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回應:楊麗娟應停止無理行為 歌迷勿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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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電 針對癡戀自己13年的蘭州女子楊麗娟不顧家人死活追星一事,劉德華昨日首度作出回應。華仔說:“其實,我很不開心,如果一個女孩子因為喜歡我,而做那麽多傷害爸爸的事情,我覺得有一種遺憾。”   他呼籲歌迷楊麗娟停止這種無理行為,其他歌迷也千萬不要學習。   楊麗娟哪些行為‘無理’?   1994年,即楊麗娟16歲開始,就迷上劉德華,隻因夢見一張寫有“你與我真情相遇”的華仔照片,自此覺得與劉德華有緣,視他如親人看待,還聲稱連續3年都做與華仔有關的夢。   荒廢學業,斷絕與同學和朋友的關係。   終日茶飯不思,把自己關在房裏,欣賞華仔的演唱會錄像帶。   天天含情脈脈望著貼滿房間牆壁的華仔海報,或是不停寫信表白及蒐集華仔的資料。   13年來,不斷購買偶像物品,搜集他的音樂專輯、海報、電影等。   多次與父母一起赴北京和香港聽劉德華的演唱會,希望能單獨與偶像見麵和得到簽名,但始終未能如願。   為滿足女兒的追星夢,楊父母不惜於2005年變賣房產,得到3萬多元後,又再到香港希望可見到偶像一麵,結果不成功,這筆錢一年間化為烏有。   楊父企圖賣腎,為女兒籌錢到香港。   2006年,楊麗娟越洋參加劉德華歌迷會“華仔天地”,但仍不能見到偶像,令她心有不甘。   今年,楊父以退休保障卡作抵押,向高利貸借了超過2000元,並且於本月19日一家三口到香港追星。   楊父認為華仔多年來對其女兒“冷漠無情”,在香港跳海自殺,以死作出控訴,還留下長達12頁的遺書辱罵華仔。   楊父逝世後,妻子和女兒決定不領回遺體或骨灰,楊麗娟說,除非劉德華肯去拜祭他的父親。母女倆計劃繼續到香港與劉德華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