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政局副局長為與妻妹保持性關係雇凶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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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我是德國燕燕的馬甲 核心提示 為了能和小姨子長相廝守,河南省商水縣原民政局副局長史洪海雇用當過屠夫的表侄,將一起生活了20年的結發妻子殺死。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史洪海承認了與小姨子有兩性關係,但對“殺妻事件”,他矢口否認。案件一度擱淺。 4年後,殺人凶手落網,受到指認的史洪海對雇凶殺妻一事仍拒不承認。為了驗證史供述的真偽,公安機關特委托測謊專家利用“測謊儀”給史測謊,測謊結論證實,史明顯是在撒謊。 人物關係圖表 ★史洪海:周娟的丈夫,早年當兵,案發時係商水縣民政局副局長。 ★周娟:1979年與史洪海結婚,1996年、1997年因病先後兩次手術,切除了乳房與子宮。 ★周丹:周娟之妹,比周娟小20歲,自幼受姐姐、姐夫照顧,姐姐對其寵愛有加,姐夫則對其職業生涯施加了重要影響。1995年結婚,後因感情不和離婚。 ★王來:史洪海的遠房表侄,當過屠夫,曾受恩於史洪海,後受雇於史,淪為殺手。 妻妹成情婦 他仕途坦蕩之時,妻子卻屢遭不幸,兩次手術使她失去了女性特征,他把目光瞄向年輕、離異的妻妹。 史洪海,1955年10月5日出生,父母是商水縣的農民。他早年當兵,1986年轉業至商水縣城關鄉工作,1999年9月調入縣民政局工作,任副局長。 當初,史洪海和妻子周娟的結合不是很順,於是,他一直認為自己的婚姻不圓滿。史洪海的妻子周娟同樣出身農民,家中兄妹6人,她排行老大。家裏最小的妹妹周丹1976年出生,比周娟小20歲,周娟結婚的時候,周丹才剛滿3歲。對這個小妹,周娟可謂是疼愛有加。 周丹上學後,史洪海不僅在經濟上給予大力支持,而且還親自過問她的學習,處處嚴格要求。周丹念到初中輟學後,史洪海為了替她找工作,多次親自出馬說情,並花錢打通關節。1993年5月間,周丹17歲時,經時任副鄉長的大姐夫史洪海安排,進入城關鎮毛巾被廠上班。兩年後,又經史洪海安排,周丹調入了城關鄉計生辦工作,從一名普通工人變成了令人羨慕的國家幹部。對於自己的這些成長曆程,周丹心裏明白,能有今天完全是大姐和大姐夫的功勞,特別是大姐夫。可以說,對這樣一個姐夫,周丹充滿了感激和敬佩之情。 1995年年底,周丹結婚了,但8個月後,她和丈夫因感情不和而離婚。此後,周丹便在縣城租了一套民房,把整個身心都撲在了工作上,不再考慮個人感情之事。 周丹被分到鄉計生辦工作後,當時主管計生工作的領導就是史洪海。作為史的小姨子的周丹,自然就受到了整個鄉政府特別是計生辦部門的特殊照顧。為了表達自己的感激,周丹也處處關心著大姐全家。 1996年4月和1997年10月,周娟因乳腺癌和子宮肌瘤先後兩次動手術,切除了乳房及全部子宮。周娟自小就體弱多病,再加上手術的折磨已經老得不成樣子了,而此時的史洪海才40多歲,正是身居要職、春風得意之時,兩人的反差也越來越大。看著人老珠黃的妻子,又看看風華正茂寡居的小姨子,史洪海的腦子開始算計了。 1998年春的一個星期天下午,史洪海、周丹兩人在外聊天,史洪海再也按捺不住,對小姨子“動了手腳”。整個過程中,周丹沒有反抗,隻是事後,她哭著問史洪海:“讓我怎麽去見大姐?”“我與你大姐沒感情,幾十年了,你也知道,如果你不願意,我就和她離婚!”史洪海說。但周丹並不想姐夫和姐姐離婚,也不願就此離開大姐夫。第二天,史洪海跑遍整個縣城,花了500元錢,精心挑選了一件紅毛呢外套送給了周丹。此後,周丹開始偷偷做起了大姐夫的情人,史洪海也打消了與妻子離婚的念頭。 情迷要殺妻 他要娶她,她卻迫於壓力不同意他同姐姐離婚,於是他打起滅妻的主意 自從同史洪海有了肌膚之親後,周丹便把自己的一腔情感都投入到他身上,史洪海也發瘋似的愛上了自己的小姨子。為了表達自己的真心,1998年春至1999年年底,史洪海先後給周丹兩個存折,裏麵分別存有現金2萬元和1.5萬元,又給其現金3900元以及飛亞達牌手表、衣服等,總價值5000多元。在史洪海感情和金錢的雙重進攻下,周丹沉溺“愛”中不能自拔。 1998年夏季的一天晚上,在周丹的租住處,史洪海摟著周丹向她表明“心跡”:要離婚娶她。