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國女子跟男友吵架後獨自去買醉,“打的”回家時與司機因車費發生爭執,醉眼朦朧中將前來處理事件的警察打傷,因此惹上“官非”。昨日上午,這名烏茲別克斯坦女士娃迪米努娜(音譯)因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女老外:酒後拒付車費 據悉,娃迪米努娜是以波蘭的護照,化名索非亞來到中國看望朋友的,並在廣州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馬某,一起住在東風廣場。事發前,她與男朋友因瑣事吵了一架,娃迪米努娜便一個人跑去借酒澆愁。 廣州市檢察院指控:2005年12月21日早上6時許。喝醉了的娃迪米努娜“打的”回男朋友的住處。車到達東風廣場以後,娃迪米努娜因車費和司機發生爭吵,大怒下對著出租車出氣,將前車燈和右前門打爛,因是外國人士,司機不知如何處理,隻好打電話報警。 警察:趕來調解被砸傷 警察郭某很快趕到現場,並和廣場的七八個保安一起解決糾紛,此時,住在東風廣場29樓的馬某也聞訊下樓,得知情況後,當場就表示願意賠償司機的損失。但雙方對賠償數額有分歧,一直沒有談妥,娃迪米努娜便想上樓去,警察郭某攔住,說事情還沒有解決,最好雙方到派出所調解。 酒意上湧的娃迪米努娜不聽,打開了手裏的袋子,掏出了一手機充電器就沒頭沒鬧地砸去,將郭某的頭部砸出血來,隨後還賞了在場一名保安“耳刮子”。郭某見情況失控立刻請求支援,另外兩名警察趕到,把郭某送往醫院,並帶走了娃迪米努娜。 辯解:司機換假鈔騙她 7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娃迪米努娜涉嫌妨害公務罪。庭審中,娃迪米努娜頗為後悔。其通過翻譯辯解稱,她並不是沒給車錢,而是在支付車費時,司機暗中進行了調換,說她給的是假錢要換一張,她才拒絕再支付的,並因此與司機產生激烈衝突。 其辯護律師也辯稱:“被告人是在極其不清醒的情況下做出襲警、妨害公務等行徑,她並沒有清楚地分清當時現場人員的身份,在犯罪行為上並不具備主觀能動性,因而請求審判長考慮輕判。” 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娃迪米努娜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