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逸飛未留遺囑,遺產分割起風波:遺孀起訴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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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海《文匯報》報道,視覺藝術家陳逸飛遺孀宋美英並且代表其所生兒子陳天8日委托律師向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訴訟狀,要求與陳逸飛長子陳凜依法合理分割陳逸飛的遺產。

  據宋美英的律師張鯉庭介紹,陳逸飛於今年4月10日因病突然去世,其合法繼承人為其妻宋美英、長子陳凜、次子陳天。宋美英持中國護照,陳凜、陳天兩人持美國護照。由於陳逸飛未留有遺囑,所以宋美英並代表其所生兒子陳天曾與陳凜協商依法合理地分割遺產。

  從2005年5月開始,繼承人雙方即進行多次協商。陳凜提出,遺產按照50%對50%的比例與宋美英進行分割,陳凜所得的50%包含了其母親所享受的債權。但是,此建議未得到宋美英首肯,最後沒有進行實際的分割操作。

  7月20日,在有中間人參與的情況下,宋美英、陳凜及陳逸飛的弟妹共同簽署了一份“協議書”,確定了陳逸飛遺產的分割方案。即宋美英和其子陳天得遺產總額72.5%;陳凜得22.5%;陳逸飛的弟妹各得2.5%。同時,規定如果陳逸飛與前妻確實有離婚協議書,則在法律認可的前提下,一年內支付其應得的金額。但是,在雙方簽署了“協議書”並約定去公證處公證,以便拿出陳逸飛的部分遺產來清償陳逸飛生前的債務時,陳凜卻表示不願意按照該協議書辦理。

從左至右分別是陳逸飛長子陳凜、次子陳天、遺孀宋美英、前妻張芷。

  宋美英認為自己以及陳逸飛的小兒子陳天應得遺產的72.5%,陳凜應得22.5%。

9月,陳凜委托律師告訴宋美英,他仍然要求分得陳逸飛遺產的50%,否則超過最後回複期限,即2005年10月8日,陳凜將在美國按法律程序行事。宋美英無法接受陳凜方麵的方案,便決定訴諸法律。

  陳逸飛長子陳凜提出了50%:50%的分配計劃,其中包含了其母所享有的與陳逸飛之間的債權。

  據張鯉庭律師透露,宋美英方麵目前已知的陳逸飛在中國大陸的遺產大約分三個部分。一是不動產,大約有9套各種類型的房屋,按照當時的銷售價格和估價大約為1500萬元人民幣;二是陳逸飛的藝術品,大約已經銷售和尚未銷售的陳逸飛畫作計有85幅,總值在2500萬元。三是宋美英和陳凜所擁有的價值數百萬元的藝術品。以上三部分總標的約為450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