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患病不能生育 婆婆找人與兒媳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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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萬載訊 鮑華、記者熊俊萍報道:兒子無生育能力,婆婆抱孫心切,竟找人與兒媳婦強行發生性關係。日前,萬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奸罪(未遂),判處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1年。   因兒子患病不能生育,母親廖某遂生歪主意,找到一男子易某,唆使他和兒媳婦卓某發生性關係,幫其傳宗接代。今年8月20日,婆婆帶著兒媳約被告人易某,並在萬載某旅社開了一間房。隨後,易某在房間內欲與卓某發生性關係,卓某不從。易某竟用暴力強迫卓某,後終因卓某強烈反抗而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