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佩岑與周傑倫分手後人氣暴跌 媒體列出三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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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周傑倫的戀情,侯佩岑成了台灣炙手可熱的甜美女主播,不但由新聞主播轉行為娛樂主播,還頻頻主持各大頒獎晚會。此外,侯佩岑也受到了不少廣告商的青睞。不過自和周傑倫傳出分手後,侯佩岑人氣大落,導致其廣告收入銳減。昨日台灣媒體給侯佩岑列出了“三宗罪”。
媒體列出“三宗罪”

人氣落:侯佩岑一向以甜美可人示人,因和連戰之子連勝文及天王周傑倫的戀情,這位新聞女主播的人氣大漲,其躥紅速度和林誌玲有一拚。不過隨著和周傑倫戀情的告吹,侯佩岑一下子從“人氣王”的位置上跌落下來。

耍大牌:雖然侯佩岑台上總是笑容可掬,但其實私下裏卻是一個很難溝通的人,遠遠不如林誌玲。麵對記者采訪,也總是打太極,讓人摸不著頭腦。

動作不雅:最讓侯佩岑受到爭議的是在今年台灣金曲獎頒獎晚會上的一個非常不雅的動作。她當時正在演唱《我愛台妹》,突然當眾調整內衣的位置,讓觀眾覺得相當不雅,一點也不適合侯佩岑之前的高雅形象。

代言廣告效果不佳

侯佩岑去年接下某金飾代言,不過昨天卻傳出上月廠商開始停掉她的電視廣告,也陸續撤掉台灣各大百貨公司侯佩岑的人型立牌。據透露,廠商大手筆砸下400萬-500萬元人民幣請她拍廣告,但銷售數字未如預期上漲,原本10月底才結束的合作關係日前提早結束。該金飾的負責人向記者表示,侯佩岑代言效果的確不佳,而且他們和侯佩岑的經紀公司溝通出現分歧,以後拒絕再合作。

經紀人:被拋棄純屬誤傳

昨日記者聯係到侯佩岑經紀人洪毓茹,對於侯佩岑被台媒列出的“三宗罪”,她非常氣憤:“哪裏有的事!佩岑一直和媒體溝通很好,根本不會耍大牌。”對於在金曲獎上扯內衣的舉動,經紀人則表示這純粹意外,但的確有不妥之處。而被廣告商拋棄一說,洪毓茹則表示:“我們不方便透露合約內容,佩岑已經完成所有該完成的工作,和廠商之間的合作也很愉快。佩岑的廣告一個接著一個。被廣告商拋棄純屬謠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