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檔案被指作風惡劣 原單位校長報複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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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杭州7月28日電 (鄭黎、陳海濱)寧波某學校校長為報複下屬、私自塗改檔案,結果被告上法庭,最終付出了賠償2.5萬元的代價。   兩年前,剛大學畢業的小蘭(化名)應聘到寧波某進修學校工作,後因與校長白某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爭執,小蘭跳槽換了新工作。 在調動取檔案時,小蘭偶然發現自己的檔案材料麵目全非,原來的工作單位竟然在她的檔案材料上肆意塗改,還添加了許多尖刻的評語,說她“作風惡劣、道德敗壞……”等。   “檔案被弄成了這個樣子,我今後還怎麽找工作啊?”小蘭仔細查看了檔案上的筆跡,認定是原單位的校長白某所為,於是她找到白某理論,校長對檔案上的字跡並沒有否認,承認檔案材料上的那些評語都是他寫的,但他聲稱這樣做並不是沒有原因的,是小蘭的朋友曾給他發過人身攻擊的騷擾短信,也就是說,小蘭對他傷害在先,他的報複在後。   小蘭一怒之下將白某告上法庭,以侵犯名譽為由要求消除影響,恢複名譽、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法院經審理後組織調解,白某承認他的行為不當,願以積極的方式為小蘭消除影響、恢複名譽,最後雙方同意,白某賠償小蘭精神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共計2.5萬元。   法官認為,此案雖然畫上了句號,但從中凸現出的法律問題仍然未了,白某因報複擅自塗改小蘭的檔案於情於法都是不允許的,對小蘭的名譽造成了損害,且可能這些“汙點”要伴隨小蘭一輩子,本案中把案件的調解書歸入個人檔案,目的是為了給小蘭挽回影響,但方法是被動消極的,對於已造成原始檔案的變更、如何恢複原貌,現行法律並未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