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她不肯離婚 卻跟別的男人不清不白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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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活要嫁我,愛的是別人

  講述:曙江(化名)

  性別:男

  年齡:29歲

  職業:打工

  學曆:初中

  時間:10月12日15:30

  曙江(化名)臉色蠟黃,滿臉愁容,身上的衣服也很不講究,一看就是生活中沒有好女人料理的那種男人,令人同情。

  我們還沒確定戀愛關係,她搬空了我的家

  我是襄樊人,這些年一直在武漢打工,但基本上沒過過一天安生日子,主要是因為我老婆民英(化名)特別能折騰人。

  我是1999年認識她的,當時我在香港路一家公司打工,她和她姐姐在附近開了家發廊,我經常去理發,一來二去就熟了。她屬於那種很主動的女孩,發廊生意清淡時總跑到我工作的地方來玩。熟悉了之後,我們偶爾也一起出去玩。

  我從沒提過談戀愛,但突然有一天,民英主動提出要去我家鄉看看,我覺得有些唐突,但既然人家女孩子都主動開口了,我也不好推辭。

  我父母見了民英後說這個女孩不行,要我不要再交往了。他們嫌民英沒文化,小學都沒上兩年;再則嫌她長得不好,矮胖矮胖的。我們隻在家裏呆了一天就回武漢了。

  後來又發生了一件很特別的事,讓我對民英很是失望。

  我父親突發高血壓中風,我趕了回去。當時我跟妹妹在漢口航空路租房住,臨走前我把房門鑰匙交給了民英,希望她能來陪陪我妹妹。哪知第二天妹妹就打電話來哭訴。原來,我妹妹下班回家時,發現整個家被搬空了,彩電、影碟機、飲水機、電飯鍋、中文呼機等值點錢的東西都被洗一空。起初她以為是進了小偷,後來一問房東,氣暈了。房東說,是你哥哥的那個女朋友,她說你們要搬家,她來幫忙的呀,她和她姐姐帶著一輛小貨車來的呢。

  怎麽會有這種事啊?簡直像天方夜譚。我趕緊回武漢找民英。找到民英後,我好心請她吃飯,讓她把事情說清楚,她竟然倒打一耙,甩了我一嘴巴。當時在場的我的幾個同學氣不過,馬上把她拉到出租車上,要帶她去派出所。

  我奇怪地問曙江,民英為什麽做了悖理的事還打你呢?是不是你們發生了點什麽,她搬走你東西是索取所謂的“青春損失費”?曙江使勁搖頭:“怎麽可能?到那時為止,我們隻算是普通的朋友,連一般的親昵行為都沒有,更別說發生那種關係了。”

  我去外地打工,她還是找到了我

  派出所民警說民英的行為屬於盜竊,要拘留。民英當即跪了下來,哭著求我別告她,哭得我心很亂。她又苦苦哀求民警放她一馬,不要把她當小偷處理,說我們是戀愛關係,她在外欠了別人的錢,被別人逼得沒辦法,走投無路了才想出這一招。民警問我是什麽態度,我不知該怎麽辦才好,我同學讓我別理民英,拉我走,可是民英跪在地上死死地抱住我的腿,我心軟了,對民警說,我不追究她了,還是放了她吧。

  這件事對我打擊很大,人怎麽會這麽不可信任呢?我決定離開武漢,投奔一個以前有業務往來的廣東老板,去他那邊打工。走之前,我鬼使神差地給民英打了個電話,她心懷愧疚地來火車站送我。

  我去了廣東之後,工作得很順利,心情也漸漸轉好。沒想到半年後,民英突然打電話說她要來找我,讓我去廣州火車站接她。我不同意,她竟然自己一路摸到我在惠州打工的廠門口來了。我隻好把她帶到旅社,給她安排吃住。一星期後,我讓她回去,她堅決不肯,死活要跟著我,我生氣了,一把將她推倒在地上,她還是不肯走。情急之下,我想出了一個愚蠢的緩兵之計,哄她先回去,讓我好好工作,過年的時候再來找我。她總算走了。

  2000年春節,民英真的去廣東找我了。看來,她是跟定了我。這一次,我們住在了一起。跟她在一起的第一次,我發現她不是處女,聯想到她總是那麽主動,我想她一定是個生活作風很隨便的女孩,氣憤之下,給了她一嘴巴。她哭著對我解釋說,以前認識過一個男人,跟那人去他老家時被他強暴了。唉,一定又是她主動要求跟人家回老家看看,就像那次對我一樣。我對她是又氣又同情,隻好接納了她,張羅著給她找工作,安定下來。

