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屏東縣一失業男子前晚持刀搶劫離屏東警察分局僅百米的超市後逃逸,但當晚即被警方抓獲。可笑的是,該名男子竟還事先寫好“台詞”,在搶劫時“照本宣科”。
台灣《聯合報》引述屏東警方的話說,該男子名叫劉福生,現年45歲,前晚8時20分許,其先將自己摩托車牌中英文字母“P”以膠布貼成“R”,並將最後三位數“666”貼改成“688”,再以報紙包著一把刀進入超市,佯稱購買啤酒,拿給女店員算賬時,他亮出刀子,拿出紙條,念出先前寫在紙上的“搶錢喔!把錢拿出來,我不想傷害你,請你合作。”女店員隻好交出收款機內1.9萬元新台幣現金。劉某得手後逃走,機車則留在現場。
警方接到報案,10多分鍾後,在一所小學旁發現劉某行跡可疑,帶女店員指認確定後,將劉某帶回偵訊。警方隨後還在劉某口褲內查出一張搶劫計劃,發現他還打算搶劫另外兩家商店,並列出作案時間。
劉福生供稱,他失業,過年期間沒錢吃飯,模仿電影情節作案,但太緊張,把機車留在現場,又擔心曝光,所以在附近逗留,想伺機騎走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