“那怎麽能行呢?你不要我姐了,我怎麽有臉跟你呢?”周丹說。在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兩人反複討論著感情歸宿問題,但始終沒有找到一個理想的答案。 當年秋季的一天,史洪海帶周丹到周口市玩,在回來的路上,史洪海突然問周丹:“如果你姐不在了,你願意嫁給我嗎?”“我姐不在了,我當然會嫁給你了。”周丹脫口而出。“不如找個人把你姐害了,這樣咱倆就可以在一起了。”“你瘋了,那可是我的親姐姐,殺人是要償命的!”周丹堅決不同意。 此後,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史洪海又先後七八次說起殺妻的話,周丹卻以為他在開玩笑,也沒太在意。然而,史洪海並不是在開玩笑! 表侄成殺手 他找來曾受自己恩惠、殺豬的遠房表侄,數次給他錢財,要他幫自己殺妻 1998年農曆十月的一天,史洪海打電話給自己一個遠房的表侄王來。王來時年35歲,是商水縣城關鄉蘇坡村的一個屠夫,靠殺豬、賣肉和收破爛為生。1996年,王來曾因收購了別人偷來的一頭牛,被派出所拘留,是史洪海替他前後打點,使他免於牢獄之災,為此,王來對史一直感恩戴德。 王來到後,史洪海便將殺妻的意圖如實相告,史洪海還說:“老婆子從小就跟西街的人相好,現在又勾引我姐夫,非殺了她不可。”還拿出5000元錢遞給王來。見王來麵有難色,史開導說:“你叔我大小也算個副書記,在商水縣沒有什麽事我不能擺平的,你放心吧。”見史洪海態度堅決,王隻好暫時先答應了下來,並向史洪海說明:“錢,算我暫時借你的。” 為轉移案發後公安機關的偵破視線,在此後的10天內,史洪海先在自家的門上用刀刻上“殺全家”的字樣,又偷偷在對門鄰居的大門上掛上黑紗,以製造有仇家在向兩家尋仇的假象。然而,接受史洪海的任務後,王來就到商水縣化河鄉做收棉套的生意去了。其間,史洪海多次打電話催王來動手,但王來總以各種理由搪塞。 兩個月後的一天下午,王來接到史洪海的電話後再次來到史洪海的辦公室,史說:“你要是嫌錢少的話,再給你1萬元。”說著,又拿出1萬元錢塞到王來的衣袋裏,並撲通一聲跪在王來麵前說:“來,我求你了,你就幫你叔這個忙吧,我實在等不及了。”王來接過錢後,兩人再次商定殺死周娟。可這一次,王來一走又是幾個月沒有音訊。 1999年6月的一天上午,王來正在化河鄉高老村收棉套,突然看到已經當上商水縣民政局副局長的史洪海騎著一輛自行車過來了。王自知理虧,隻好硬著頭皮拍著胸脯對史洪海說:“海叔,你放心,事情包到我身上了,我忙完這攤生意就去做。” 2000年1月13日上午,王來又接到史洪海的電話催他趕快下手,並說:“今天下午是一個好機會。”王來還想推托,史洪海又說:“你放心,隻要你、我不承認,就是公安抓住也白搭;如果你被抓了,我就是貸款10萬元也要把你救出來。”王來見橫豎推不掉,便漸漸下定了殺人的狠心。 當天下午兩點多鍾,王來懷揣一把殺豬刀來到史洪海的辦公室。經一番密謀後,約3點鍾,王來來到了史洪海家。因與王來較熟悉,周娟便把王來讓進了家中,並說:“你叔在局裏呢。”王來撒謊說:“我剛從局裏來,他不在局裏。”周便說打個電話幫他問問,史洪海接了電話告知周自己一會兒就回家。 就在周從臥室放下電話要返回客廳的時候,王來突然一個箭步衝上去,左手抱著周娟的頭,右手持殺豬刀一下子捅進了周的脖子。可憐的周娟,沒有任何反抗便被王來殺死在自己的臥室裏。見周已死,王來隨手拿起臥室裏的破手套擦了擦刀上的血,關上房門,騎上自行車直奔民政局。在民政局史洪海的辦公室裏,史給了他100元錢,讓他去買身換洗的衣服。離開民政局,王來便在逃跑途中將作案的凶器扔到了一處農田邊的水溝內,將作案時穿的衣服點火焚燒幹淨後,匆忙逃回自己的家中。 妻妹控告他 姐姐遇害後,在勸說之下,她走進公安局,控告姐夫有預謀殺人行為 周娟被害後,下午4點鍾左右,史洪海的兒子放學回家,發現了家中的慘狀,便急忙打電話給史洪海。接到兒子的電話後,史洪海故作驚慌,並立即通知了正在上班的幾名同事,大家一塊兒趕到了史家,但此時周娟已死亡多時,眾人便打110報了警。當天下午,領導、親戚朋友們到史家探望,見史洪海痛苦萬分的樣子都感歎不已。 當天下午5點多,正在上班的周丹聽到姐姐“出事了”的消息,立即騎上自行車飛快地趕到姐姐家中,看到姐姐被害的慘狀,周丹當場號啕大哭。 隨後,史洪海一家與周娟的兄弟姐妹在周娟的屍體是否立即火化問題上,發生了激烈的衝突。史洪海認為,妻子死了,應該盡快入土為安,並積極替妻子籌辦喪事;而周家對周娟的被害本來就心存疑竇,堅持等抓到凶手後再發喪。一時間,兩家鬧得不可開交。