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子墜下公安局大樓身亡 手戴鐐銬全身傷痕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本報海口11月24日訊 (記者良子林瑩攝影報道)在因涉嫌盜竊被抓一天後,19歲的鄭小偉在審訊地點墜樓身亡。是畏罪自殺還是其他原因?在案發一個多月後,這個真相仍舊一懸再懸。今天,死者的哥哥鄭永祿來到接訪現場尋求幫助。   在今天的接訪現場,已經等候了一個上午的鄭永祿向記者講述他弟弟的死亡事件,五十多天過去了,他今天來上訪就是要揭開弟弟死亡背後的種種謎團,要一個說法。   19歲青年被捕後跳樓死亡?   鄭永祿告訴記者,2005年9月30日下午2點,他們突然接到海口市公安局的通知,說弟弟鄭永偉在秀英區凱威大酒店對麵的農貿市場被抓,原因是涉嫌盜竊兩部手機,請他們到市公安局一趟。這時,他和父母才知道原來事發在9月29日下午2點,海口市公安局以盜竊為由將鄭永偉抓捕,押於市公安局7樓,並於當天下午6點開始訊問,而一同被抓的還有兩個人。   下午2點15分,鄭永祿來到了公安局。鄭永祿說,一開始公安局隻是詢問有關於鄭永偉的一些事情。一直到下午4點半,他們才知道這個驚天的消息。公安局此時才告知說,鄭永偉跳樓並於上午9點40分死亡,屍體已運至殯儀館,問他們是否去看一下。聽到這個消息,他感到猶如晴天霹靂,好端端的一個人,怎能一下子就死了呢?按照市公安機關當時的說法,當天上午,鄭永偉從洗手間回來後,就在公安人員準備為其打開手銬時跳樓畏罪自殺。   “他是家中最小的兒子”   今天,記者來到位於秀英區西秀鎮龍頭下村的鄭家。老父親鄭德政今年56歲,和妻子共有4個兒女。他告訴記者,鄭小偉是家中最小的兒子,以前在榮山中學念書,後來因為成績不好也就輟學了。鄭德政無奈地說,雖然自己對孩子的學習一直抓得很緊,孩子不願意學也沒有辦法。輟學之後,鄭小偉也一直沒有工作。而今,老父親撫摸著兒子的遺像,淚流滿麵。   走進鄭家大屋,記者看到臥病在床的母親童煥香,麵容非常憔悴。自從小兒子去世後兩個多月以來,童煥香幾乎沒有好好睡覺,成天不吃不喝,見到記者後便開始失聲痛哭。   “以前媽媽就有嚴重的胃病,現在一下子瘦了20多斤。”鄭永祿說。童煥香說,一想到兒子現在還躺在殯儀館的冰櫃裏不能入土,就日夜揪心,眼前總是閃現他活著時候的樣子,他才隻有19歲啊!   死者屍體上都是傷痕   鄭永祿告訴記者,經過爭取他才見到弟弟的遺體。“他死的時候眼睛都沒有閉,而且身體一絲不掛,身上全是傷。”鄭永祿說,他看見弟弟死的時候頭頂已經陷下去,前額也已經裂開,更讓他震驚的是,弟弟一隻手上還戴著手銬。他和家人都要求去看墜樓的現場,但因為戒嚴的原因未能如願。   鄭永祿說,他們在現場看到,弟弟審訊的那個房間沒有防盜網,而且受審時還戴著腳鐐。令他們疑惑不解的是,從鄭小偉死到現在為止,他們沒有看到一張關於抓捕弟弟的法律文書,事發後也沒有看到死亡證明和屍檢報告,可是這畢竟是一條人命。   案發後,檢察機關也已經介入此案。   “畏罪自殺”疑點重重   鄭永祿說,他和家人仔細驗查屍體後,加上對警方所說的死者死亡的過程的考慮,覺得仍有許多疑惑,首先死者死亡時為什麽不及時通知家屬?為什麽不等家屬來看事發現場就把屍體運至殯儀館?他下午兩點多已經到了公安局,這時弟弟已死了4個多小時,為什麽他在2個小時後才知道這一切,同時公安機關說是跳樓死亡,但屍體除頭部頭顱損傷外(跳樓時頭觸地),弟弟右胸腫脹並伴有淤血,左邊一條肋骨骨折,右手腕骨折,右手關節處腫脹伴有淤血,屍體內髒多處都有淤血。按常理,跳樓時頭朝下先著地,那麽胸部、肋骨、手腕則無同時受傷的可能,現在右胸部、左肋骨、右手腕均受傷,怎麽可能是跳樓時同時致的傷。   鄭永祿說弟弟是在公安人員準備為其打開手銬時跳樓的,那麽應該說當時公安人員和死者是非常靠近的,試問:在死者被鎖上手銬及腳鏈之下,身手敏捷的公安人員是完全有時間阻止慘劇的發生,死者怎麽還會有機會跳樓呢?而且弟弟罪不至死,為什麽要自殺呢?他們要求公安機關出示抓捕鄭永偉的相關法律手續及死亡的書麵報告,但都遭到了拒絕。   等待檢察機關的調查結果   帶著重重疑問,今天,鄭永祿來到了海口市政法機關聯合接訪現場。他把這些疑問向負責接訪的海口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海口市公安局局長彭曉敏提出了。他說,他們對市公安局的說法(死者跳樓畏罪自殺)不能接受,因為市公安局的表述與死者的致傷部位有明顯的矛盾。因此,他們懇求社會各界幫忙查清此案件的真相!   彭曉敏說,目前檢察機關已經成立專案組,案件正在調查之中,在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他無法回答這些疑問。他表示,他已經責成公安局紀委的有關人員調查此事,如果真是他們的民警存在責任,他們一定會依法處理。針對鄭永祿提出的遲遲未能見到“死亡證明”和“屍檢報告”,他認為是這些都是應該給當事人家屬看的。   隨後鄭永祿來到由公安局紀委書記負責接待的接訪室內,詢問案件的進展情況,並詢問他能否看看抓捕弟弟的法律文書,能否看看死亡證明和屍體檢查報告。沒有這些材料,他們無法去尋求申訴。負責接訪的一名工作人員稱,沒有法律規定這些東西必須向死者家屬出示,當然他們也可以給死者的家屬看。作為公安機關,他們是這個案件的當事一方,沒有辦法在這裏做任何表態,隻能等待檢察機關的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