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人體女模特在網絡博客乞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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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在自己的博客上建一個求助賬號,在網絡上乞討,不知道違法不違法?”近日,記者接到一個女子的電話,她自稱是一個人體模特,有自己的博客,博客的名字叫“紅玫瑰藍玫瑰”。通話中她一再要求記者看看她的博客,她的名字叫肖紅。

  12月25日,她發來短信說已經把賬號放到了博客上。打開她的博客,首頁上赫然顯示著她的乞討賬號。

  大致內容是:“29歲從農村走進城市,經曆了婚姻破碎的痛苦,在打工路上也被病魔糾纏得死去活來,走過了一年又一年的艱難。以前在農村沒有電視,打工13年來也沒錢買電視,今年42歲的我從來沒擁有過電視,電視對我隻是一種遙遠的夢想,但不看電視也能過,可沒有錢卻沒法過……”

  “冬天的寒風一陣又一陣吹得我渾身發冷,沒錢的日子更使我心裏焦慮不安。沒有家的溫暖,沒有親人的關愛,一個漂泊的單身打工女人,工作不好找,想找個合適的對象成家也無望。在這個世界裏,我希望得到你的幫助,哪怕是一元錢的幫助,也能溫暖我孤獨無助的心,使我在寒冷的冬天過上溫暖的生活,我的匯款賬號是:中國郵政儲蓄,賬號——604910201201340198。”

  為什麽會想到在博客上建立乞討賬號呢?她說,這是一個曾經想和她談朋友的男子教她的。肖紅說,一開始她沒想這樣做,現在突然想了。“我的目的很簡單,除了錢以外,就是想提高點擊率,做中國網絡博客乞討第一人。”

  故事:被婚介所騙到鄭州

  肖紅的老家在豫東農村,4年前,因為一則征婚啟事她被婚介所一個電話喊到了鄭州。當時她已經離婚多年,一直渴望有個家。帶著對婚姻的夢想和對生活的企盼,她給婚介所交了60元錢的中介費,結果上了當。夢想破滅,她留在了鄭州,那是她第一次來鄭州。

  由於沒有一技之長,她在家政公司給別人做保姆。她不喜歡做保姆,“辛苦不說,還沒地位。我從小就不喜歡做飯,做保姆天天要做飯,還要洗衣服”。她最不喜歡的是別人介紹她時說:“這是我們家保姆。”“我是做家政的,為什麽非得要說是保姆?我有名字。”

  來鄭州之前,她一直在老家的縣城裏賣盜版書。白天她不敢出來,隻是在晚上出來賣。有時候,見到熟人她還不好意思。

  因為她也曾經“風光”過3年。她說,她在一家市級雜誌社工作了3年。雖說是做廣告業務員,但也有機會幫客戶寫寫收費廣告。那3年,是她最懷念的日子。

  在鄭州4年,她的收入僅僅能夠維持生活,甚至連春節回家看望父母的錢都沒有。在鄭州,她每一餐的夥食費一般是兩三元錢。

  她說她租的屋子很小,但當記者提出要看看她住的屋子時,她拒絕了,說屋裏太亂。

  偶然做上人體模特

  在農村長大的她,怎麽也沒想到自己會做人體女模。2004年一個偶然的機會,家政公司一同事悄悄告訴肖紅,有個學校想找自己去做人體模特,她害怕老公知道。

  肖紅去了。從那以後,她不再做保姆,開始在學校裏做人體模特,那時她既驚喜又害怕。後來,她逐漸愛上了這個職業,原因很簡單,自由又不太累。

  2004年11月11日,那一天她記得很清楚,是她第一次做人體女模的日子。當天,她身著一件白色的風衣,急匆匆地乘公交車來到那所大學。到教室後,老師和同學為她搭起一塊布簾,她害羞地脫下衣服,換上準備的新睡衣,走到老師指定的座位上,擺好姿勢,然後脫下睡衣。她的裸體完全展現在了老師和同學的麵前,同學們的眼睛齊刷刷地看著她。

  “我緊張極了,瞬間大腦一片空白,臉紅得像一朵花,雖說坐在棉被上,身旁還放著暖氣片,但全身還是感到陣陣涼意。我端坐在那裏,身體保持姿勢,兩眼看著前方。45分鍾是一個多麽漫長的時間,同學們的目光像針一樣紮在我的身上。”

  做人體模特的收入不高,夏天做得多一些,一個月最多能掙四五百元,而冬天隻有二三百元錢。相比較而言,她還是喜歡做人體模特。做模特不是一份固定的工作,所以她經常問美術教師哪兒需要人體模特。

