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酒店老板娘拘禁6天5夜 不願賣淫遭暴打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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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的父親心情沉重(背後為玲玲) “我被人一絲不掛地關在屋子裏,他們讓我‘接客’,家裏拿2000元錢才把我贖出來,我不敢報案,幫幫我吧……”6日,本報熱線傳來女孩的求助聲。   不陪客人過夜遭旅店老板娘打  ?日17時,在一間租住的平房內,記者看到了玲玲,她臉上瘀青,捂著胃眉頭緊皺。父親坐在凳子上拚命地吸煙,母親在一旁擦著眼淚。   玲玲講述了事情的經過。3月中旬,22歲的她到德惠市站前路的一家旅店打工。旅店的老板娘叫李玉,旅店裏暗地養著賣淫女。   5月的一天,一個客人要求玲玲陪他過夜,她沒有答應。李玉進屋打了玲玲幾個耳光。玲玲想離開,李玉威脅她:“你要是敢跑我就上你家把你家平了!”   逃出去東躲西藏最終被捉回   被打後,玲玲計劃著逃走。10月初的一天,李玉和情夫劉明去長春辦事,玲玲和一起工作的麗麗偷偷逃回家。當晚,劉明便往玲玲家打電話:“你不回來,我就去把你家平了!”   第二天,玲玲和麗麗嚇得從家裏逃了出來, 開始東躲西藏的生活。11月30日下午,玲玲打車時,與劉明走個了碰頭。劉明攔住車拽住玲玲就是一通打,並用刀威脅將玲玲帶回旅店。   被拘禁旅店6天5夜的非人生活   “這幾天我都不知道是咋過來的,心裏就想,隻要我能活下來就行啊!”玲玲忍不住哭起來……   第一天 挨五六個小時打不給穿衣服   11月30日13時30分,玲玲剛跨進旅店門,劉明抄起一根鐵管對著玲玲的腿打下去,揪住玲玲的頭發,一連打了30多個耳光,又照著她的頭打了10多拳。接著劉明拿起飲料瓶、刷子、刀把,能用的東西都用上了,一直打了5個小時。打累了停下20多分鍾,又把玲玲拽到地上,用腳踢她的肚子。   過了一陣,李玉回來了。“媳婦,我把她給你抓回來了。”李玉看到蜷縮在角落裏的玲玲狠狠地說:“給我揍。”劉明又是一通暴打,覺得不解氣,讓玲玲把衣服脫光了,將她反鎖在屋裏。晚上劉明帶來一個男人,強迫玲玲“接客”。玲玲哭著求那男人,那人就放過了她。   第二天 被強迫賣淫,不從就挨打   12月1日,一絲不掛的玲玲躺在床上,渾身疼得要命。劉明又帶來一個男人,讓玲玲“接客”,她不從,接著又是一通打……   第三天 鎖在房間裏不給吃喝   2日,玲玲又冷又餓。被抓當天,旅店的一個小姐給她一碗湯和一個花卷,被劉明發現搶去了吃剩的半個,再也沒人敢給她東西吃。   第四天 當著老板娘的麵被強奸   3日晚,玲玲的門又被打開,進來的是劉明,他身上什麽也沒穿。玲玲被帶到他和李玉的房間,李玉也脫得一絲不掛,從床下拽出個舊椅墊,鋪在床上,劉明當著李玉的麵將玲玲強奸,又強迫她做一些下流的動作。   第五天 強迫她寫下2.7萬元欠條   4日,劉明又來到玲玲房間,讓玲玲陪他玩撲克,輸一次500元錢。玲玲昏昏沉沉不敢反抗,劉明邊玩撲克邊用一些下流的手段對玲玲實行性虐待。玩完牌後,劉明說玲玲輸了2.7萬元錢,讓她寫下欠條。玲玲不寫,他把刀放到玲玲手指上:“不寫把你手指切下來。”玲玲隻好寫下2.7萬元“欠條”。   第六天 父親寫了2000元“欠條”才放人   5日,李玉說隻要給她三千五千的,她就放了玲玲,不讓她在這受罪。玲玲說沒有那麽多錢,劉明繼續打她:“不給錢就把你手筋腳筋挑了,再跑就把你家平了。”後來旅店的老孫求情講到2000元錢。   玲玲給朋友打電話借錢,朋友通知了她父親。隨後,李玉又讓玲玲給父親打電話要錢,理由是自己欠別人的錢。玲玲父親說等賣完稻子才能給錢,李玉讓他找人擔保,又讓他寫2000元錢欠條,才讓她跟父親走。   一人在逃,旅店老板娘已被刑拘   玲玲非常害怕,不敢去報案。6日18時30分,在本報記者的陪同下,玲玲來到德惠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劉明是剛刑滿釋放人員,入獄不止一次。警方對玲玲提取筆錄後,當日夜裏便到旅店進行抓捕。據了解,劉明沒有固定住所,平日裏在旅店居住,抓捕時他不在旅店。目前,李玉已被警方刑拘,劉明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