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翔稱自己仍在待業 撰文感謝《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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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早報》報道:一檔集體育、娛樂於一體的節目令黃健翔加盟重慶衛視一事峰回路轉。11月28日晚,在原央視導演、現任“第一次心動”的總導演周稚舜的陪同下,重慶衛視台長李曉楓、重視文華總裁翟雪源一行與黃健翔進行了兩個小時的會談,最終雙方達成合作意向。至於具體年薪,重慶衛視方麵並未具體透露,周稚舜隻是表示:“黃健翔的價值遠不止100萬元。另外《北京娛樂信報》與《華西都市報》也在今天分別刊登了“傳黃健翔將簽約華誼”與“黃健翔以嘉賓評委身份加盟湖南衛視”的新聞。 正當簽約一事撲塑迷離之際,黃健翔終於在自己的博客上開腔澄清“至今還沒有與任何一家公司或機構簽約,也就是說至今仍然在待業狀態。”並且對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南方周末職業規範委員會”關於“黃健翔專題”的意見發表了終極說明。 黃健翔關於“簽約”事件的原文 一、本人至今還沒有與任何一家公司或機構簽約,也就是說至今仍然在待業狀態。雖然有很多熱情誠懇的待遇優厚的邀請,但是我本人十分小心謹慎,沒有作出最後選擇。 二、感謝所有關心我,邀請我的朋友,謝謝你們對我的認可。請理解我的小心和謹慎。如果我現在沒有答應合作,隻是因為我認為自己還不合適,不勝任你們提供的項目。今後有機會,我一定願意為你們效力——當然,前提是,你們依然看好我,給我機會,而我又足夠稱職。 三、多年以來,直到我辭職以前,我都是以一名體育節目主持人的身份被大家所認可。但是,如今,我隻是一名普通體育節目的觀眾,一個最普通平常的球迷,跟大家一樣。所以,盡管我仍然和以往一樣,把體育作為自己的愛好,會繼續關心各種高水平賽事,但是,希望大家不要再把我當作什麽專業人士來要求了,我的球評也好,體育評論也好,都是一個普通觀眾的言論,大家願意來看看聽聽,是我的榮幸,但是,決不要再拿我的論點當作權威專家了理論了——如果您從來就沒這樣想過就更好了。 四、很多朋友最近開始關心亞運會了,並且通過各種渠道問我是否還關心中國體育、關注亞運會。 這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我會跟大家一樣關心亞運會。也會在一些有感而發的時候寫點東西。 當然,我的生存狀態和工作狀態都處在不穩定時期,所以,可能不會想那些一直支持我的鐵杆球迷希望的那樣了。這一點,也請大家諒解。 今天是星期五,祝各位朋友周末愉快! 黃健翔感謝《南方周末》原文 本來,我已經鐵了心什麽也不說了。 但是,今天,發生了一些事情,讓我感到,我們生活的世界,畢竟還是有正義和光明的。 所以,我必須說,感謝《南方周末》。盡管,還有一些最無緣無故的傷害,沒有給出解釋,但是,這已經很不容易了。 隻希望就此事發表言論的人,能夠仔細認真地看清楚事情的前因後果和兩麵的聲音之後,再參與到爭論裏來,別胡亂放炮,傷人傷己。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個教訓。 為了大家了解情況方便,盡管我的博客跟董路的有連接,還是把相關內容放在下麵。 董路博客《南方周末職業規範委員會對黃健翔專題表意見》 “黃健翔專題”發表後,反響巨大,並引發社會爭議。為厘清這一社會爭議,“南方周末職業規範委員會”啟動調查程序,對該報道操作的整個業務流程,進行了了解、核實,並依據本報的新聞職業規範標準,進行了認真比照,現形成書麵意見,予以公布。 一、報道動機 本報自創刊以來,從未將“搞垮、搞臭某個人”作為報道的目的或終極目的,相反地,本報倡導並實踐這樣的職業倫理:即使是報道大奸大惡之徒,亦要保護其“作為人的尊嚴”,亦要發掘其“作為人的複雜性”。 審視“黃健翔專題”的策劃與選題管理的全過程,本委員會未發現任何不道德的動機。經了解,在選題策劃與操作中,參與操作的編輯、記者,對作為報道對象的黃健翔在專業領域表現出的水準和個性,基本上都持欣賞態度。 