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小學女生被班主任體罰後在宿舍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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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京京是鹽城射陽縣合興中學小學部一名活潑可愛、品學兼優的11歲小女孩,然而,在11月中旬的一天,她卻意外地在自己宿舍的床上死亡,獲知噩耗的家人無法接受殘酷的現實,他們認為,孩子的死一定和班主任老師在前一段時間裏經常體罰有直接的關係。學校的領導則表示,體罰學生也是逼不得已,而且這樣的體罰並不重,根本不可能直接導致學生的死亡。二十多天過去了,馬京京一家人一直沒有得到女兒死亡的原因,有關部門也沒有給他們一個明確的說法。12月2日,本報記者趕赴射陽對此事進行了深入調查采訪。   突聞噩耗 12月2日上午,記者見到了死者馬京京的父親馬兆營,雖然事隔已經二十多天,但他仍然精神恍惚、麵目憔悴。據其親屬反映,馬京京11月11日去世,距離現在已經21天了,馬兆營也就從來沒有睡過一次安穩覺,幾乎每天都在睡夢中喊著女兒的小名,然後突然從床上坐起。“馬京京的家就住在射陽縣城的合興鎮,她是家裏的獨女,父母都沒有固定的職業,而馬京京從小就非常懂事,成績也很好。為了供女兒上學,緩解家裏的經濟壓力,馬兆營帶著妻子來到離家幾十裏路遠的千秋鎮一個叫丫頭港的地方,學著別人搞起了水產養殖。”   為了不影響女兒的學習,馬兆營便將女兒寄宿在了學校,平時隻有在周末放假的時候,夫妻倆才能見到自己的女兒。 “11月11日早晨6點鍾左右,我還在養殖場的宿舍裏休息,女兒所在的學校老師突然打來電話,說京京生病了,讓我們趕緊到醫院來。聽到消息後,我當時非常擔心,便立即喊了一輛麵包車往射陽縣城趕。”馬兆營回憶道,就在途中,自己打電話給學校詢問女兒在哪所醫院時,對方的回答給了他當頭一棒:京京的屍體已經在火化場了。此時,馬兆營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趕到火化場後,學校的負責人對他們說:“你們不要太激動,孩子已經死亡,我們都已經盡力了。”現場讓全家人驚呆了,看到女兒的屍體時,馬兆營夫婦傷心得昏了過去。   家長質疑死因   孩子死亡的當天,射陽縣人民醫院出了一份診斷書,上麵這樣寫道:120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後,檢查患者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散大,大動脈搏動消失,查心電圖一直線,向患者同學及老師詢問,該患者的上述症狀至少30分鍾以上,故無法搶救,向校領導說明,並簽字為證。死亡診斷:猝死,建議屍檢進一步明確死亡原因。日期是11月11日06時26分。   在大家的眼中?京京活潑可愛,成績非常好,從小學一年級到四年級,每年都被評為“優秀少先隊員”,有時候還拿到獎學金。京京死後,馬兆營夫妻倆整夜都合不上眼,一想到京京,他們就會悲傷不已。“女兒平時也沒有什麽病,怎麽會突然死亡呢,而且京京是全托就讀在射陽縣合興中學小學部的校舍,死在學校的宿舍,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呢?”馬兆營夫婦很是疑惑。   就在親戚朋友們為馬京京的死因感到不解時,從學校裏傳出了一種聲音,稱馬京京在死亡前一天以及一個星期前都曾遭到過班主任老師的體罰。家長們認為,馬京京平時性格內向,自尊心極強,膽子很小,肯定吃不消老師的體罰,如果受到體罰,她很可能會被驚嚇致死。於是大家便開始對事情的真實性進行了秘密調查走訪。   同學證實體罰   馬京京的表哥馬俊是一家企業的安全監督員,平時對攝像有著一種特別的愛好。他對表妹的突然離去悲傷之餘,更多的是懷疑。為了查清表妹死亡的真正原因,他用手中的攝像機到處搜集線索。馬俊告訴記者,在聽說京京在死亡前一天受到老師的體罰事情後,自己和一些親戚在學校裏詢問京京的同班同學,以求能搜集到表妹受到老師體罰的證據,可是每次問到同學時,大家都表現得欲言又止。   