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版劉德華身價水漲船高 代言酬勞高達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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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媒體稱為“翻版劉德華”的歌手杜亦衡(逗逗)自和炒作大王鄧建國沾邊後,新聞曝光率便一路飆升,但新聞多了,難道就意味著身價也要水漲船高?

  昨日,一家江蘇服飾公司致電本報,提出質疑:明星的身價到由底誰來定?一個隻因長相神似著名演員的人,難道就可以漫天要價?

  據這家江蘇服飾公司的負責人介紹,他們公司在年初有一批運動休閑服飾上市,因市場需要,想找一個適合他們產品的形象代言人,原本打算用一些影視明星作代言,但是不是看上的明星已有廣告約在身,要不就是明星大腕開的代言費都是天文,公司便另尋合適演員,發現最近在娛樂新聞上曝光率極高的歌手逗逗極符合公司的產品,而且他的外觀與明星劉德華極像,甚至可以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於是便與他所在的廣東巨星影視公司洽談業務,誰知,對方卻稱,找逗逗作代言沒問題,但是他2年的廣告傭金必須在100萬元以上,否則免談。這位服飾公司負責人向記者提出疑義:“對於廣東巨星公司提出的這個價錢,我們很難接受,實在不明白明星的身價到底是怎麽定的?為什麽要這麽多錢?理由在哪裏?難道隻因長得相似,就可以成為賺錢的資本?這是不是巨星公司在瞎要價錢?”

  針對此事,本報記者撥通了廣東巨星公司董事長鄧建國電話,這位娛樂圈老江湖聽到記者的疑義後,連忙給予解釋,他表示逗逗100萬的身價是真的,這個代言費僅僅是公司根據逗逗目前的狀況做的一個初步預算,等到以後他的身價還是要往上漲的。

  為何?鄧建國給予了兩種解答:“第一:福布斯榜曾經說過,藝人的身價就是根據新聞的曝光率來定的,越是新聞曝光率越強的藝人,他的身價極有可能越高,而我們公司也作了調查,現在逗逗一個月的新聞量在網上能達到2000多條,每次在他身上出現的新聞都會被全國各地媒體轉載;第二:我們定的100萬身價也是合情合理的,我在演藝圈已經很多年了,談不上資曆有多麽深,但是我相信我的眼光是相當準確的,我非常清楚逗逗在未來兩年的發展,他是一個優秀的歌手和演員,不僅僅是他的外表和劉德華相似,最主要是他的潛質,現在我們公司給他出了新專輯,還要讓他拍由劉德華前女友喻可欣寫的他們初戀故事等等,公司一年在為他在製作、包裝、宣傳等費用上就已超過了幾百萬,所以逗逗的身價是100萬,真的不足為過,說句實話,就算是有些公司拿1000萬出來請劉德華來作代言,劉德華也不可能來啊!無論從逗逗的外表還是氣質都是與劉德華相似的。但我還是要說逗逗可不是靠著因和劉德華相像而定,靠的還是他以後的實力,不信,我們可以往下看!”

  據知,逗逗目前正在廣州錄製新專輯《七月七》,這是他將主演電影《情海星空》中的主題曲,而且將在中國的情人節7月7日發行。