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晉遺孀上海5000字狀告宋祖德 索賠損失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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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謝晉導演的告別儀式有上萬人前來送別 王浩然 早報資料

  去年10月,在電影大師謝晉不幸身故後,“大嘴”宋祖德與其所謂證人劉信達幾次三番在博客以及接受媒體采訪時對謝晉之死予以惡意汙蔑,謝晉遺孀、83歲高齡的徐大雯已將一紙長達5000多字的訴狀遞交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要求宋祖德、劉信達立即停止侵害,撤銷其在各門戶網站博客上的侵權文章並在相關媒體的醒目位置上刊登向原告賠禮道歉的公開聲明,並賠償各種損失共計人民幣50萬元。昨天,靜安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關於案件受理的情況,法院將由發言人擇期向社會公布。

  謝晉遺孀徐大雯:

  辱人者,人必辱之

  在長達5000多字的訴狀中,徐大雯方麵主要對宋祖德與劉信達兩方麵的侵權予以駁斥。其一是宋祖德在10月19日發表的第一篇博客中稱,謝導的死因是一夜風流所致,還稱自己的好友劉信達當時就居住在謝晉隔壁的房間,“親耳”聽到有年輕女子的放浪聲。對於這一點,訴訟狀中指出,上虞賓館方麵已證實在謝晉身故的當晚(10月17日),賓館中從未有一名叫“劉信達”的客人登記入住。另一方麵,劉信達稱自己在淩晨2點“親耳”聽到隔壁房間有聲音,還曾撰寫博客稱用手機錄下當晚謝導與某年輕女子的交談內容。但根據上虞當地醫院提供的證明,謝導在10月18日淩晨1時許已經去世,所以訴狀稱:宋祖德與劉信達兩被告的文章純屬故意憑空捏造事實。

  其二,訴狀還對宋祖德撰寫博客稱謝晉與劉曉慶有一私生子謝虞慶一事予以駁斥。根據謝晉方代表律師提供的從公安機關方麵查到的證據,宋祖德與劉信達在2008年內根本從未出國,因此二人在各自博客中所謂“在海外親眼見到謝虞慶”一說實屬信口開河,胡亂詆毀他人,根本沒有謝虞慶這個人。

  在訴狀的最後,謝晉的夫人徐大雯女士直言道:“我已經八十三歲了,身體情況也一直不好,先夫不幸去世的時候,我剛剛做完手術,安裝了心髒起搏器。我與謝晉相知相戀相守六十餘載,人生伴侶突然撒手人寰,我已然痛心疾首。然而宋祖德、劉信達卻在這時候公然對謝晉進行如此卑鄙下流、汙穢不堪的誹謗,形如‘鞭屍’,更令我情何以堪……辱人者,人必辱之。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原告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貴院依據事實和法律,支持我的訴訟請求。 ”

  原告律師富敏榮:

  我們一定會勝訴

  昨晚,早報記者采訪了謝晉名譽權案的代表律師富敏榮,對於這起官司,富律師表示:“我們肯定會勝訴的。”

  據富律師介紹,徐大雯女士曾也想過不與宋祖德計較,“因為宋祖德這個人很無賴,很多人都不想理他。從徐大雯女士的角度出發,她開始也不打算理會這些。但是,宋祖德一而再,再而三地發表這樣的言論。我們統計了下,從去年的10月19日到12月20日,宋祖德一共發表了五篇博客,加上劉信達發表的三篇博客,再加上他們接受了七家媒體的采訪,這個影響是非常大的。”在許多網絡跟帖中,已經有不明真相的網民稱:“這個爆料還比較像真的”、“相信是真的 ”、“果然是一垃圾”等言辭,富敏榮表示,網民的這些評論證明謝晉的社會評價因此顯著降低。

  “我們覺得,不通過法律訴訟是沒有辦法挽回這樣的影響的。”富敏榮說,他希望可以通過這次的官司傳達這樣一個信念,“網絡可以無邊界,但法律必須有底線!在網絡上同樣不可以胡說八道。”

  對於官司最後的結果,富敏榮非常有信心地說:“我相信我們會勝訴,通過法庭的調查會查明這個事情的真相,通過法律可以還謝導一個清白!”

  在提交長達5000多字的訴訟狀的同時,原告方提供了35份證據,用以佐證自己的訴訟請求。原告方提供的一份證據稱,第一被告宋祖德係江蘇靖江籍人,廣東私營業主,第二被告劉信達原名宋祖興,與宋祖德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孿生兄弟,兩人近年來一貫“一唱一和”,以汙蔑和損毀名人明星名譽的方式炒作自己和公司。據富敏榮介紹說,從去年11月3日接受代理開始,就一直在搜集相關的證據。“過去也有一些人想要告宋祖德,但因為證據不充分,最後被他鑽了空子。我們這次可以說是有備而戰。”

  至於說起索賠50萬元人民幣金額的認定,富敏榮說:“這不算多的。你可以去看劉信達最新的博客。張藝謀告他名譽侵權失敗,他嘲笑說張導隻要求20萬元的賠償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