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稱林嘉祥涉嫌強奸 若不立案恐隻能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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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10月31日,各大網站爆料《男子涉嫌猥褻11歲女童 自稱“高官”》的帖子。經網友“人肉搜索”,該男子是深圳海事局黨組書記林嘉祥。11月3日,交通運輸部黨組決定免去林嘉祥黨內外職務。對此法律學者郝勁鬆直言,林嘉祥已不隻是涉嫌猥褻,而是涉嫌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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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囂威脅女孩家人

 深圳海事局原黨組書記林嘉祥涉嫌猥褻女童一案,此前有消息說已按刑事案件立案處理,深圳警方予以否認。深圳警方認為證據不足,指事情需要進一步調查,此案尚未定性。

  新民網記者11月3日就此案采訪了法律學者郝勁鬆。郝勁鬆認為,以目前證據,警方已經足夠刑事立案。並表示,林嘉祥已不隻是涉嫌猥褻,而是涉嫌強奸。

  郝勁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刑事案件中,證據至關重要。
警方能否立案要看證據是否足夠。在深圳猥褻女童案中,一個關鍵證據就是,廁所門口的攝像頭是否拍到了林嘉祥在男廁所門口掐、拉女童的場景。

  郝勁鬆說,男廁所是特定場所,在這個位置有掐、拉等動作,林需對此作出解釋。雖然女童在進入廁所門的位置掙脫了林的控製,導致其可能的違法犯罪行為中止,但仍然應當以涉嫌猥褻立案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這段對案件的調查至關重要的男廁所門口的錄像卻“不見了”。而深圳警方和事發酒店對此都尚未表態。

  郝勁鬆對此向新民網記者提供並分析了另兩條可能有利於案件調查的線索,一是腳印、指紋等現場物證;二是林曾在大廳現場大聲叫嚷“幹就幹了”。

  郝勁鬆認為,如果林與女童在男廁所門口發生拉扯,應在現場留有腳印和指紋等物證,“女孩的腳印和指紋留在男廁所門口,這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網上大量流傳的錄像記錄下了林嘉祥後來在酒店大廳裏對受害人家長叫囂,郝勁鬆認為這是犯罪動機的延續。郝勁鬆表示,這是他的犯罪欲望由於女童掙紮逃脫而中止的時候,犯罪心理表現出的憤怒。(新民網張靜)

  至於林在大廳裏大聲叫囂“幹就幹了”,郝勁鬆指出,在當時的語境下,可以把林口中的“幹”理解為“強奸”,而並非媒體所稱的“猥褻”。“當他動手,有掐、拉等行為時,強奸行為步驟已經開始。使用暴力是強奸犯罪認定非常重要的步驟,而且是第一步驟。”郝勁鬆認為。

  “他使用暴力,具有犯罪故意,即便最後沒有成成功,但仍涉嫌強奸。”郝勁鬆如是說。“這種動機是可以作為立案證據的。”

  據郝勁鬆介紹,如果警方不立案,那麽此案就視為一般治安事件,依據治安處罰相關條例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