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陽官員別墅群調查被指敷衍 司法介入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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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陽國土局的“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區處級官員別墅群”遭遇網絡熱議,經媒體報道後,也理所當然地得到了當地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並於12日對相關人員作出責令寫出檢查、行政警告等處分。


一個經過重重突圍才僥幸爆出的地方官場醜聞,總該有一個哪怕差強人意的處理結果來給公眾一個交代吧。但昔日因“禁酒令”的雷厲風行而聞名全國的河南信陽,在此次處理號稱“中部地區處級官員最牛別墅群”的事件中,寥寥數行的處理決定實在不讓人滿意。

這是怎樣便宜的一個買賣?用局長同誌一個無關痛癢、無涉官位的行政警告,加上涉案10餘名處級官員的十幾份所謂“深刻檢查”,就可以換來每人200平方米豪華別墅的合法性占有。當然,還有看似最為嚴重的、被當做重磅處理決定之一“補齊應交房款” 一項。筆者不知道這些涉案官員是不是已經交齊了那個按照成本核算出來的20萬元超低房價,如果姑且將處理決定中的“補齊”,視為20萬元之外的剩餘部分的話,那這個“應交房款”該按什麽標準計算?

在網帖爆出的最開始幾天,有網友回帖反駁所謂“價值200萬元”之說不足信,因為信陽當地最高房價也就3000每平方米。而據記者調查,別墅近鄰的一棟商品房,每平方米2800元~3600元。獨棟別墅當然不能與普通商品房同日而語,即使就按每平方米3600元的標準核算,一棟別墅的應繳房款也需70餘萬元。還有那些花巨資從外地買回的觀賞石以及“每棵要1萬多元”的風景樹,是房主自付,還是政府買單?

單就“責令補齊”一項,就足以讓人為這些涉案官員杞憂一把了:按照這個最便宜的核算,他們也必須在短時間內交納數十年合法工資的總和。這便會有兩種可能:要麽囊中羞澀交不出錢來,讓處理決定形同虛置;要麽就是如數交出,繼而讓人質疑這些公職人員的巨額資金從何而來。盡管國土係統待遇好,但也不至於如此優渥吧。哈,這將會是怎樣一個怪誕的悖論?

哪怕隻是出於保護幹部的目的,筆者也建議有關部門切莫采取這樣倒逼的手法。畢竟,“組織培養一個幹部是很不容易的”。如此倒逼,逼出幾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來,可如何是好?實在不如給每一個涉案官員都背一個不痛不癢的行政警告更安全。但就是這個看似最嚴重的“行政警告”,也恰恰最值得商榷:修建別墅所花巨資的來源,原本需要司法機關的介入調查,現在卻以行政處理決定的形式早早蓋棺。虛晃一槍的問責背後,到底還有多少橫行官場的製度吊詭?

用“深刻檢查”換別墅,怎一個便宜了得?浮於表麵的處理決定,是對已然迫近的公眾問責漫不經心的敷衍,是依舊故我的監督缺位的製度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