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女被當眾扒光上衣示眾 眾人圍觀不敢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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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16歲少女吳某某還在市場賣鞋。   作者:宗兆宣 劉孫謀   從昨天中午開始,18歲女孩龔曉紅(化名)就開始不吃不喝,並把自己關在小屋裏不再出門一步,昨晚甚至想撞牆自殺。每當有家人敲門讓她出來吃飯時,曉紅就哭著說:“我再也沒臉見人了!”原來在昨天中午,她在公共場合被4名女子強行扒光了上衣,現場有幾十名群眾圍觀,讓她感覺無地自容。   突遭橫禍   少女被當眾扒光上衣   昨天晚上,家住樂東黎族自治縣的一位男子給本報打來電話,聲稱上午在佛羅鎮老綜合市場內一名18歲的女孩被人扒光了衣服,當場至少有幾十個人觀看,太過分了。   接報後,記者今天一大早專門驅車趕往樂東佛羅鎮市場,實地了解情況。記者隨意走到老市場內的一家服裝店,詢問是否有女孩被人扒光衣服的情況。店主很痛快地回答說,當然有了,昨天上午一位姓龔的18歲女孩被人扒光了衣服,佛羅鎮的人都知道這件事情,有很多人都在現場觀看了。該店主告訴記者,當時有4個女人把那個女孩打倒在地上,又打又踢,並把女孩的上衣都撕破了,女孩的上身被看得一清二楚,都不知道以後該怎麽嫁人?   市場上的一位熱心人還專門帶記者來到受辱女孩打工的店門口,指著說就是在這裏女孩的上衣被扒光的,被打的女孩老家是廣西的,而打人的四個女人老家是海口長流鎮的,就在斜對麵開服裝店,兩家店相隔不到10米。   不堪受辱   少女一度撞牆想自殺   在群眾的指點下,記者來到了位於佛羅鎮郵政所後麵的一個小村子裏,而龔曉紅一家就住在這個村子裏的幾間破舊瓦房裏,而房子還是別人搬到新家後讓給他們居住的。   龔曉紅的父親向記者介紹說,自己是廣西人,來海南已經21年了,6年前搬到現在的房子裏居住。自己有四個孩子,其中三個是男孩,都已經20多歲了,最小的是個女孩,今年剛滿18歲。女兒一直在佛羅老市場的一家“成衣店”打工賣衣服,平時工作非常開心。但昨天中午一切突然改變了,女兒當時在市場裏上衣被全部扒光,有至少幾十人在現場觀看。女兒從昨天到現在連一點食物都沒有吃,一直把自己關在小房子裏哭個不停,昨天晚上還用頭往牆上撞想自殺,幸虧被其他人攔住了。看到女兒這麽痛苦,自己一家人昨天晚上都沒有吃飯,老伴也一直陪著女兒哭個不停,這件事對女兒造成的打擊太大了。   龔曉紅的二哥向記者介紹說,昨天中午1點鍾,他回到家裏看到小妹一直哭個不停,一問才知道小妹在市場上衣服被別人扒光了,自己聽到後幾乎氣昏過去,當時就想找對方拚命,後來被別人勸住了。據小妹介紹,昨天中午11點鍾左右,小妹買了一碗粉湯在打工的店裏吃,對麵幾米遠的服裝店老板吳春花看到後,就喊:“你們看啊!她在吃‘大便’呢。”然後吳春花店裏的幾個人就一起“呸”。小妹聽到後,就回複說:“你這樣說我會得報應的。”然後兩個人爭吵起來,誰知道吳春花和親戚共4個女人一起衝了過來,劈頭蓋臉去打小妹,並把小妹打倒在地上拳打腳踢。更為過分的是,4個女人竟然把小妹的上衣硬生生撕破了,並把小妹的乳罩也扯開了,讓小妹的上身赤裸裸的露了出來。當時現場有幾十個人在圍著觀看,其中一位好心人看到小妹光著上身後,就扔過來一件衣服,結果被吳春花的親戚一把扔到一邊去了,小妹就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光著上身。