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被三鄰居多次誘奸 離異父母兩年後才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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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年僅9歲的幼女林兒(化名)被三鄰居以看電視、給錢為由,多次騙到家中實施奸淫。16日,合川市法院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公開宣判。   林兒父母離異。因母親長期外出打工,她暫居在已再婚的父親家中。父親忙於生計沒空照顧孩子,林兒吃起“百家飯”。隨年齡增長,林兒身體漸漸發育。從1998年開始,鄰居易某、韓某、陳某以看電視、給付少量現金為誘,多次將林兒騙到家中奸淫。   2000年上半年,林兒失蹤了10餘天,父親想起女兒多日未歸,托人四處尋找,意外地在韓某家陽台上發現了林兒。林兒告訴爸爸,自己與韓某同吃同睡了10多天。後來,韓某供出了陳、易二人強奸林兒的罪行。   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韓某有期徒刑4年、陳某有期徒刑5年、易某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