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剛到廣州火車站即遭一夥歹徒勒索輪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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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今年3月1日報道了陝西漢陰未滿19歲的少女阿霞(化名),剛到廣州火車站就慘遭一夥歹徒非法禁錮、勒索、輪奸的惡性事件,報道後引起市民強烈關注,越秀警方迅速緝拿凶犯歸案。近日,該案三名主犯李建建、李輝永、袁顯遙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綁架罪、強奸罪均處以有期徒刑20年。 初來羊城 就入狼窩   李建建、李輝永都隻有二十出頭,長期浪跡於廣州火車站一帶。兩人糾結袁顯遙,專門向初次來穗的異鄉少女下手,騙財騙色。為了降低被害人的警覺心,他們還拉上了另一名男子“小李”(在逃)和孕婦王豔,答應事成之後平均分贓。   今年2月7日傍晚6時許,王豔和“小李”在火車站西廣場盯上了一名剛下火車的少女小白(化名)。“你是不是在等家人接你?我是你哥哥派來接車的。”涉世未深的小白就這樣拿起行李跟兩人離開火車站。小白被騙至礦泉街瑤台永紅大街一出租屋內後,李建建等人持刀搶去她身上僅有的240元現金。次日晚,李輝永凶相畢露,欲強奸小白,遭到小白以死相逼,李未能得逞。第三天中午,這夥綁匪在收取其家人5500元贖金後,才將小白釋放。 輪奸少女 三綁匪被重判   2月18日,陝西漢陰未滿19歲的少女阿霞剛下火車,就被李輝永等人以同樣手法騙到同一出租屋內,並向其家人勒索2萬元。他們在電話裏聲稱:“不給錢就把她賣到酒店!”被禁錮的48小時裏,小霞慘遭李建建、李輝永、袁顯遙3人的輪奸。2月20日晚9時許,綁匪收了小霞親人送來的8000元贖金,才將小霞釋放。   2月22日該團夥三度作案時,被民警當場抓獲。中院近日經審理認為,李建建、李輝永、袁顯遙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在綁架過程中還輪奸婦女,其行為均已構成綁架罪、強奸罪,均應數罪並罰。三人均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