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聖依爸爸指星輝偽造簽名 女兒無後台撐腰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兩天來一直替女兒接電話的黃爸爸則告訴記者:“他們的聲明並沒有什麽新的內容,無非還是糾纏在那幾點上。解決這件事情的上策,當然是協商,一旦對簿公堂,是沒有真正的贏家的。我對女兒說,不要怕,天是不會塌下來的!”

  另外,對於此前外界的各種傳言及星輝公司聲明中的具體內容,黃爸爸也終於忍不住一一回應。他甚至還透露,星輝曾經幹過找人代替女兒在合約上簽名的違法事情。

 “關於‘後台’一說,純屬無稽之談!”他解釋,黃聖依現在的決定是被迫的,是一種反抗,且根本不存在“新東家”之說。

  對於星輝公司發出的聲明中指責“黃聖依違約”,黃父表示:“如果公司安排的片子不接就算違約,這是黃聖依犯的錯。但作為我本人———參與簽約人之一,現在提出兩點質疑:1,所有的戲是要征得黃聖依本人同意的,不是靠拍桌子來解決問題;2,黃聖依不應拒絕合理的工作安排。但對於《功夫狀元》一事,是因為她臨近畢業,所以才不得不提出延期拍攝。藝人拍片應該是心甘情願的,不是靠‘槍杆子’來威逼的。”

  記者談到了近日網上流傳的一張“黃聖依夜會神秘男子”的照片,問其父是否會和此事有所關聯?黃父駁斥:“我對女兒非常了解。我以父親的名義擔保,根本沒有這樣的事情。”

  針對星輝公司聲明中的第三點,黃父向記者解釋,這兩年黃聖依的收入都是雙方合作的結果。絕大部分工作都是她自己先具體洽談,最後才由公司簽約,這裏麵,黃聖依付出了很多。但作為藝人總要包裝自己,在公司不打理的情況下,黃聖依為雜誌拍照,參加一些公關公司的活動,其實是包裝自己的一種方式,沒有什麽錢可賺。“出現這樣的情況,也是星輝公司不負責任造成的。”

  “至於接受公司安排的問題,事實上,每次往往是公司不聽藝人意見,從而造成矛盾。這裏麵有件事,由於黃聖依簽的合約規定前兩年半屬於試行期,在公司為黃聖依創造了一定數量的收益後,雙方再續約,這份合約的期限是在今年年底。前幾個月,期限還沒到,星輝就要求續約,我們當然拒絕。但沒想到他們讓人代替黃聖依在續約上簽了名,這種做法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最後,黃爸爸向記者表示,弄到今天這樣不堪的結果,他們都有準備。“黃聖依不容易。她紅,是因為周星馳。但我們不會一直靠著他。”愛女心切的他說,“一個小女子有合約在手還敢於和大公司抗衡,是冒著壓力跳出來的,這本來就是一件發人深省的事。如果沒有傷心透頂,任何人都會衡量利弊。黃聖依不到萬不得已也不會放棄演藝圈,畢竟人生不是兒戲。但萬一出現必須要離開娛樂圈的情況,我想,憑我女兒的能力在其它行業也同樣會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