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報道,倪震與周慧敏宣布結婚實際上隻是一個騙局,兩人早在98年辦移民時已在美國注冊,並在香港拍下婚紗照。這也是周慧敏為何一直死心塌地的原因。
98年已注冊結婚
據今天出刊的香港雜誌《東周刊》報道,周慧敏之所以一直對倪震偷歡表示原諒,是因為兩人早已注冊結婚,思想傳統的周慧敏為保婚姻,不惜多次包容對方。
據知97年周慧敏放下歌唱事業到美國與倪震定居,由於她所持的是旅遊簽證,每次隻能逗留一至三個月,當年與倪震商議過後,便在倪匡夫婦及少數親友的見證下注冊,一直到99年都在舊金山定居,直到取到綠卡後,兩人才移居加拿大。
當年注冊後不久便返港拍婚紗廣告的周慧敏被記者問到婚訊時當場不知所措,而當年的工作人員也踢曝,周慧敏拍婚紗廣告的時候倪震突然出現,要求攝影師幫他們兩人免費拍幾張婚紗照。後來倪震還打電話給攝影師說要拿到美國擺酒用。
周慧敏和倪震一家在舊金山的合照。(資料圖片)
再注冊沒問題
倪震上周四單方麵宣布迎娶周慧敏,隨後即到婚姻注冊處登記。據香港律師表示,如果兩人早已在美國注冊,在香港的法律上,已等同於合法注冊,理應不該在香港補辦注冊結婚手續。不過即使重新注冊,隻要還是同一配偶,便不會觸犯重婚罪。就算離婚,也不需要在兩個地方申請,不過在財產的分配問題上,就要根據辦理離婚地點而定,例如在美國就以分一半財產為原則,在香港就傾向各占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