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市委辦副主任殺妻案昨一審 與兩少婦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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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昨日,家住福鼎市城關的許多市民,已經很多年沒見過法院門前如此“熱鬧”了———發生在今年8月6日的當地市委辦一名副主任殺妻一案,當天一審。   由於法庭發放的旁聽證有限,從昨日上午7時開始,法院門口陸續聚集著上千名圍觀群眾,有人為了一睹這起被稱作“福鼎第一殺妻案”的庭審過程,甚至願意出價300元購買旁聽證。   當天的庭審持續將近10小時,這起被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的案件,隨著法庭調查,殺妻案的嫌犯、原福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卓曉方,其在行凶前後,究竟存在哪些個人問題,以及為何親手將一個在外人眼中十分幸福的家庭摧毀……一些被當地群眾普遍關注的細節,逐漸得以還原。   由於案情重大,昨日庭審結束後,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庭宣布擇日宣判。   【被告陳述】我們是恩愛夫妻   上午8時,庭審準時開始,根據前期對案件的大量調查,及法醫鑒定報告,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嫌犯提起公訴;而附帶民事賠償一項中,原告律師代表當事人,向法庭提出包括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五項在內共140多萬元的賠償請求。   在經過21分鍾的庭審後,由於涉及當事人個人隱私,寧德中院法官宣布大法庭暫時休庭,而參與庭審的人員則轉移到其他法庭繼續審理。當地法律界一名知情者透露:“為了這次庭審,各方麵都做了精心準備!”   事後,旁聽者向記者轉述在當事人陳述階段,卓曉方一進場就開始哭。卓曉方認為檢察機關提供的案件調查並不符合事實,他認為自己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恰恰相反的是,其與妻子施璿一直有很好的感情。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他向法庭提出簡要述說夫妻相戀過程的請求,並得到法庭的許可。   據卓曉方稱,他和施璿(如圖)相識在1994年,之後,兩人一直過著恩愛的生活。但是,在恩愛過程中,施璿有著嚴重的心理負擔,卓曉方認為,妻子的不孕症,是第一個心理負擔;其次,還患有心髒病,“醫生說她最多活十幾年!”但對於後一點,死者施璿的弟弟施煒進行否認,施煒告訴記者,他姐姐隻是心肌肥大,並沒有像卓曉方說的那麽嚴重。   為了減輕妻子施璿的心理負擔,卓曉方稱自己為家庭做出許多努力,比如基本不讓妻子做重的家務活,每年都帶妻子到全國各地旅遊,包括事發前不久,兩人還去了一趟香港和澳門。   據卓曉方稱,就在事發前不久,傳聞自己有可能被派到福鼎某地方鄉鎮,擔任領導職務後,他還一直擔心留在家中的妻子無人照顧,為此他還把原來麵積較小的房子賣掉,靠四處借錢和貸款共50萬元,買了套麵積更大的房子,以備自己下鄉後,讓自己的父母搬來與妻子一起住。為此,施璿甚感幸福,“她經常問我,這樣的日子,她還能享受多久?我告訴她,我們都十幾年了,我的為人你不是不知道!”   