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勒死大學生女友劃傷自己偽造殉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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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您報道 2005年8月29日,警方在一出租屋內發現了女大學生於雪(化名)的屍體和她傷痕累累的男友,男子在地下寫下了血書,稱兩人一起殉情,而真相卻是,男子殺死了大學生女友。昨日,該案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事發:戀情不保男子殺女友 2年前,一次偶然的機會,就讀於某高校的女大學生於雪認識了永登男子把新江,兩人很快相戀並同居了。後來,於雪的家人知道了,堅決反對他們繼續交往。2005年8月27日,於雪把家人的態度告訴把新江,表示要和把新江分手。把新江卻無論如何不願接受這個結局。 2005年8月29日淩晨5時許,喝完酒的把新江趁於雪熟睡,用電線將於雪勒死。把新江呆呆地在戀人身旁坐了兩三個小時,用打碎的玻璃酒瓶和菜刀劃傷了四肢,用身上流下的鮮血在屋內的石灰地上寫下血書,稱兩人是自殺殉情。隨後趕來的於雪父親在租屋內發現慘劇後立即報了警。 進展:鐵證麵前男子低頭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辦案民警發現了一截電線和部分玻璃碎片,同時在死者頸部發現了勒痕,經法醫鑒定,於雪因機械性窒息死亡,通過種種跡象表明,於雪可能是他殺,隨著民警對把新江加大審訊力度,一直百般抵賴的他終於在鐵證麵前下低頭,交代了殺害於雪的過程。 索賠:學校、嫌疑人賠我25萬 死者於雪的家屬認為,在於雪離校的20個小時之內,學校沒有采取任何管理措施,校方在日常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要求於雪就讀的高校和把新江共同賠償經濟損失25萬元。 “我犯了罪,願意接受審判……”庭審中,把新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於雪就讀的高校認為,於雪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學校對於於雪的死沒有責任。 法庭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