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車燈晃眼殺人 北京一流氓頭子被判死刑(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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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惡主犯李雨生   
 
被害人趙某的母親當庭痛哭

  

  
  李雨生流氓惡勢力團夥在順義楊鎮地區稱霸鄉裏,甚至走在路上被車燈晃眼,就殺人焚屍。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這個團夥一審宣判,30歲的“流氓頭子”李雨生因犯故意殺人、盜竊、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支、聚眾鬥毆6項罪名,被法院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引人注意的是,這是北京市司法機關首次對涉“惡”團夥主犯從重量刑,這意味著司法機關將對“流氓惡勢力”進行更為嚴厲地打擊。

  被害人老母法庭哭暈

  還沒有開庭,被李雨生等人殺死並焚屍的被害人趙某的母親就在原告席上不停哭泣,並打開藥瓶吃了幾片藥。麵對眾多媒體的采訪,63歲的老人失聲痛哭:“我就這麽一個兒子啊!他們把我兒子雙手綁在車上打,手和腰椎都打斷了!身上澆了4桶汽油,燒得連骨頭都沒了……”哭著哭著,老人竟暈倒在地。2003年2月13日晚,李雨生和3名打手駕車經過順義楊鎮。途經此地的趙某誤以為遇見熟人,就用車大燈晃了幾下,趙某超車時才發現認錯人,他並無惡意的行為卻引來了殺身之禍。李雨生等人追上去別住趙某的捷達車,一頓暴打後將趙某劫持到河北香河,將其勒死,並焚屍滅跡。之後李雨生將搶來的捷達轎車賣掉。9時40分,李雨生團夥4名被告人被押入法庭。李雨生“挺胸抬頭”地走在第一個,他身後的那立豐眼睛明顯有些發紅。旁聽席上的一位家屬見到那立豐時激動地站了起來。在最後陳述時,李雨生想了一會兒,很幹脆地回答“沒有什麽可說的。”

  涉“惡”勢力危害一方

  第一被告李雨生:順義區楊鎮王辛莊村農民,曾因尋釁滋事罪和敲詐勒索罪被兩度判刑。刑滿釋放後,李雨生回到家鄉,靠賣沙石料起家,先後辦起了采石場和羊場。在合法經營的掩護下,李雨生招募了一批流氓打手,橫行鄉裏、敲詐鄉鄰。

  第二被告那立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今年26歲的那立豐曾是河北燕郊一帶“有名”的流氓,後依附於李雨生,是李雨生豢養的得力打手。李雨生有一個愛惹事的弟弟,每次弟弟被打受傷,李雨生就會帶那立豐等人找上門去,向對方勒索少則幾千元,多則數萬元。一次李雨生的捷達車與人發生小刮蹭,竟敲詐了對方1.7萬元。2002年10月,李雨生和同夥到密雲縣城租乘一輛桑塔納汽車,行至偏僻地帶,他們手持凶器對女司機實施搶劫,搶得人民幣3000元及一張存折。

  第三被告史廣齊: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史廣齊是李雨生的同學發小,他和李雨生一起做著敲詐勒索勾當,卻一直對李雨生不服氣,甚至還和李雨生“內訌火拚”。去年5月3日,史廣齊借酒壯膽打電話大罵李雨生,發泄心中不滿。兩人約定下午兩點在楊鎮趙各莊麵粉廠附近聚眾鬥毆。李雨生當即買了30隻鎬把,帶上三四十人趕到現場。史廣齊也不示弱,糾集了數十人持械對峙。就在群毆一觸即發時,李雨生的一個手下拿出獵槍,朝天放了一槍,結果對陣者嚇得一哄而散。

  涉“惡”主犯首度從重量刑

  今天,法院的判決指出:李雨生曾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但其不思悔改,與他人結夥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盜竊、搶劫、勒索他人巨額錢財;為爭霸一方,糾集他人持械聚眾鬥毆;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在故意殺人犯罪中起指揮作用,係主犯,社會危害性極大;且李雨生是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又重新犯罪,係累犯,依法從重處罰,並應依法數罪並罰。聽到判決後,趙某的母親跪在地上哭著感謝法院判決。而得知自己被判處死刑後,李雨生竟然露出笑意。被帶出法庭後,李雨生一直在對旁聽席上的家屬點頭微笑。

  法官在宣判後接受采訪時指出,這是北京市第一個主犯被判處死刑的惡勢力團夥。可以說,這是一個犯罪團夥的雛形,很有可能向黑社會方向發展。他們橫行鄉裏,在當地為非作歹,因為瑣事,輕則勒索,重則殺人,是當地一霸,而且組織嚴明,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現在公安機關正在重點進行打黑除惡,這次之所以對主犯量刑從重,也是對社會上其他妄圖從惡勢力向黑社會發展的犯罪組織的一個警示。

  “打惡”旨在“防黑”

  我國刑法對“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單設罪名,有明確界定,但“流氓惡勢力”在法律上沒有任何依據。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背後要有國家工作人員作為“保護傘”撐腰,內部有較為嚴格的組織紀律,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所以敢橫據一方;而流氓團夥則是一群流氓、地痞糾合而成,組織相對鬆散,隻敢在一些治安薄弱的地方進行不法勾當;而且犯罪活動也無明確目標和精心預謀,犯罪具有較大的隨意性。

  刑法對“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懲處嚴厲,規定團夥首要分子要承擔團夥全部罪行。但“流氓惡勢力”夠不上黑惡勢力,不能以“黑社會”組織犯罪進行處罰,隻能以團夥成員各自參與的罪行單獨論處。

  “李雨生團夥的惡行令當地百姓談之色變,即使在李雨生被抓後,許多被害人仍不願配合警方工作,害怕遭報複。像李雨生團夥這樣的惡勢力,已經形成了一定的氣候,危害一個地區,通過‘造惡勢’造成公眾的畏懼心理,甚至可以說形成了一種所謂的‘威懾’。與個人犯罪、激情犯罪、偶發犯罪這樣的普通刑事犯罪不同,流氓團夥犯罪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承辦此案的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官張軍說。這種危害性需要在司法審判中得到認定,並給予相適應的懲處。這次二中院在量刑時認定涉“惡”為從重情節,是一種突破,意味著司法機關將對“流氓惡勢力”進行更為嚴厲的打擊。

  近些年來,北京流氓惡勢力有所增加,從去年6月到今年5月,北京警方共摧毀流氓惡勢力團夥203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192人。在城鄉結合部、遠郊區縣,一些惡勢力已顯露出迅速壯大的苗頭。李雨生在兩年多的時間裏靠打拚形成了幾百萬資產,而京郊一些被打掉的流氓惡勢力已經積累了上千萬資產,它們都顯現出了一些黑社會組織雛形的特征。欺行霸市,攫取第一桶金———開辦實業———侵蝕政府機構,這是黑惡勢力的普遍發展軌跡。有關人士表示,目前北京的惡勢力團夥都停留在暴力威脅恐嚇階段,僅“惡”未“黑”,沒有保護傘,北京打擊惡勢力就是為了防止其成勢,“打惡”旨在“防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