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精神病女友發生性關係 因涉嫌強奸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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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熱”後發現她有精神病 梅河口市青年李某,一天裏同時經曆了人生的喜悲。 喜的是,別人給他介紹了個女朋友,全家人都跟著高興;悲的是,相親當天他和女孩發生關係,“親熱”後,家人發現女孩精神有障礙想退親。 最終,因為女孩是精神病患者,不管發生關係時她是不是“自願”,李某都因涉嫌強奸罪被刑拘。 李某的家境不好,娶媳婦成了難題,不久前,村裏有個媒婆說要幫他介紹個對象,他感覺自己走運了。1月30日,媒婆果真領來一個農村女孩,雙方父母都到了場。媒婆把女孩說得非常好。別人聊天時,女孩一直低頭不語,李某以為是她家教嚴,當即對女孩產生了好感。 當晚,女孩在李家人的挽留下留宿。夜晚,李某和女孩單獨相處時,發現女孩非常聽話,他親吻和擁抱也不拒絕,讓她怎麽做她就怎麽做,便與女孩發生了性關係。次日早晨,一起談話時,李某發現女孩精神有點不正常,感覺自己上當受騙,便強烈要求父母與媒婆聯係,想要退親。 女孩回家後,她的父母問起李家人待人如何,女孩便把晚上發生的一切事情講了出來。由於李家人強烈要求退親,女孩父母便到梅河口市公安局報了案。 經民警訊問,李某對和女孩發生性關係的事實供認不諱,但他一直強調女孩是“自願”的,自己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經司法鑒定,女孩確患有精神分裂症,也就是說李某明知(包括明知必然和明知可能)劉某是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誌的精神病患者,而與其發生性關係,雖然沒有采取暴力等手段,即使在劉某同意、沒有反抗的情況下實施的,也應視為違背婦女意誌,故涉嫌強奸罪。 目前,李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