史洪海的兒子站在父親一邊,最後,他拿出一把尖刀懸掛在母親的靈柩前,聲稱誰再阻攔母親的火化和安葬,自己便和誰拚命!隨後,周的屍體終被火化。 到底誰是凶手,一家人包括周丹都在想這個問題。周丹回想起史在最近幾個月來先後多次說過要殺掉姐姐的話,她不寒而栗。但是否向公安機關檢舉控告史洪海,周丹一直猶豫不決。2000年1月17日上午,周丹的一個堂姐聽到史洪海與周丹有私情的傳言後,立即趕到周丹的住處核實真偽。見隱瞞不住,周丹便將所有實情和盤托出。最後,在堂姐的勸說和批評教育下,當天下午,周丹向公安機關控告了史洪海的預謀殺人行為。與此同時,公安機關在調查中發現,當天下午3點20分,史家私人電話曾撥打了史洪海的辦公室電話,而這一點史洪海卻不承認。種種跡象表明,史洪海有重大作案嫌疑。 謊言被測出 他承認玩弄多名婦女,但麵對指證他稱自己沒有雇凶殺妻,而測謊儀測出了真偽 2000年1月18日,公安機關將正在操辦妻子喪事的史洪海刑事拘留。因史當天無作案時間,公安機關便將作案前與史電話聯係密切的王來列為犯罪嫌疑人,但此時王來早已外逃。訊問過程中,史承認與自己的小姨子有兩性關係,並一口氣供述了自己在任城關鄉黨委副書記時,利用職權先後玩弄七八名婦女的風流韻事。 據史洪海交代,1996年收麥時節,鄉裏一女職工找時任副書記的史洪海請假,在史家史洪海軟硬兼施,與其發生了性關係。同年夏天的一天,另一女職工到史的辦公室找史洪海報銷幾張開支票據,因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史麵有難色。後史把該女職工拉到其辦公室內的套間內,兩人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史大筆一揮“同意報銷”。就這樣,1995年至1997年間,史洪海在任鄉黨委副書記時,先後玩弄婦女達七八名之多,並和其中兩名婦女長期保持著性關係。 但是,在與王來合謀殺妻這一關鍵問題上,史洪海矢口否認。他說自己確實對周丹說過要殺妻的話,但那不過是向小姨子表達真心的一句玩笑。另外,案發前自己之所以與王來聯係頻繁,是因為王來欠自己錢而向其要賬。 2000年7月9日,因無確鑿證據證明史洪海殺妻,而王來又沒能歸案,公安機關不得不依法對史洪海轉“監視居住”並釋放出獄。當年12月2日,又將史洪海解除監視居住,無罪釋放。從這時起,史洪海官複原職,又繼續做起了他的民政局副局長,而其妻被害一案一度擱淺。 2004年9月29日,經過艱苦細致的追捕工作,公安人員先後轉戰山東、新疆和陝西等地,終於在陝西省臨潼將王來捉拿歸案。經訊問,王來很快供述了自己受雇於史洪海而殺死史妻的事實。第二天,史洪海再次被公安機關拘留,並於12月16日轉逮捕。但與上次一樣,麵對殺手王來的有力指證,史洪海仍拒不承認殺妻事實,反稱是王來借了自己的錢不還,被催得急了而誣陷自己,就連他上次承認的多次對小姨子說過要殺死妻子的事實也全盤推翻。 為了驗證史洪海供述的真偽,商水縣公安局特委托測謊專家利用SPS—3000多道生理測試儀(俗稱測謊儀),給史測謊。在測謊過程中對史洪海設問“你有沒有讓王來去殺害周娟”,史洪海回答“沒有”,測謊結論證實,史明顯是在撒謊。 兩審判死緩 因作案凶器及血衣沒有提取等原因,他和其表侄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 因本案涉及個人隱私,2005年8月26日,周口市中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史洪海指使王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因本案中存在著對王來作案用的凶器以及作案時穿的血衣沒有提取、缺少直接不變證據而被告人史洪海又始終不供等,所以在對被告人的量刑上應留有餘地,遂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史洪海和王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對此判決史洪海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訴。2006年4月26日,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注:除史洪海和王來之外,其餘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