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台灣第一美女--林誌玲的家庭背景(別太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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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如何對待“林誌玲”,筆者早在2004年就揭了其背景,當時她還隻“紅在台灣”,記得當時是東森新聞網有一條新聞“中國網民為林誌玲瘋狂”之意的報道,筆者提出批駁的,不料大陸新聞界商界後來竟接過來吵作(中了台灣媒體及某些勢力的計!),林誌玲遂開始走紅大陸,一個已經32歲的模特(在模特界或演藝界,這幾乎是神話)到了不可能大放光彩的年齡,竟然風光無限,什麽力量在主導?什麽力量推波助瀾?、、、、、、、 大陸的主流媒體也參與其中,是愚蠢還是純真,或是好事或是好色(難道大陸沒有這樣的女人?),為什麽這麽輕易的被利用?一再被利用?為什麽不把這些機會金錢用於“反獨促統”?難怪陳水扁認為大陸13億人“多數不反對台獨”、、、、、、 ——夏台2005.07.27於廈門 ****林誌玲的台獨背景--由林誌玲墜馬事件看大陸媒體的“賤格” 一次普通的“藝人墜馬”事件,讓所謂的“台北第一名模”林誌玲再一次成為兩岸媒體關注的焦點。而後續的“專機送返”、“大小奶”等報道,讓人覺得媒體越來越賤──真的就沒有新聞可報?真的沒有值得作為“社會公器”的媒體認真關注的國際國內大事嗎? 然而,最不能令人忍受的是,有些大陸媒體居然肉麻地稱林誌玲之母吳慈美為“林媽媽”──她配“媽媽”這個詞兒嗎? 吳慈美的真麵目 吳慈美,早年經陳水扁介紹,加入民進黨。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台灣“總統”時,吳慈美兩次成立“水當當婦女競選總部”,賣力幫陳水扁搶攻女性選票。2002年,吳糾集一邦有錢有閑的職場女性和上流社會的夫人們,注冊成立“台北市水當當姊妹聯盟”,自任理事長。該聯盟鼓吹“台灣是個海島國家……惜因曆史的因緣際會,糾葛於不同國家認同的困厄中”,強調台灣的“安全、尊嚴”,因此是一個本土性很強的“親扁”社團,帶有明顯“台獨”屬性(詳情見http://www.sweeties-taiwan.org.tw)。吳本人與陳水扁之妻吳淑貞關係密切,常常出入“總統府”。該組織成立以來在吳慈美的帶領下,幾乎參與了近兩年“彰顯台灣主體性”的“加入聯合國運動”、“正名運動”、“全民製憲運動”等所有大型“台獨”活動。參與方式除表現為出人、出力、出錢外,還指派該聯盟下設的打擊樂園、合唱團、舞蹈隊到場助興,烘托氣氛。吳慈美本人參加活動時更是又唱又跳、聲嘶力竭,賣力鼓吹“台獨”。細數起來,吳慈美及“水當當”近年來參與過的重大“台獨”活動有: 2002年3月9日,參與“八吋盡醪緩俊蹠!跎?酲灣減少省醯”大遊行弧醢? 5月11日,發起並參與“台灣正名”萬人大遊行。 6月28日,前往台“外交部”支持“護照”加注“Taiwan”活動。 9月6日,全程參與“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晚會活動,“台北水當當姊妹聯盟”為共同連署團體,除全程參與外,打擊樂團並參與演出。 11月17日,前往高雄參與“台灣正名”活動。 2003年1月11日,參加激進“台獨”組織“群策會”的“台灣21世紀國家總目標”大會並代表上台發表重要演講。 3月29日,為“台灣正名”募款近百萬元,居各民間社團第一。 9月6日,參與“台灣正名大遊行”,凱達格蘭大道有超過15萬人走上街頭。 9月初,組團前往紐約參與訴求“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活動。 10月25日,參與“全民公投,催生新憲”高雄大遊行及晚會活動。 2004年1月11日,發起“二二八手護台灣大聯盟”募款餐會,合唱團受邀參加表演。 2月3日,全力投入陳水扁競選總部各項輔選服務工作。 2月28日,參與“百萬人手護台灣運動”。 3月7日,飛赴泰國參加東南亞挺扁造勢晚會,合唱團受邀參加表演。 5月20日,全體會員受邀參加陳水扁“就職典禮”。 8月10日,參加“台獨”文人李筱峰新書“李筱峰專欄”發表會。 9月8日,“台北水當當姊妹聯盟”與其他民間團體組成“台灣加入聯合國宣達團”赴美參加宣達。 10月24日,參加“台灣聯合國協進會”成立大會,打擊樂團受邀參加表演。 10月28日,全體成員赴“考試院”支持“國家考試需考本國(台灣)史地”活動。 11月11日,參加“台獨”文人李筱峰新書發表會。 