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辱罵報複叔嬸 將四歲堂弟丟入洗衣機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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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訊(記者 李朝濤 通訊員 曾小東) 臨近春節,為震懾犯罪分子,給百姓一個安定祥和的節日環境,昨日上午,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宣判執行大會,黃漢林等6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犯罪分子被依法執行死刑。同時,林社超、李強等6名“兩搶一盜”犯罪分子分別被判處3到10年有期徒刑,並處3000元~10000元的罰金。 被嬸辱罵洗衣機淹死堂弟 朱洪麗,男,24歲,廣東台山人。朱洪麗1999年在其叔叔經營的批發部打工,叔侄關係緊張。朱洪麗曾經被嬸嬸罵其偷水喝而一直懷恨在心,產生了殺死她獨生兒子朱泓溥以絕其後的報複念頭。 2004年8月19日,朱洪麗從廣州潛回台山伺機作案。23日17時許,朱泓溥獨自一人來到堂哥家中玩。朱洪麗卡住年僅四歲的朱泓溥的脖子致其昏迷倒地,之後又將他抱起放進洗衣機裏,然後灌水將其溺死。 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朱洪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買中“ 六合彩”惹來殺身禍 黃漢林,男,30歲,廣東開平市人。黃漢林是參與“六合彩”賭博的小莊家。2004年2月24日,被害人梁偉強在黃漢林處投注3萬元,碰巧在該期賭博中買中了號碼,贏得79000元。盡管梁偉強多次討要,但黃漢林遲遲不給。6月30日,黃漢林從廣州拿到錢返回開平馬岡鎮,打電話給梁偉強稱要還錢。其後黃乘梁不備,從隨身攜帶的旅行袋中掏出霰彈槍朝梁開了一槍。梁偉強被子彈擊中頭部致顱腦損傷倒地死亡。 法院認為,黃漢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受害人親屬人民幣143273.4元。 因錢起糾紛殺害情婦 呂瑞生,男,41歲,鶴山市人。1986年6月24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1997年9月5日因販賣毒品又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002年5月19日刑滿釋放。 2004年3月,呂瑞生與在鶴山市龍口鎮某飯店做服務員的有夫之婦唐崢嶸勾搭成奸。7月22日晚,唐崢嶸跑到呂瑞生家過夜,翌日向呂要600元做回家的路費被拒絕。討錢不成,唐崢嶸揚言要找人來收拾呂的家人。呂瑞生惱羞成怒,將其殺死。 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呂瑞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被害人親屬人民幣150103.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