該選題的啟動,源於對人物“純粹的新聞價值”的判斷;報道的目的,是想展現一個有個性的人真實的內心,以及他折射出的這個變動的社會的若幹現實。本報的報道沒有否認黃健翔的個性與刻板的體製之間的矛盾;對他本人,既表達了讚譽性的評價,也表達了一些同事和朋友基於親身經曆給出的負麵評語。報道避免了“非好即壞”、“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維,呈現了人性的複雜,符合本報的認知理念。 二、消息源 本報新聞職業規範要求:盡可能窮盡所有能找到的采訪點,以使報道更接近於真實。 從“黃健翔專題”的操作過程來看,采訪者采訪了大量的消息源,基本事實和基本事實判斷的形成,是建立在對核心當事人以及相關人士的充分采訪上的。在基本事實與基本事實判斷層麵,本委員會未發現諸如無消息源的個人主觀意見作為報道內容之類的新聞操作硬傷。 本委員會認為,此組報道對黃健翔辭職事件作了本質的還原,在眾聲喧嘩中發出了負責任媒體應有的清醒的聲音。這是這組報道最有價值的地方。通過深入、多向度的采訪,黃健翔辭職這一個人選擇,被發現是“過度闡釋”,部分媒體給黃健翔附麗了“反抗體製”、“捍衛自由”等過於宏大的寓意;事實真相用董路的原話“他辭職隻是因為有了更好的發展空間和去處”大致即可概括。 三、技術水準 該報道的采訪者采訪勤勉,寫作流暢,較好地還原了一個焦點事件與焦點人物。但在中性客觀方麵,略有瑕疵: 1.敘述 本報鼓勵作者敘述的個性化,但不能有違新聞技術指標。 該專題的主稿,特約撰稿人在個別敘述中不夠克製,摻雜了個人評判,盡管個人評判並未違背客觀事實,但如能以更佳的新聞技術予以處理,將更有利於信息的傳達和敘述的客觀。如“11月11日,這個光棍的節日,他在博客上沾沾自喜的宣布……”,其中的“沾沾自喜”不應以記者之口在主語是“他”的陳述句中出現;再如“他同時認為自己是一個知識分子(難道是因為出過兩本書的緣故嗎?)”,括號中的語句是不應有的輕佻。對此類問題在見報稿中出現,編輯亦負有重要責任。 2.求證 本報要求采編各環節都需對報道所涉事實進行盡可能多的核實。 在該專題對話稿中,作者、編輯對個別硬知識的求證應更嚴謹。如“麥克·斯馬克”到底是誰,記者、編輯應該摒除采訪對象的發音和“是打網球還是打桌球的”的幹擾,更耐心地求證。 3.與采訪對象接觸時的言行 本報向來鼓勵采編人員在采編過程中突現個性,並以管理製度、企業文化嗬護、激勵采編人員的個性;在突現個性的同時,本報也要求采編人員應以尊重新聞職業的尊嚴、尊重本報和新聞共同體的價值觀為底線。 本次采訪者之一的特約撰稿人是一位個性鮮明、自有文風的女性,為了采訪的順利,為了體現親和,曾有自嘲式的表達,表達內容有觸底線之嫌。但本委員會認為,自嘲是一種口語修辭,其內容當或不當,當事各方可仁者見仁,但不應成為事後人身攻擊的理由。 四、社會爭議涉及的問題 在盡量充分地了解對該專題報道的社會爭議之後,本委員會認為,在所有的爭議中,對此報道的基本事實——報道對象是怎樣一個人,以及此報道的基本事實判斷(即辭職事件的本質),都沒有基於具體事實的反駁,這也說明該報道的基本事實和基本事實判斷並無硬傷。 因此,本委員會著重對牽涉到新聞職業規範的兩個有爭議的問題進行了調查: 1.是否對采訪對象的話斷章取義? 據了解,采訪結束後相關采訪記錄就發給了采訪對象董路確認,並按董路要求進行了修改,其中有兩處未按照董路意圖修改。 這兩處是:“你現在可以把他看成是(類似)範冰冰(那樣的娛樂明星)”;“40多年,米盧是唯一帶著中國衝進世界杯的人。(至少中國足球領域裏相信一個真理,勝者王侯敗者寇)。”其中,括號內文字為董路所加,未見報。 編輯解釋的理由是:前一處不照加是為了照顧上下文、保持口語化,且無損原意,又更加精煉。比如“你現在可以把他看成是範冰冰”一句,“範冰冰”在語境中一看就知道是個比喻,就像說“你是雷鋒”,讀者即知其意乃為“你是類似雷鋒那樣的先進人物”。後一處是因為董路加上的是一句評述,沒有增加新的信息,也沒有文意的調整,考慮字數限製,沒有加上。 本委員會認可編輯的解釋,並認同編輯正當地行使了其對稿件的處理權。但同時提請所有編輯注意:此類不取確認者意圖處,應該在發稿前同采訪對象溝通、再溝通,力爭共識,以免除不必要的誤解。 2.采訪結束後,采訪對象為何聯係不上采訪者? 經調查,特約撰稿人在采訪後因“怕麻煩”,多次未接采訪對象的電話,此屬事實。 本委員會認為,特約作者此舉有違本報新聞職業規範,建議采編中心給予批評,並提請本報所有記者編輯以此為鑒。 