2005年2月28日,受邀參加“台灣點燈”活動。 3月26日,參加“民主和平護台灣”大遊行,打擊樂園、合唱團和扇子舞蹈隊助興。 4月26日,吳慈美率領“水當當”成員,到機場抗議連戰訪問大陸,並向國民黨大陸參訪團投擲臭雞蛋。(需要說明的是,林誌玲本人也多次參加過其母及“水當當”發起、參與的“台獨”活動,以其超人氣為其母也為“台獨”張目)。 遠的就不說了,隻說眼前。吳慈美攜林誌玲回台後,閉口不提大連人民對林誌玲的救助,也就罷了。但其領導的“水當當”姐妹聯盟卻別有用心地拉起“歡迎台灣女兒回國”、“感謝中國醫療我國女兒”等彰顯“一邊一國”意味的海報,這與其說是向大陸表示“感謝”,不如說是在向大陸挑釁!連台灣媒體都認為,這種“微妙的用語為林誌玲的抵台增添了政治色彩”!各位大陸媒體界的朋友,是可忍,孰不可忍? 林繁男的綠色台商身份 說完林母,再說林誌玲之父林繁男。林繁男是經營鋁製品業的商人,曾任北門扶輪社社長,是該社的靈魂人物。陳水扁曾經該社一社員打過一場官司,因而與林繁男結識並加入北門扶輪社,日後林繁男成為陳水扁勝選的“大功臣”。 該社的社員全部都是陳水扁選舉時的重量級樁腳,清一色本土企業主。1987年吳淑珍坐著輪椅選上“立委”,靠的就是陳水扁在扶輪社的社友們全力相挺,而陳水扁的英文名字,就叫“福爾摩沙(formosa)”(相關詳情參見北門社主頁www.rotary-northgate.org.tw)。與陳水扁關係最久的企業人士,大部分來自“福爾摩沙基金會”,而“福爾摩沙基金會”的董監事成員中,除了去年新任命的“台視”董事長江霞之外,包括華裕藥業公司負責人蔡橫鬆、統一翻譯社社長方振淵、台北農產運銷常務董事林漢溪、東升金屬公司董事長洪登科、律師梁穗昌、盛新貿易董事長林繁男等人都是北門扶輪社的社員。 近年來,林繁男把事業重心移往大陸,事業橫跨鋁製品及科技業。但去年“大選”時,林不但特地返回台灣,還在財務方麵給陳水扁相當大的助力,外傳在“大選”時曾經募款10億元支持陳水扁。 前一段時間,林繁男生意受挫,鋁製品廠業績下滑,資金鏈出現問題。島內媒體盛傳林誌玲玩命工作,就是要多賺錢替父養家。如果扯去“親情”這一麵紗,那林誌玲就是在向“台獨”金主“輸血”,向“台獨政權輸血”! 像吳慈美這樣的“台獨”分子,也配稱“吳媽媽”嗎?像林誌玲、林繁男這樣在大陸賺錢到台灣支持“台獨”的人,不正是閩南人所說的“養老鼠咬布袋”嗎? 大陸廣告商和媒體的賤格 對於一個32歲了還不得不靠“發嗲”吃飯的藝人,對於一個靠174厘米身高和34C乳房賺錢的藝人,對於一個因工作受傷的藝人,我不想苛責。我隻是不理解大陸那些追捧林誌玲的媒體,和那些為林誌玲而一擲500萬、1000萬的廣告商、廠商,你們是否考慮過你付出的金錢,會被用於“台獨大業”? 早在2004年林誌玲第一次到上海主持萊卡風尚頒獎大典時,就有愛國群眾在網絡上撰文指出林誌玲的“綠色”背景,號召大家抵製她。而當時,成龍因稱“台灣的民主是天大的笑話”,而被台灣民眾封殺半年有餘,羅大佑因反對陳水扁發起的“台獨公投”,而被台當局禁止播放歌曲已有7個多月,台當局和檢調機構正準備對執意到大陸設圓晶廠的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下手。愛國群眾以為,在這樣的兩岸對抗氛圍下,隻要登高一呼,林誌玲及其家族將因支持“台獨”而受到懲罰。 然而,大陸的廣告商和媒體並未因為愛國民眾的當頭棒喝而有所省思,反而不惜血本,捧紅林誌玲。到上海代言鑽石表、到福建代言水果、到香港代言瘦身廣告……到網上敲入“林誌玲”搜一下,鏈接高達18萬餘條。紅遍大陸的林誌玲殺回台灣身價頓時上漲了10倍。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大陸捧紅了林誌玲。 廣告商拜倒在林誌玲的超短裙下,許是商人“見利忘義”的本性決定的,他們下賤、墮落、沒有格調,也就罷了。 但與“道義”、“責任”等高貴字眼相連,肩負著“精神守望”之責的媒體及媒體從業人員,是否忘記了自己的引導之責呢?是否為了點擊率、這了閱報率而把遏獨促統的崇高義務擺到腦後了呢? 近年來,大陸媒體越來越色、腥、膻,越來越低級、弱智,大家也就容忍了。但假如媒體墮落到把“愛國主義”這最後一道防線也要拆除時,那麽媒體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我盼望媒體從業人員,能夠高標準要求自己,在報道涉台新聞時,把遏獨促統放在新聞處理原則的第一位,把促進中華民族的偉大統一,放在商業利益之上。 “大陸媒體何時才能清醒過來,抵製林誌玲?”麵對網友的迷惘,我真替大陸媒體和廣告商的下賤、墮落而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