盡管卓曉方哭訴自己一直很好地關愛妻子,但是,麵對法官的詢問,他承認曾經幾次動手打過施璿,但他認為打人的原因,是因為平時工作太忙,太累了,而自己的妻子有時又不能很好地理解自己。   當時壓力很大,一方麵是小孩上學,老師分配,大量親屬上門托情幫忙;另一方麵,自己負責一個政府項目,為此忙得不得了,但妻子並沒有多少了解,因此,夫妻倆時常為此吵架傷心。   【施璿日記】夫妻感情很早就破裂   但在施璿的日記中,他們的感情好像在2000年10月的時候就出現了危機,當年的10月19日,施璿說:“今天是我多年來第一次提筆寫日記,我想通過記錄這點點滴滴的心語,來緩解我內心的壓抑,希望自己平和地過好我生命中的每一天。”   她內心有哪些壓抑,已經沒法了解,但是她的日記似乎告訴了人們什麽,當年的10月26日,她說:“好悶,日子過得一點激情都沒有,一丁點的興趣都沒有,真不知該如何過下去……舊日的時光又在眼前晃過,我不知道方(指卓曉方)對我的愛尚存幾分……”   “我知道方已不再愛我了。我心中有無盡的對方的思念,我渴望牢牢地抓住方,愛他,愛他,再愛他,一直到天荒地老。每天我和他離得那麽近,而我又仿佛覺得彼此之間漸行漸遠……近日來,我的苦悶掙紮到了極限……我恨不得離開這個世界,我的一生隻能愛這一回了。我的愛已經覆水難收了。”(2001年6月28日上午)   【警方調查】和兩個有夫之婦有染   說起卓曉方的蛻變,到底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卓本人對此的交待是2003年10月份左右,當時他在寧德市委黨校學習,該黨校設在福安城關,學習之餘,他有時回到福鼎,福鼎的夜生活很豐富,一次偶然的朋友聚會,他認識了有夫之婦薑某某。   後來他們就打了幾次電話聯係,談的範圍很廣,薑某某是個健談的人,他們談了彼此的家庭,談了自己的婚姻,兩人好像有相見恨晚的感覺,於是關係變得親密起來,約會的次數多了,兩人都是過來人,他們都體會得到彼此之間的需求,有一次在卡拉OK的包廂,他們終於緊緊地抱在一起。大概在認識兩個月後,卓曉方和薑某某發生了肉體關係。   此後卓曉方說,自從2004年搬到新房子後,他們的關係冷淡了下來,但是根據警方的調查,一直到案發的當晚,兩人還保持著密切的聯係。   也許是命運的安排,案發的當天還牽扯出另一個卓曉方的情婦,對此情婦的身份,卓曉方自己說是筆友隆某某,但當地比較流傳的說法是她是卓曉方的網友。   隆某某是廣西人,也是一位少婦,卓曉方說案發前的三個月,也就是2005年5月認識的,因為一個在廣西,一個在福建的福鼎,所以他們就用電話和短信聯係,聯係的次數也越來越頻繁,有時一天可以發許多短信,彼此都想見對方一麵。   7月底,他們相約在福州見麵,於是卓曉方借口說到福州看中耳炎,7月31日下午,在福州火車站的某大酒店訂了房,當晚12時,隆某某終於到達福州,他們幾個月來的思念化作了一夜的雲雨,如膠似漆,難分難舍。白天,他們手牽手逛街,儼然一對情侶,在福州那麽大的城市,誰也不會湊巧認出他們,於是在8月1日晚上、8月2日晚上,他們又換到福州五四路的某酒店,彼此盡情揮灑自己的欲望。   8月3日晚上,卓曉方將隆某某帶到福鼎城關,安排在福鼎某大酒店,此後他去參加福鼎抗台風(專題,圖庫)(台風)的會議,會議後,他生怕冷落了自己的“美人”,當晚9時左右,馬上帶上自己新認識的“心上人”到福鼎的一家娛樂城唱歌,8月4日還陪隆某某到福鼎的名勝太姥山遊玩,中午飯吃完後,又去福鼎另一名勝牛郎崗玩,晚上台風即將來臨,但是,他還沒有盡興,繼續陪隆某某吃飯,晚飯後到福鼎的江濱喝茶。   8月6日,隆某某才離開福鼎,準備從溫州乘飛機回家,但是飛機因為台風停飛,隆給卓曉方發短信告知。卓曉方馬上到福鼎市委自己的辦公室給隆某某聯係車輛,8月6日下午6時,隆某某才回到福鼎,卓又利用自己的關係,交待福鼎到福州的班車遲點開等隆某某上車,結果全車的人都在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