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網3月29日訊 台灣林姓學生不甘女友與他分手,多次至學校等跟蹤騷擾,再強拉她至住處限製行動,以淩虐手法瘋狂啃咬其胸部等處致全身瘀傷,再連續強製性交得逞,時間長達8小時。被害人逃脫後報警求援,林某竟推稱是被害人自殘及自虐。檢方認為他一路飾詞狡辯,依強製性交等罪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據中時電子報報道,19歲的林某為東區某私立高職學生,2005年11月間結識被害人,兩人交往一年後感情不睦談判分手,但林某不甘分手,不斷到她的住處、公司及學校附近跟蹤騷擾,被害人擔心受害,不得不虛與委蛇。 但林某不願善罷罷休,今年一月初至被害人住處,強拉她上車後載至南港住處限製行動,以淩虐的手法瘋狂毆打,再狂咬她胸部、手臂、臀部等處,導致她全身瘀傷身心受創。 斷卡割她腕 毆打全身傷 被害人無力反抗下遭強製性交得逞。林某再將她載至大佳河濱公園,原本要讓她離開,又害怕東窗事發,竟將被害人身上的公司門禁卡折斷,以銳利斷麵割傷其手腕,一時血流如注,被害人因此無法離去。 林姓男子一番盤算後,竟又把她載回住處,再次強製性交得逞。被害人以饑餓為由,由林某帶至附近快餐店用餐,再趁機逃脫報警處理。總計從案發到結束,被害人度過有如地獄般的8個小時。 手段狠態度差 求處重刑 事後,被害人至其校內,在教官見證下,與林某簽下和解書,載明不可再騷擾她,但林某事後仍不放過她,甚至在出庭時,還誆稱當時是被害人以利器自殘及自虐。檢方認為他飾詞狡辯,手段凶狠又態度不佳,依法起訴,並請求重量刑。 湊巧的是,檢察官偵辦此案期間,竟又偵辦到該校一名少校教官至內湖好市多賣場行竊案,該教官當時行竊DVD、書本、休閑衫、休閑褲等物,市價合計五千多元新台幣,被內湖警方移送法辦,但他和解了事,賣場不願追究下,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