  願望:想做網絡名人

  自從去年學會上網後,肖紅覺得生活充實了。這幾年,她在生活中沒什麽朋友。做模特,下了課就走,做保姆,雇主也不可能和她成為朋友,隻有在網絡上她才覺得自己充實。

  她喜歡寫作,經常給報刊投稿,可是現在很多媒體的編輯都采用電子郵箱接收稿件。為了投稿,她來到了網吧,那是2005年11月27日。從此,她愛上了網吧。

  “說起上網,我恨不得一天12小時泡在網吧裏,我在網吧待得最長的時間是12小時。”有時候她幾乎天天去。她的收入不高,除掉房租80元、水費3元,還有電費等,已經所剩無幾。用她的話說,她的收入與消費成反比。“雖說上網花錢令我心痛,但還是咬緊牙關……一天不去網吧,我就好像失去什麽似的,哪怕不上網,有機會都要到網吧坐一會兒。”

  沒事的時候,她就寫寫稿子,先是寫自己當保姆和人體模特的日記,一直沒有被人采用。於是她又改寫小小說,結果還是沒人采用。

  建博客隻為出名

  今年1月,肖紅注冊了一個博客。為什麽建博客?她說,她想出名,建博客的人都是為了出名。

  她上過木子美成名的天涯社區論壇張貼她寫的稿件,但被封了賬號。後來她又上其他的網站。“木子美、梵高奶奶、芙蓉姐姐都是靠網絡出名的。”

  肖紅也想做網絡名人,她毫不隱藏自己的想法。不過,她承認自己不如芙蓉姐姐,芙蓉姐姐年輕還會跳舞,可是她不行。

  肖紅博客的首頁有不少她的照片,那些照片是她自己在網吧照的。博客的“我的文章”一欄有很多文章。肖紅說,稿件前標有“模特手記”字樣的都是她寫的,有日記,有小小說。她的文章裏有不少錯別字,還有一些簡單的語法錯誤。

  她在博客上寫日記、寫小小說、寫詩歌,也從網上粘貼很多稿件,她對博客的經營很用心。隻要有錢,她每天都會去網吧寫她的博客。今年,她上網吧花了1000多元錢。

  做人體模特,老家沒有人知道,她不敢讓他們知道。

  渴望:想結婚

  肖紅想結婚,甚至還要求記者專門在文章裏體現出來,看誰願意娶她。她有過一次婚姻,失敗了。

  說到那次婚姻,她說,前夫小時候家裏很窮,父母雙亡,和爺爺一起長大,先是在村小學做代課教師,後來又做了民辦教師,再後來轉成公辦教師。轉成公辦教師後,他讓肖紅去縣城打工,可是回來後卻不讓她進家門。他們離婚了,那一年她29歲。

  他們有一個兒子,今年十六七歲,她已經9年沒有見了。至於為什麽不見兒子,她說見麵了會和前夫吵架,所以不想見,不打電話也是這個原因,盡管她知道他們的電話。

  雖然第一次婚姻失敗了,但她很想有個家。“好想有個家,一個不大的地方,有位愛我的丈夫,能欣賞我的優秀,包容我的缺點,能給我受傷的心靈一個安慰,能在我受挫折時扶我一把,能在我前進的路上亮起一座明亮的燈塔……”

  她對未來的丈夫有要求,首先要有房,還要有洗衣機,因為她不想洗衣服,最好還要有電腦,她要上網,當然彩電是少不了的。在博客的首頁上,肖紅掛出了她的征婚啟事:“女,42歲,單身,熱情,希望對方在50歲以下,有住房,有穩定收入。”啟事上留有她的小靈通和QQ號碼。

  但從沒有人給她打電話。

  問題:網絡乞討法律沒有規定

  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申升認為,乞討自古以來就存在,是人的一種權利,需要尊重。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民事行為“法不禁止皆可為”這是基本的法製原則。就乞討而言,我國的法律法規中尚找不到禁止條款,公民的乞討行為並不違法,網絡乞討行為也是如此。

  網絡乞討和傳統乞討一樣,可能摻雜著經濟詐騙等違法行為。但是,網絡乞討者將自己的真實情況予以公布,在資助人知情的情況下取得財產無可指責。

  申升還說,對網絡乞討者的施舍,有可能助長某些人的懶惰毛病。如果任憑這種網絡行乞行為泛濫的話,社會上又滋生一批遊手好閑的人,這顯然與國家提倡的“自力更生”的基本準則相違背。“這樣的助人行為並不值得提倡。”

  河南裕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節說,盡管乞討人員是在用自己的不幸來博取別人的同情,但是否給予施舍,完全取決於施舍者本人的意願。

  我國現有的法律沒有禁止公民選擇乞討的生活方式,隻要乞討人員的乞討行為不對社會其他成員的合法權利造成損害或危害到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乞討應是自由的。而網絡是人們工作、生活的重要工具,乞討人員通過網絡進行乞討與通過其他法律不禁止的手段乞討,在性質上並無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