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裏誰在找槍手?揭露槍手五大慣用伎倆(圖)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何謂“槍手”?其實,它和我們所說的“托兒”稱得上是近親,與“炒作”常常是異曲同工。以前,“槍手”多活躍於文壇,常限於李代桃僵,如今它如洪水般泛濫於娛樂圈,且分工明確、日漸工業化。

在娛樂圈的熱點事件中,槍手是個普遍現象;在娛樂圈的新聞裏,槍手的名字有時也叫“爆料人”;在口水戰中,槍手往往變成“權威人士”;至於網絡中的槍手嘛,對於衝鋒陷陣的他們目前找不到什麽恰當的形容詞來進行歸納。

郭敬明的抄襲事件告訴我們,槍手永遠都是被鄙視的對象,但“雇主”依然還是“偶像”。讓我們看看娛樂圈槍手的五大慣用伎倆。



伎倆一:歌功頌德

  歌功頌德,這可算得上是娛樂圈槍手們的常規工作。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偽裝成某某的“迷”,激情洋溢的在各大網站論壇給其搖旗呐喊、三呼萬歲。若是遇到攻擊自己雇主的帖子,槍手們也會不遺餘力的給予堅決還擊。

  歌功頌德也分為兩個層次,說白了這就和拍馬屁一樣,不僅要拍對地方,還要拍得不著痕跡。所以低層次的槍手往往是偽裝成粉絲,而高層次的槍手往往端著“權威”“第三方”的架子,做了槍手還不被發覺,還讓人覺得言語中肯。當然,這頗需要些功力,因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要是被群眾們揪出來,那可就惡名遠播了。

  “***終於出唱片了,這個人氣旺得跟火爐一樣的女子,注定又將成為各種目光的焦點,開心的、欣慰的、驚訝的、佩服的、懷疑的、嫉妒的、不屑的、不以為然的、見慣不驚的,各種目光。當然,也引來了一些唾沫星子,這很正常,因為這是名人的常規待遇,人氣旺盛的名人,更是如此。”諸如這樣針對某人的肉麻文字不厭其煩的出現,其作者當然就會被目光銳利的群眾們檢舉揭發了。在這裏為真粉絲們抱不平。

  有一點需要提醒,歌功頌德者往往要經常發言,不要剛注冊個ID就去捧某個藝人。這樣就太失敗了。真正的“吹捧高手”往往會站在“相對”客觀的角度抬高自己喜歡的藝人,並且會用不同的“馬甲”進行輔助性發言。這樣就不太容易被人看穿。

  伎倆二:挑撥離間

  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娛樂圈更是個是非圈,因為有是非就有新聞,有新聞就有曝光率,有了曝光率自然不愁人氣、名氣、財氣。於是槍手的另一大伎倆就是在雇主的指揮下唯恐天下不亂,說的冠冕堂皇一點是推波助瀾。

  很簡單,比如製造某某明星(甲)和某某明星(乙)不合的新聞,於是槍手們率先抓住某事對乙進行攻擊,並煽動對立情緒,接著又換作乙的支持者對甲進行回擊。於是你來我往,幾番論戰下來,還怕不能製造出話題與新聞?

  “挑撥離間”往往隻有一方獲利,但也存在雙贏的局麵。“挑撥離間者”有時候不僅僅是當事雙方的槍手,很有可能是第三者。這個“第三者”對雙方進行離間,讓自己捧的明星沾光,十足小人啊!

  伎倆三:瘋狂爆料

  說到爆料,我們就必須提提宋祖德(宋祖德博客,宋祖德新聞,宋祖德說吧),他向來是娛樂圈裏的“爆料大王”,這位仁兄對於爆料向來是親力親為。不過像他這樣全然不顧臉麵、不畏聲名狼藉而進行爆料事業的人娛樂圈裏沒幾個,所以槍手們承擔起了這個重任。當然,我們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並不是所有的爆料都是雇主指使槍手所為。不過也無所謂上當受騙,他們自導自演的開心,群眾們也看得有滋有味。

  論壇裏經常充斥著“瘋狂爆料者“,他們的身份大都與娛樂圈沾點邊,常常自稱曾當過藝人的跟班(或是保姆)。浸淫娛樂圈多年,知道的事情自然也就多了,這些事當然都是口耳相傳。

  常例就是開一帖,取名“我是***,來爆娛樂圈的料”。接著就是網友與爆料人之間的一問一答,網友就他們關心的藝人的感情、工作、私生活等問題一一設問,爆料人儼然一副無所不知的模樣,仿佛一切盡在掌握。這種帖子點擊率極高。

  伎倆四:自爆身份

  雖說做槍手的關鍵就在於潛伏、千萬不要被人識破身份,但在利益分配不均的情況下也有自動“跳警”現身的。而近來鬧得最沸沸揚揚的“孟廣美(孟廣美新聞,孟廣美說吧)雇槍手”一事就算是非典型案例。

  今年9月,孟廣美在某綜藝節目中因發表涉嫌醜化內地人的言行而遭到網友強烈抵製。但有幾個活躍的ID如“孟家廣子美”、“廣美加油”卻在其中大說好話,稱呼孟廣美為“鳳凰天後”,一口一個“支持美美”,“美美努力做好自己”,同時辱罵抵製孟廣美的網友。但不料近日,這幾個說好話的ID卻全麵倒戈,抖出內幕,稱他們原來是被雇來發帖幫孟廣美說好話的“托”。除他們外,武漢、上海、天津還有不少人受雇幫著說好話。雖然孟廣美對此事矢口否認,卻讓更多的群眾知道了“明星槍手”這一新興職業。

  我們姑且將此看作是受雇槍手在利益分配不均下的被迫現身。其實,槍手們更為典型的做法是,在雇主的授意下,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自爆身份,為下一波的炒作製造話題、提供賣點。試想想,在槍手們暗地裏的煽風點火下,原有的話題已逐步升溫,此時,再拋出個 “槍手自爆內幕”,夠噱頭、有看點、劇情更是一波三折,還怕吸引不了眼球。身份暴露了,換個ID依然可以再戰江湖。

  伎倆五:我是李鬼

  想必大家都聽過“真假李逵”的故事吧,以下這出鬧劇就頗得“真假李逵”的精髓。

  今年4月,“範冰冰(範冰冰新聞,範冰冰音樂,範冰冰說吧)被包養”事件正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又有名為“我在娛樂圈”的網友,持續在論壇上“揭露”範冰冰“靠獻身出名”。不過,該網友隨後又突然向範冰冰發出“道歉信”,聲稱是有“演員姐姐在幕後指使”。這一戲劇化的變故立刻在網上引起激烈爭論。結果有網友發現該道歉信時間有問題,可能根本就不是“我在娛樂圈”所寫,而是被人盜號後冒名頂替,甚至不排除是的槍手所為。

  一下子冒出兩個 “我在娛樂圈”,前一個忙著“揭黑”,後一個忙著道歉,到底誰是真誰是假,還是槍手作怪?真不知這算不算是一種另類的危機公關,意識夠前衛,隻是百密一疏竟然留下致命疑點。所以此類伎倆隻適合於心思細膩的槍手,或者說隻適合一個心思細膩的幕後雇主。因為還是那句話,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明星還分一線、二線,當槍手自然也有不同的境界,從最初的低級技工到高級技工,幹得好的也就不再是槍手,而娛樂圈裏的策劃人和幕後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