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外出打工 12歲“留守少女”遭強奸懷孕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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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陽正在醞釀相關措施,以保護“留守兒童”權益   羅江縣一名12歲女生因父母外出打工遭強奸,懷孕5個月才被發現。13日上午,羅江縣公安局將嫌疑人李貴刑拘。 少女已經做了流產手術,此案發生後,如何關心“留守兒童”再次成為焦點。   報警:12歲女兒懷孕   春節前夕,在成都打工的劉某夫婦返回羅江,準備與年邁的父親、12歲的女兒小華(化名)過節。一天,乖巧的小華告訴媽媽,她有5個月沒來月經了。驚恐不已的劉某帶著小華到德陽檢查,天呐,女兒已有5月身孕!   “是哪個作的孽啊?”女兒回答,鄰居“三爺”“那個”了她兩回。憤怒的劉某當即到德陽市110指揮中心報案,該中心指令羅江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2月12日,40多歲的鄰居李貴落網。李貴和小女孩家相距200米,按輩分他是小女孩的“三爺”。李貴供認:去年8月,他兩次將小女孩騙到家裏強奸。   絕望:爹媽不在身邊   據羅江縣公安局介紹,像小華這樣的悲劇在“留守兒童”中並不罕見。該縣每年發生數十起兒童意外傷害及死亡事件,其中,多數是因為父母在外打工、缺乏必要監護而發生意外或自殺。羅江縣略坪鎮13歲的小敏(化名)在父母外出打工後,和爺爺一起生活。去年8月,鄰居誣陷她偷東西,她在給父母打電話訴說委屈後上吊自殺。令人深思的是,她還在遺書中流露出對父母不在身邊、自己無人保護的絕望。   羅江縣公安局對100名“留守兒童”調查顯示:70%的父母年均回家次數不足3次,有的幾年才回家一次;近30%的兒童與父母通電話、信件頻率每月不到一次。羅江縣公安局局長尚建認為,當打工父母監護缺位時,如沒有合適的代理監護人寄養或代養製度,留守孩子極易受到傷害。   當心:“留守兒童”成問題   據有關部門調查推算,我省農村“留守兒童”大約在365萬至550萬人之間,孩子的生存狀況存在諸多隱憂,身心健康也受到影響。當越來越多的民工進城的時候,他們除了繁重的生活和工作壓力,還得牽掛家裏的孩子,能不能讓他們的孩子進城讀書,享受與城裏人同等的待遇?能不能在當地建立監護代理機構?   據悉,德陽市有關部門正在醞釀相關措施,以切實保護“留守兒童”的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