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保安校內強奸初二女生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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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去年初,福建晉江平山中學發生一起學校保安強奸初二女生的惡性案件,保安黃有(化名)被判了13年。 4月4日報道 去年初,福建晉江平山中學發生一起學校保安強奸初二女生的惡性案件,保安黃有(化名)被判了13年。 去年10月7日晚,麗麗(化名)的媽媽發現女兒身子有異樣,便追問女兒。“我被學校保安強奸,已經懷孕7個月了。”女兒的回答把媽媽嚇壞了。 麗麗接著說出了事情經過。去年3月24日上午(星期六),她照常到學校體育隊參加訓練,可等到10點多,也不見教練過來,麗麗決定回家。 “過來聊聊天吧!”麗麗回憶說,走到學校門口時,保安室的小張叫他進去聊天。可十幾分鍾後,另一個保安黃有突然站起來,把她硬拉到保安室裏頭的宿舍,奸淫了她。麗麗大喊救命,可無人理會。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3月24日上午,被告人黃有在平山中學保安室將該校中學生麗麗強奸並致懷孕。同年10月12日,麗麗經引產產下一名女嬰,11天後女嬰死亡。 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黃有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賠償被害人醫療費、護理費等各種費用共7081.29元。 但庭審期間,黃有始終不承認與麗麗發生任何關係。公安機關出具的刑事科學技術檢驗鑒定結論,證實黃有為麗麗胎兒父親的可能性大於99.9999%,但他仍然否認強奸一事。 據介紹,第一次庭審後,麗麗便離家出走了。據悉,麗麗1993年出生,代理律師認為,由於受害人去年還未滿14周歲,24歲的黃有屬強奸幼女。另一位代理律師認為,黃有是學校保安,且事情發生在學校,學校應負有一定責任,他將與家屬商議後,再決定是否起訴學校。 3月9日晚,黃有被所在保安公司送到梅嶺刑偵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