  可是,民英這人沒有定性,總是不能好好地在一個廠裏呆下來,她似乎根本就不想好好做事,那些廠的老板都是我的朋友,人家是看我麵子才聘用她的,這讓我很難堪。我想擺脫她,就打發她去東莞,離我遠一點。

  沒想到民英去了東莞又惹了禍,最後還是來找我。她在那裏跟一個湖南男孩好上了,大概是以談朋友為名用了人家一些錢,最後發生了經濟糾紛,人家要打她,她哭著求我去救她。我隻好找朋友擺平了這件事,又把她弄回到我身邊來。

  我問曙江,你為什麽還要管她呢?他說,她去廣東是衝著我去的,發生了什麽事,我對她的家人怎麽交代?我有責任呀。

  舉行婚禮,一波三折才搞定

  民英重新回到我身邊後,一直不好好找事做,也不在家好好待著,老是有事沒事跑到我上班的地方,跟在我屁股後麵轉來轉去,我心情煩躁,工作大受影響。

  我們頻繁地吵架,我讓她回去,她堅決不肯,說跟定了我,逼我跟她結婚。可是,跟她在一起越久,對她越了解,我就越不想跟她結婚了。她揚言,我不同意結婚就自殺。有一次,她真的吃下了半瓶安眠藥,我嚇得連忙把她送到醫院去洗胃。

  2002年9月,民英有了身孕,結婚勢在必行了。我對她承諾,“十一”回家結婚。9月下旬,我們回來籌辦婚事。

  那是我第一次登民英的家門,一去就商量結婚的事。她父母都是很好的人,父親是村裏的幹部,為人厚道。我給了8000元錢做聘禮,讓他們去辦酒席,她父親說,你們年輕,還有很多地方要用錢,當即將錢給了民英。

  沒想到,民英拿了錢之後突然變臉了。到了9月30日那天,民英和她的兩個姐姐、一個姐夫突然向我下最後通牒:必須拿出30萬元,否則別想結婚!

  第二天就是婚期了,結婚證辦了,家裏酒席也擺了,親友們都來了,就等我“十一”那天帶著新娘子回去舉行婚禮了,他們突然使出這個殺手鐧不是要我的命嗎?婚禮當天新娘子要是接不回來,這在我們農村是奇恥大辱啊。我苦求他們,民英的父親也替我說情,但他們就是不依。最後我姑父連夜從武漢送來2000元錢,他們才勉強答應。

  10月1日那天,民英家才匆匆置辦酒席。等我們10月2日那天傍晚坐火車趕回我家時,喝喜酒的客人都走光了。

  唉,這就是我的婚禮。

  她不肯離婚,卻跟別的男人走了

  2003年6月,小孩出世了,是個女兒,民英問我生的是姑娘高不高興,我說當然高興啊,兒子女兒都一樣。說實話,那是我跟民英在一起這麽多年以來最快樂的一段時光。望著繈褓中的女兒,我對未來的生活又有了憧憬。

  可是,民英似乎並不想跟我夫妻一條心好好過日子,她對孩子沒愛心,對家庭也沒什麽責任,做事還像以前那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後來還迷上了麻將,三天兩頭泡在麻將館裏。我們經常吵架。盡管夫妻感情淡到了極點,但為了孩子,我還是希望將這個家維持住。

  去年,民英的父親查出患了癌症,出於對老人的敬重,我像對待親生父親一樣,每周兩次去醫院都是我陪著。讓我傷心的是,今年6月,老嶽父去世了,民英竟然都不通知我一聲,當時,恰巧我自己的父親也病危,6月初我回老家了。

  回來後,得知嶽父去世民英沒通知我,本來就很生氣,又聽說了一些關於她的風言風語,我更氣憤了。當時她在一家超市做事,聽說跟那裏的一個什麽男人關係曖昧,手機被騙,感情被騙。

  從6月初到“十一”長假,這4個月來我連她的影子都見不到,隻是不斷地有關於她的風言風語傳到我耳朵裏來。10月6日那天是中秋節,我說要給她錢過節,才將她騙出來。我跟她說,這樣下去哪還像夫妻,堅決要求她跟我一起回我家鄉辦離婚手續。她不肯,還打110叫來了民警,說我綁架勒索她。

  10月11日,她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正在去廈門的火車上,小孩她不要了。

  這幾天,她和一個男人不停地給我發短信,辱罵我,刺激我,威脅我。

  她這樣不清不白地跟別的男人一走了之,也不肯離婚,算怎麽回事呢?我雖然對她毫無感情,但還是不希望她對自己的人生這樣不負責任,真希望她好好做人,對得起九泉之下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