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勒死12歲少女後奸屍 警方偵查五年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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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記者麵前的是一個身高1.80米,文質彬彬、濃眉大眼的英俊青年。今年28歲的他在鄉政府當打字員,立過三等功,當過先進工作者。然而,2005年12月12日,當公安人員把一份DNA鑒定和一張拘留證擺在他麵前時,這一切頃刻間都破滅了。   去鄰村會同學少女失蹤   案發時間要追溯到五年前,即2000年12月31日,這是新千年的最後一天,也是花季少女晶晶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一天。   這一天,孫吳縣群山鄉社辦村很熱鬧,村裏趕上一紅一白兩家辦事,一大早就有人陸陸續續往這個村子趕。村民老林的女兒晶晶這一天要去鄰村會同學,所以起的也特別早。7時20分,衣著鮮豔的晶晶離開家,踏上村莊附近的山路,向鄰村同學家走去。   晶晶雖然是老林兩口子的養女,但二人視她如掌上明珠,疼愛有加。晶晶一天一宿沒有回家,讓老林夫婦非常惦記,第二天早晨他們就開始出門尋找。這時,有人在群山鄉四隊北山上發現了一具屍體。   警方現場勘察確定,死者正是老林的女兒、當時隻有12歲的晶晶。被剝光衣服的晶晶躺在一個雪坑裏,身上用樹枝掩蓋著,其臉上有遭受暴力擊打的青腫,頸部有繩索的勒痕,嘴裏被塞滿了樹葉,下身裸露著,殷紅的鮮血凍成了冰柱。在距案發地90餘米的樹林中,散扔著被害人的衣物。偵查人員在晶晶身體下麵鋪墊的棉褲上提取到了已經冰凍的精液。   警方人員經過現場勘察和屍體檢驗初步確定,這是一起強奸殺人案。經分析認為,被害人晶晶於12月31日7時30分許行走至群山鄉四隊和五隊之間時,被犯罪嫌疑人用鈍器擊傷後劫持至道北山頂,將衣服扒光實施強奸後用軟索類物品勒其頸部導致被害人死亡。   警方偵查誤入歧途   案發後,孫吳縣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將該案立為重大案件進行偵查。根據案發時間、地點以及犯罪嫌疑人對現場的熟悉程度和強奸後的滅口行為,確定為當地人作案。   偵查人員首先圍繞晶晶的離家時間、行走路線以及接觸人員進行了調查,並對案發地臨近的群山鄉三隊、四隊、五隊、鄉直、社辦等村屯進行了大麵積逐人逐戶的地毯式走訪調查。其次是對所有村屯中年齡在16至55歲之間的男性村民進行定時定位,對外來打工、探親訪友、案發前後突然離開、情緒反常以及在野外地窨子過冬的人員進行調查。經過七天七夜的工作,專案組從所調查的260餘名男性村民中發現,王某具有重大嫌疑,王某在被審查時又交待了李某為同案,二人被刑事拘留。但是,在抽取二人血樣送省公安廳檢驗後,警方排除了他們的作案嫌疑。   2001年11月,孫吳縣公安局組成新專案組,投入大量警力,走村串屯,對群山鄉進行大規模排查。他們曆時一個月,走訪近千人,篩出17名重點嫌疑人。然而,DNA檢測再次排除了這些懷疑對象的嫌疑。之後的四年中,孫吳縣公安局幾乎沒有間斷過對這起案件的偵查工作,大規模走訪排查、外出調查取證,光DNA檢測就做了幾十個,然而此案仍如石沉大海。   267份血樣送公安部檢驗   2005年10月9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劉忠義帶領命案督導組到黑河市研究命案偵破工作時,專門聽取了孫吳縣公安局關於“12·31”強奸殺人案件的情況匯報。劉忠義將情況向總隊長閻子忠和副廳長孫邦男做了匯報,兩位領導指示省廳工作組要指揮、協調孫吳縣的工作,必須盡快偵破此案。   省廳工作組在仔細研究案情後認為,此案雖然曆經五年曲折之路,但仍有兩個好的基礎條件。一是發案地域範圍不大,圍繞社辦村及其周圍隻有千餘人,去了老少兒童和婦女,能納入視線的中青年男人隻有幾百人。二是現場提取了足夠的犯罪嫌疑人的精斑作為DNA檢材。針對這種情況,最後由劉忠義拍板定方案:將納入視線的300餘人重新提取血樣,做進一步DNA驗證。同時還決定,為了防止漏驗、偽驗、替驗、逃驗,在提取血樣時必須有民警、法醫、村幹部、鄉領導四方人員在場,確保提取的血樣與本人核對的準確性。同時,在提取血樣時注意觀察被提取人的現場表現是否反常,做好記錄備查。   技術人員冒著-30℃的嚴寒,每天工作14個小時以上,隻用了7天就完成了近300人的血樣采集工作,比預定的時間提前了3天。   12月7日,劉忠義親自率領孫吳縣公安局的法醫和民警帶著血樣抵達北京。公安部第二科研所僅用兩天的時間就將帶去的267份血樣全部做完。但是,這267份血樣中仍然沒有犯罪嫌疑人。   “單親血緣”浮出真凶   看著我省警官們略帶失望的臉色,專家們建議再從這些血樣中挑一部分做血緣關係鑒定,這樣又做了17份血緣關係鑒定。   專家們發現,一份標明“群山鄉五隊邢××”的血樣DNA數據與“12·31”案件現場遺留的精斑的DNA數據有單親血緣關係。據警方掌握,邢有兩個兒子,一個在外地,一個在孫吳縣奮鬥鄉工作。消息傳回孫吳縣,專案組立即對邢的大兒子邢加友采取了控製措施並抽取了血樣,同時布置力量尋找邢的另一個兒子。   12月11日,警方攜帶邢加友的血樣再次前往公安部進行技術鑒定。12月12日18時許,得到“邢加友的血樣與案件現場遺留精斑DNA數據12個基因位點相符合”的結果後,警方人員在電話中興奮地向專案組領導報告:“就是他!”   當天晚上,奮鬥鄉政府打字員邢加友被請到了公安局。麵對毋庸置疑的科學證據,這個逍遙了五年的真凶低下了頭:“其實你們在抽我血時我就知道我的末日到了。”   據邢加友交待,五年前的那天,他為參加朋友婚禮提前到達社辦村,偶然看見山道上走著的晶晶,於是他悄悄地追了上去,以要交朋友為名拽住了晶晶。遭到痛斥後,邢惱羞成怒,對晶晶連踢帶打,並將其劫持至山上的樹林裏,用自己的軟布腰帶勒住其頸部,致其死亡,然後進行奸屍。作案後,邢加友將晶晶的屍體拖至一雪坑內用樹枝掩蓋,並將被害人的衣物扔進樹林內之後逃離現場。(文中受害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