一些好心人想上前拉架時,吳春花店裏的“工仔”就威脅說“誰管打死誰”,結果沒有人敢過問。   下午4點鍾左右,自己勸說妹妹後,陪妹妹一起到佛羅邊防派出所報了案。   在龔曉紅家裏采訪時,記者在屋外聽到龔曉紅在房間裏一直哭個不停,哭得非常傷心。記者隨後和龔曉紅的家人一起來到房子的門前,其二哥敲門喊小妹開門,可無論家人怎麽叫喊,龔曉紅就是不把門打開,隻是一直哭個不停。當記者在門外喊話說想和龔曉紅聊幾句時,曉紅在房間裏哭著回答說:“自己的衣服在外麵被她們扒光了,自己再也沒臉見人了,根本不想活了!”   警方出動   抓獲三名打人女子   記者隨後趕到樂東公安邊防支隊佛羅邊防派出所采訪。   喻迪輝所長向記者介紹說,事件發生的時間是昨天上午11時許,當時受害人是下午將近4點鍾在哥哥的陪同下才來派出所報案的,間隔了一段時間。接到報案後,邊防派出所全體幹警高度重視,立即出警趕到佛羅老市場,走訪群眾詳細了解情況,並在市場的服裝店內抓住了扒光龔某某上衣的三名女子,而另外一名女子已經逃之夭夭。經調查,吳春花三人承認了毆打龔某某並扒掉其上衣的事實。但這三名女子中有一名吳某某不滿16歲,於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派出所決定對不滿16歲的吳某某進行警告,對另外兩人吳春花(24歲)、王某某(20歲)實行治安拘留15天,並於昨天晚上將兩人押往樂東拘留所進行拘留。   喻所長告訴記者,在將吳春花三人帶往派出所時,三名女子開始都滿不在乎,並聲稱女人打架就是這樣,絲毫認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顯然是典型的法盲。由此可見現在一些群眾的法律意識亟待提高。   私了不成   還怪受害者不講理   “女人打架拉拉扯扯是常事,既然事情出來了雙方家長就應該協商解決,可自己找了很多朋友給龔曉紅的父親說情他都不理,說賠他1000元錢也不同意,太不通情理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吳春花的父親這樣告訴記者。   今天下午,記者到佛羅鎮老市場采訪時,吳春花的父親正好也專門從海口長流鎮趕到佛羅老市場內自家的服裝店裏。老吳告訴記者,自己在佛羅鎮開店10多年了,和龔曉紅的父親都互相認識,以前老龔就在自己家店的隔壁開店,自己還經常教老龔賺錢的方法,後來老龔家破產了。昨天老龔的女兒到派出所報案後,自己立即找了很多朋友給老龔說情,聲稱事情發生了,雙方家長應該協商解決,不要鬧到派出所,並表示雙方私了可以給老龔1000元的補償。但老龔就是不答應,說給再多的錢都不要,非要讓派出所處理,太不講道理了。   老吳一再向記者強調,這件事自己虧大了,因為拘留的兩人一個是自己的女兒,一個是自己妹妹的女兒,就相當於自己的兩個女兒都被拘留了。本來女人打架都是小事,女兒她們扒掉對方的衣服隻是想讓龔曉紅丟臉,卻害的自己的女兒被拘留15天,太小題大做了。   律師說法   可向法院進行刑事自訴   針對龔曉紅當眾被扒光上衣的情況,記者今天專門采訪了海南大弘律師事務所的一些律師,得知吳春花等人的行為可能構成侮辱罪。   海南大弘律師事務所的劉長征律師向記者介紹說,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像吳春花等人當眾扒光女孩上衣的行為是侮辱他(她)人人格的行為,如果情節比較嚴重,並造成一定的後果,就可能構成侮辱罪。受害者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對方侮辱罪的刑事責任,並可以要求進行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