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歲看門人稱被兩少女強暴被迫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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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了美人計,我才殺她們” 葫市涉嫌殺人更夫法庭上聲稱被兩少女“強暴” 其辯護律師請求做精神病司法鑒定 新聞回放:2005年9月18日,葫蘆島市連山區山神廟子鄉一個村小學發生一起血案,兩名少女被殺害在學校的更夫室中。當日,學校50多歲的更夫郭儒俊向派出所投案,稱是他殺害了兩名少女。兩名少女是附近一歌廳的服務員。 首次報道題目:《兩少女更夫室內蹊蹺死亡》 晨報葫蘆島訊(記者 胡清)“是兩名女孩兒強迫我同她們發生關係。”法庭上,被指控殺害兩名少女的郭儒俊提出了“被強奸說”。 昨日,葫蘆島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郭儒俊涉嫌故意殺人案,郭聲稱自己中了搶尾礦砂者的“美人計”,而且殺人者還另有其人。 白發更夫:我中了“美人計” 庭審中,已滿頭白發的郭儒俊講述了案發經過: 2005年9月17日晚上,兩名少女被一輛出租車拉到學校,對郭儒俊說:“老爺子,明天就過節了(9月18日是中秋節),我們好好陪你玩玩。”然後兩個女孩兒就強行讓郭儒俊與她們發生關係。 大約到了次日淩晨1時許,外麵傳來汽車聲,兩少女用被子將郭儒俊腦袋蒙住,一名女孩兒說:“快拿刀紮他!”郭儒俊得知兩名女孩兒要害他後,就拿鐵棍子砸她們,並用自己的匕首將一名女孩兒紮死,又打了另外一名女孩兒腦袋一下,就出去了。 公訴人:你沒有用刀紮另外一名女孩兒,她頭部怎麽會有好幾處刀傷? 郭儒俊:我從更夫室裏出來後,曾看見另外一名男子向更夫室走去,懷疑是那個人殺了另外一名女孩兒。 郭儒俊自己分析,兩名少女的目的是拖住自己,外麵好搶劫學校院內的尾礦砂,自己中了“美人計”。 歌廳老板:郭曾打電話叫小姐 “我將兩名少女送到學校的更夫室後,一名少女告訴郭儒俊,讓他給拿100元車錢,郭儒俊就給拿了100元。”公訴人宣讀了送兩名少女到學校更夫室的司機的證詞。 兩名女孩兒所在歌廳老板的證詞也證明,當晚郭儒俊曾給她打電話找一名小姐。 公訴人認為,是郭儒俊打電話找兩名女孩兒陪宿的,並不存在所謂的“美人計”。 郭儒俊自己也承認,他曾與其中一名女孩兒有過賣淫嫖娼行為。 辯護律師:請求精神病司法鑒定 兩名女孩兒家屬的代理人指出,郭儒俊嫖宿並殺害兩名女孩兒,犯罪情節極端惡劣,雖有投案情節,也不應該從輕處罰。 法庭上,兩名被害人家屬分別提出了8萬元的賠償請求。郭儒俊的辯護律師提出了對郭儒俊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的請求。 當日,法院沒有當庭作出判決。 庭審結束後,有人對郭儒俊說:“你把殺人的真正原因說出來吧,不要帶到棺材裏。” 郭儒俊回答:“我說的句句是實話,我這麽大歲數還能作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