都是親密好友,這也是陳冠希進入娛樂圈就一帆風順的根本原因。此外,陳冠希從小在加拿大讀書。

  (3)陳冠希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曾先後使用過3台筆記本電腦以及一台台式電腦。

  綜合以上三點,在電腦普及率高、家境優越、更換電腦頻繁的背景下,陳冠希竟然會犯下“以為將照片放入回收站就以為徹底刪除”的錯誤實在是荒謬之極。

    疑點二:陳冠希僅僅確認4名女星

  在被先後曝光的1300多張照片中,即便不算上被後來媒體猜測的幾位重量級女星,確認的女主角至少有7位。不過陳冠希在庭審時僅僅確認了阿嬌、張柏芝、陳文媛、顏思穎4人,而對其餘3人(包括現任女友、楊受成侄女楊永晴)絕口不提。

    疑點三、陳冠希從未將照片示人

  陳冠希在庭審時表示,“除了在當場給照片中的女友觀看外,從來沒有將這些照片示人,也沒有向任何透露過自己拍有這些照片”。不過在豔照門爆發之後,香港媒體曾報道:陳冠希的特殊性癖好,他喜歡搞性愛自拍,更喜歡與友人分享,並且還傳出陳冠希架有自己的FTP站,每次拍完豔照,都會上傳到FTP供自己身邊友人欣賞。

  從以上三大疑點可以看出,陳冠希在庭審的過程中顯然有避重就輕的說謊嫌疑,不過具體的真相,還是交給香港警方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