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馬俊在學校放假後即京京死後第二天,便帶著數碼攝像機挨家挨戶詢問並拍攝了京京被老師體罰的證據。根據同學們的反映,班主任老師經常體罰學生,2005年11月9日音樂課後,馬京京被音樂老師叫到辦公室,回到教室後,就趴在課桌上啼哭不止。11月10日,因為前一天在音樂課上講話的緣故,班主任老師王長榮當著全班同學的麵,用竹板條打了馬京京的手掌一下,馬京京本能地雙掌合一,彎下上身,插於兩膝蓋之間,表情痛苦。馬俊氣憤地說,一些同學透露當時聽到馬京京跟他們講,老師如果再打一下,自己就暈過去了。挨了老師一板後,馬京京一直精神恍惚、苦悶不堪。當天夜裏就有人聽到馬京京在床上蹬腿摜腳,氣息難喘,第二天起床時才發現她已經不行了。   在馬俊提供的錄像資料上,記者看到這樣一段:一位女同學哭著稱,學校老師不準說,如果說出來讓老師知道了會“劈”死自己。後來在馬京京家長的追問下,這名女同學終於說出了自己看到班主任在11月10日用竹板體罰馬京京和其他同學的經過。在錄像資料上,和馬京京同一個宿舍的女生也反映說,10日上午京京被打過後,表現還比較正常。11日淩晨四五點鍾左右,馬京京的床一直在動,還能聽到她在不停地抽泣,大概持續了20分鍾。“起床時大家都沒有叫醒馬京京,直到要吃早飯時,才發現她趴在床上,頭蒙在枕頭裏,汗從袖子裏淌出,嘴唇發紫。當時所有的同學都哭了起來。”   據馬俊介紹,他對10名馬京京的同班同學拍攝取證時,京京的大部分同學都不敢說出真相,後來在家長的追問下,才把實話說出來。   校方:體罰實屬逼不得已   采訪中,射陽縣合興中學的徐建明校長告訴記者,事發當天正好是星期五,學校在這個時候都要組織一次考試。當天上午,馬京京宿舍的其他同學都起床了,惟獨馬京京沒有起來。同學們趕緊看望馬京京,發現不對勁後,其他女生就喊來了宿舍管理員,然後又通知了校醫和學校領導。當時馬京京嘴裏還吐著痰,看到情況危險,就通知了120和110,但由於生還渺茫,醫院並沒有收治。   “我們轉移馬京京的屍體都是向當地派出所作了請示,根本不是故意或人為地破壞現場。”徐建明校長說,馬京京家長提出的學校不應該在電話中欺騙家長說小孩在醫院治療,然後又說小孩在火化場的說法,其實學校隻是善意的謊言,希望家長不要過於激動而影響事情的解決。   至於班主任王長榮老師是否體罰過馬京京,徐建明校長認為,體罰學生也是逼不得已,現在的學生非常難管理。但是像馬京京的父母所說小孩是被老師打死的,這也不可能,王老師隻是用雞毛撣子的柄端打學生的手掌,體罰的程度並不重,而且聽說馬京京小時候有過什麽疾病。當記者提到許多學生反映王長榮老師有經常體罰學生的行為,對此,徐校長並沒有直接回答,他稱,目前警方也對此事進行了調查,情況不可能如馬京京的家屬所說的那樣嚴重。   事情發生後,射陽警方根據死者家屬的要求將馬京京的屍體送到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檢驗。可是二十幾天後,相關部門一直沒有給個明確的說法,11月下旬,情緒激動的死者家屬做出了過激行為,和學校的矛盾進一步激化,射陽警方對相關人員也作了處理。昨天下午3時許,記者再次與射陽警方聯係,治安大隊一名接電話的同誌不耐煩地掛斷了記者的電話。目前,馬京京的家人還在苦苦等待著警方的屍檢報告。   昨天,江蘇南京金三聯律師事務所耿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家長認為學校應該承擔責任必須依據學校的相關當事人與學生的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來確定,現在警方正在對學生的死亡原因作鑒定。根據教育部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因學校教師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如果鑒定結果表明,學生的死亡與學校教師的體罰有關的話,學校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如果作為學校在學生的安全管理方麵存在疏漏,以致未及時發現,學生已出現異常情況並未能采取救助措施喪失了救助的可能性,導致了損害結果的發生,對此,學校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