綜上所述,“黃健翔專題”報道在基本事實、基本事實判斷方麵沒有問題,是一組質量較好的新聞報道;見報稿及作者、編輯在工作中存在某些瑕疵,作為一個素有責任感、公信力的媒體,理應在這些細節上精益求精。此次事件引起的社會反響較大,外界的批評、非議乃至攻擊,不管對錯、真假,都是我們自省的機會,前進的動力。 董路關於《南方周末》“人物報道事件”的終極說明 1,作為南方周末該專題數天內先後接受該報一名記者和一名特約記者數次長達數小時電話采訪,並有10段話語將近1000字被最終直接或間接引用於見報稿件中的一名被采訪對象,我本人具備對相關稿件與相關采訪人發出質疑的理由和資格; 2,我曾經在11月26日一篇題為——《請南方周末“劃時代”記者回答6個問題》的博文中有過如下表達:如果你(注:指該報特約記者)不正麵回答我的提問,即使未來你說得再多,這也將是我就此事的最後一篇文字。 事實上,該特約記者此後多日沒有以任何形式正麵回答我上述的提問,但在“南方周末職業規範委員會”公開發表了關於“黃健翔專題”的意見中對相關問題做了間接的回答,故我決定再度撰文對此事發表看法。 3,感謝南方周末職業規範委員會在相關專題引發廣泛爭議之後,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啟動調查程序,對該報道操作的整個業務流程,進行了了解、核實,並依據本報的新聞職業規範標準,進行了認真比照並形成書麵意見予以公布。此舉在一定程度上為廣大讀者與關注此事件的人們還原了一部分事實真相,糾正了一度被混淆的是非。 4,對一個人或者一件事,觀點可以與無數種,情緒可以有無數種,謊言也可以有無數種,但事實真相隻應該有一種——在與事實相關的所有問題上的答案隻能有兩個——“是”,或“不是”。 比如,該特約記者是否在采訪之前承諾“稿件發表之前一定要經新聞當事人(黃健翔)核對”?該特約記者在發稿之前又是否履行了此承諾?該特約記者是否在采訪結束後長時間不接聽不回應被采訪對象的電話?以及類似“如果劉**像我一樣,早就被開除600次了”的話語是否真的出自黃健翔的口中,包括突兀引用我一大段相關話語中的最後一句——“你可以把他(黃健翔)看成範冰冰”是否存在人為設計的斷章取義? 上述問題隻不過是該記者采訪過程、寫作過程中所暴露的諸多技術、操守問題中的一小部分,所有的問題本都可以用“是”或“不是”來回答。遺憾的是,在此之前,至少被采訪對象心中的類似疑問始終沒有得到相應的明確回答,這也直接造成該事件日趨混亂的輿論形勢的呈現。 5,該特約記者究竟是如何采訪黃健翔以及其他人的,我本人無從知曉也無從考證,一直以來,我隻是依據我個人接受該特約記者采訪前後的切身感受提出相關質疑,我堅持以為:該特約記者采寫過程中存在斷章取義、移花接木的手段;有著不恪守承諾、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的品質;而事後其在個人博客以及接受相關媒體采訪中又體現出文過飾非、避重就輕甚至滿口謊言的特征,對於上述判斷,本人均有相關確鑿的證據可以證明。 6,我欣慰地看到,一直以來以追求新聞真實性為己任的南方周末在此事件的處理與表態上,並沒有一味相信與維護一位缺乏誠信與誠實的特約記者,彰顯出大報的大家風範;盡管在諸多更為關鍵性的點上,該報或許考慮到該特約記者此前的突出貢獻與未來的生活前途沒有給予更直接、更切實的調查、求證乃至批評,但作為一位被采訪對象同時也是一位新聞同行,我對此表示足夠的理解並放棄繼續深究。 7,現在,任何一位有頭腦的旁觀者都應足以認清事件爭議的根源,一個最最簡單的問題是:所有涉及此風波中的人當中,究竟誰在說謊?究竟誰失缺誠信?究竟誰有炒做之嫌? 8,我本人在該事件過程中,因沒有更平和地控製自己的情緒,憤怒之下寫過類似“穿上褲子就不認人了”以及曾直接引用該特約記者對我親口所言“關於做記者與做雞”的自嘲話語,盡管並無點名道姓,也並非無端指責,但還是感覺有失體統,故在此向我博客的閱讀者真誠道歉。 9,最後我也想真誠地對該特約記者說一句話:今天你在“南方周末職業規範委員會”公開發表了關於“黃健翔專題”的意見之後,依舊在某網站搬弄是非為自己做著所謂的辯解,請你繼續你的表演,好讓更多人能看清你人性中最醜陋的一麵! 10,祝南方周末越辦越好!坦白講,越來越多的事實表明:我們都不小心遇到了我們本最不願意遇到的人,這是我們共同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